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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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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报告强调,要坚持走“新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道路。城镇化的过程,是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和人口分布不断优化的过程,也是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所在。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以能否达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作为主要目标。但现今的城乡关系存在着束缚城镇化的制度障碍,存在着许多影响农民自由流动并获得公正待遇的规定。这些障碍、政策规定,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善城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制度障碍

(一)户籍制度的缺失

在目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存在着许多条条框框,如以在本市工作的时间、收入的多寡、连续居住的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作为落户门槛,有的大中城市落户的条件必须购买住房,而大中城市的房价又非常高,这些限制性条件使得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难以在城镇落户,无法顺利实现身份转变。这些不能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也就很难平等享受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土地制度的缺失

农民没有土地(包括农地和宅基地)财产权,无权进行自由交换,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农民工很难进城购房定居。一是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住房只能在农村集体内部交易,也就是说农村的闲置房不能公开出卖、转让,难以变现为进城落户的资本。二是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较低,同样不利于失地农民进城落户。三是现行土地制度与担保法规,使得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等不能成为担保物,无法为农民进城购房定居提供担保

支持。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均处于城乡分割的“碎片化”状态,仍没有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使得农民工在城乡之间完成非农化配置后,却难以完成城镇化配置。农民工及其家属“被城市化”后,并未能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这不仅阻碍了城镇化进程,也会导致一定的社会风险。

(四)城镇产业政策的缺失

城镇产业政策的缺失,使得城镇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和就业基础都面临着难题。一方面,城镇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道路、水电、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无不需要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目前城镇的就业基础是以城市建设为主拉动的建筑业和相关服务业,一旦城市建设进入尾声或停顿,城镇就业将成为一个问题。

(五)行政管理模式影响城镇化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城镇行政管理模式是财政收入自下而上的上缴和资源自上而下的分配。这种模式使得资源更多地向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倾斜,促进了大城市和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而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由于难以获得充足的公共资源,导致城镇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制约了进一步发展。

二、突破城镇化建设制度障碍的创新举措

(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首先要消除城乡户口在待遇、身份等方面的差别,不能把城镇户口与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捆绑在一起,户口只是作为一种居住地的登记证明。

其次要逐步实行以居民身份证为主的证件化管理,实现以常住地和生活来源而不是购房、缴纳职工社保等为落户标准的户口迁移制度。

最后赋予城乡居民在城市和农村间自由迁移的权利,使“农民”如“工人”、“医生”、“教师”等职业一样成为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身份。

(二)要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

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借鉴国有土地流转市场模式,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样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农民可以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出租、抵押和入股。给予农民公平的征地补偿。对于征地补偿,不能以土地产值为依据确定补偿标准,而要以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具体操作时,可分区域进行:在城镇规划区外,失地农民可以得到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价补偿,;而在城镇规划区内,失地农民既可以获得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价补偿,还可转为城市居民,享受城镇化的成果。

(三)要建立城乡统一、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虽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3项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3项医疗保险在城乡之间已全面铺开,但城乡之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之间仍在存在很大差别。这严重阻碍了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城镇化的有序推进。鉴于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可考虑分层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要创新产业政策

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我国农村生产要素在资本、技术方面相对稀缺,而劳动力相对丰富,因此中小城镇要放弃对资本和技术密集产业的赶超,踏踏实实做好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样才能提高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业人口比例下降。要大力发展城镇的第三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就业。同时也可通过各项税费上的优惠,鼓励农民工自行经商,充实第三产业,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农民工收入提高。

(五)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现行的由上向下逐级分配资源的城镇管理体制,同时逐步在城市间取消行政隶属关系,以提高中小城镇的发展活力。在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不深入的情况下,最紧要的是完善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改变目前财政收入过于向上倾斜,而财政支出又极不公平合理的状况,使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力去建设城镇。

参考文献:

[1]陈玉光.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J].求是,2010,10.

[2]罗小龙等.制度创新:苏南城镇化的“第三次突围”[J].城市规划,2011,05.

[3]朱北仲.新型城镇化与社会制度创新[N]. 光明日报,2012-08-20.

[4]刘玉红.新型城镇化需要制度创新金融创新[N]. 上海证券报,2012-9-20.

[5]王卫国.城镇化改革需破解三大制度障碍[N]. 南方都市报,2013-01-02.

作者简介:任向英(1974.01-),女,安徽无为,汉,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