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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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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拓展,是优化税制结构的实践基石。我国目前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在制度和技术层面尚存在不足,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突破现有的理念、技术、制度等方面的瓶颈,是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税收信息化 综合征管软件 税制结构优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启了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管理、“金税工程”与综合征管软件的研发应用为向标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改革。税收信息化改革提高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效率,助推了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但在征管实践中,仍然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不足,如何推进和完善税收信息化依然是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

1、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即: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平台;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将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包括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管理决策和行政管理系统在内的四个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建成拥有1个全国性行业网络,2个国家级税务处理中心,71个省级税务处理中心,超过60万个内部工作站,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的全国性税务信息系统。

2、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以“金税工程”的实施为契机,我国开启了税收控管的信息化时代,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就,但仍存有如下不足:

(1)在理念层面,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战略定位认知不足。

我国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地位的认识仍然不足,既未认识到税收信息化对税制结构优化的基础作用,也未认识到信息化对技术的改观和制度的创新。即使在税务机关内部,也存在两种错误观念。一是“信息技术无用论”,认为信息技术仅仅是在手工操作的基础上增加了计算机存储程序,流程更为烦琐,降低了效率,提高了成本。二是“信息技术万能论”,对税收信息化建设期望过高,片面强调计算机及网络的技术性使用,淡化了对涉税信息的切实控管,背离了信息化建设的初衷。

(2)在技术层面,片面重视硬件设备投入,忽视综合管理软件研发。

税收信息化建设不仅意味着形式上配备一些硬件设施,更需要综合软件的深度开发与利用。实践中,一些税务机关由于欠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知识,认为只要配备先进的网络和计算机设施就可以轻松实现信息化建设,在硬件方面投入过多,在软件方面投入不足,导致计算机的主要任务仅是存储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网络也只是用于发票开具的初级阶段,忽视了信息技术能够深度挖掘相关涉税信息、全面监督纳税人的功能。

(3)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筹划与组织协调机制。

首先是税务机关内部“征、管、查”分离的征管模式,使得税务机关内部不能实现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即使在同一地区,国、地税机关也缺少有效的信息协调、沟通机制。其次是税务机关与工商、海关等其他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各部门各自为政,使用自己开发的信息系统,形成了信息割据格局,造成了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

3、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征管、保障税收增长的基础性因素。根据我国国情,应从以下方面切实推进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1)在理念层面,明确税收信息化在税制实践中的基础战略定位。

首先要形成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深层理念,明确税收信息化对整体税收管理体制、税制结构优化的战略意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本质是通过技术革新、组织协调与制度创新而破解涉税信息不对称的“瓶颈”,最终实现涉税信息的对称平衡。其次,加强信息教育、培育信息观念,使广大税务工作者明晰,税收信息化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硬件投入与软件开发,更是深层次的组织管理机制协调与基本法律制度创新,彻底走出信息技术“无用论”与“万能论”的两端误区。

(2)在技术层面,统一规划、科学开发税收综合管理软件。

税收征管软件的统一规划与开发是税收信息化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支点。首先,打造全国统一的税收信息交互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共同构建,委托第三方统一开发,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减少后期的运行、管理和升级成本,减少重复投资带来的资源浪费。其次,涉税信息的准确性是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应该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尽可能地在源头上保证信息采集质量,定期对存储信息进行相关的清理与深度开发,确保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实现信息化税收的控管绩效。

(3)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控管需要工商、海关、银行、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所以,在部门之间开展深度合作,搭建涉税信息共享的第三方数据库,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其中,在税务机关内部,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税务号码与电子信息档案,整合异源、异构的纳税信息资源,建立省级以上的数据处理中心,国地税共享纳税人的相关报表信息和征管质量信息,真正走税收信息化控管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张秀莲.基于税收信息化条件下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J].税务研究,2009(08).

[2]张莹.浅谈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J].信息技术应用研究,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