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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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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深重的背景下,山东省金融学会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为题召开研讨会,山东省金融学会的部分学术委员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代表,就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特点、发展状况及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在当前形势下的作用等进行了研讨,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

(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山东大学胡金焱教授认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出口企业对买方和开证行的财务状况、资信、偿付能力以及近期和远期的市场预测等问题不清楚,因此存在各种风险隐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广泛的信息网络和专业人才,与世界各大资信评估机构有业务联系,可提供高质量的买家资信评估报告和进口国国情分析报告等重要信息,有助于出口企业提高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准确性,避免风险的发生或减少损失。

(二) 拓展国际出口市场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宫本超认为,目前我国有许多出口企业已将目光投向非洲、拉美、东欧、独联体等市场,这些市场对我国产品有较大的需求,出口企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利润,但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因此结算方式一般采用远期信用证。但这些地区的某些开证银行有时不承担信用证中规定的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 》履行付款的责任, 凡事皆等买家指示,甚至付款后才将货款转付给信用证受益人,使国内出口企业难以及时收汇。如果出口商投保了信用证出口保险,风险就可转嫁给承保机构,而出口市场相应得到拓宽。

(三) 防范收汇风险

山东经济学院周宗安教授认为,信用保险确保了在买家破产、拖欠、拒收货物等商业风险发生时,或者买家所在的国家发生战争、暴乱、汇兑禁止等政治风险时,出口企业遭受的货款损失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偿。

(四)提供融资便利

中国信保济南办事处杨华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为贸易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的风险保障,成为连接出口企业和商业银行的桥梁,并以风险最终承担者的角色转移了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企业拖欠债务的风险。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保单融资”功能,可以使出口企业在交运货物后,能够从本地银行更加便利地获得贸易融资,而银行放贷的风险大大降低。例如,2007年以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协助中国重汽在建行、农行、民生、招商等银行融资8959万美元,不仅顺利解决了资金问题,而且起到了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目前,保单融资已成为银行扩大贷款业务、降低贷款风险的一项重要业务,成为促进外贸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

(五)增加出口成交机会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行长马琳认为,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资信调查服务,可以使企业“知己知彼”,在信用保险的保障下,企业敢于使用比较灵活的结算方式增加成交机会。在金融危机环境下,信用保险进一步加大对出口的支持力度,帮助出口企业战胜竞争对手,提升利润空间,并有效破解“有单不敢接”的难题。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一)政策性强,不以盈利为目的

山东银监局副局长王朝弟认为,出口信用保险由政府参与、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政策性特点,决定其应该承担公共财政的职责,在保险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胡金焱认为,政府为了实现国内经济目标,如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力就业,或实行有关国别政策,如平衡贸易逆差、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联系等,就需要国内企业去具体落实。而通常这种目标的实现都存在较大风险,出口企业不愿意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也不想介入。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规律,也迫使企业选择的首要经营目标就是盈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了实现其特殊的目标,保护出口企业的利益,在相关政策上就要对出口企业进行支持,而出口信用保险就是其中一种较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手段。

(二)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后盾

山东保监局赵文和认为,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不是某一实物,而是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即承保的是政治和商业风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出险率大且难以控制。因此,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盈利条件,必须有政府的财政支持。

(三)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紧密相关

周宗安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产生于发达国家,之后随着许多国家的经济迅猛发展得以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因此,可以说出口信用保险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提高的必然要求,是对外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到一定阶段出口信用保险反过来又会推动对外贸易的更大发展。

三、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情况

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开办较晚,而且目前的社会认识度不高。胡金焱简要回顾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情况。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历程

1989年, 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办理以短期业务为主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迄今为止,仅20年的发展历史。1992年,人保为支持大型成套机电设备、船舶、飞机和汽车等货物的出口而开办了中长期业务。1994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开始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和人保进行了简单的分工:人保主要经营短期出口险,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经营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中长期出口的信用保险。

2001年12月18日,中国信保正式揭牌运营,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新产品包括: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外派劳务信用保险、出口票据保险、农产品出口特别保险、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和进口预付款保险。主要服务有融资便利、国际商账追收、资信评估服务以及国家风险、买家风险和行业风险评估分析等。

2002年至2008年,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出口和投资的规模为1700多亿美元。带动110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3500多亿元人民币。2008年承保金额627.5亿美元,同比增长58.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432亿美元 。2009年1月至6月,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承保金额242.1亿美元,同比增长31.5%。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10.5%。

(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山东经济的情况

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本部设在青岛,下设济南、淄博、烟台三个办事处。自成立以来,山东分公司累计为省内数百家大中型出口企业提供了超过140亿美元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协助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超过一百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上半年末,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山东省外贸出口额超过130亿美元,仅2008年一年,就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近30亿美元,带动近20家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超过2.5亿美元。信用保险还为山东省的十几个项目提供了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保障近10亿美元。

四、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助理巡视员赵晓红指出,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了美、日、欧三大经济体陷入衰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受挫,国际市场需求持续萎缩,造成“订单减少”。同时,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相对有所减弱。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国家的货币大幅贬值,其出口产品价格下降,相对减弱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导致企业“出口市场份额下降”。以对美贸易为例,2008年中美双边贸易比2007年增长10.5%,为入世7年中最低点;出口增长8.4%,7年中首次降至个位数。另一方面,海外市场信用风险加大。欧美等传统市场上大量银行、企业破产倒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口收汇风险明显上升,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加大,企业出口更加谨慎,有单“不敢接、不愿接、无力接”。此外,国际贸易的融资困难加剧。受金融危机冲击,国外进口商及其融资银行的流动性不足,加上国内众多中小出口企业长期面临融资瓶颈,造成“有订单无力接”,交易量严重下滑。

王朝弟认为,出口信用保险是金融危机困境中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的有效手段,而稳定内需、扩大出口正是当前拉动经济增长、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已经于2009年5月27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把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作为当前我国稳定外需的6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具体政策安排包括: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使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由6.5%提高到约15% ;降低保险费率,从200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在2008年整体平均费率0.65%的基础上下调30%左右,降低到不超过0.45% ;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机制等。

目前,840亿美元承保任务已全部分解落实到中国信保各地营业机构。中国信保还按照费率与风险匹配的原则实施结构性降费,大幅下调平均费率,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截至2009年6月,中国信保的平均费率水平为0.54%,较2008年同期下降11%左右。

五、进一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的策略

(一)为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 《外贸法》和《保险法》中也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造成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不稳定, 保险赔付不规范, 影响了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再者, 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混为一体, 削弱了政策性业务对扩大出口的助推作用, 也限制了商业性业务的拓展。胡金焱认为,有必要建立基于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制定《 国际贸易保险法 》, 为出口信用保险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当前要趋利避害

随着金融危机的加深与蔓延,国际信用环境在不断恶化,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空前挑战。这对出口信用保险而言,既是困难,更是机遇。如何化被动为主动,化危机为转机,需要深入思考。赵文和认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外贸易和投资发展的大局。一方面,国家的空前重视和支持为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在风险增加的形势下,也会更多地选择参加信用保险来转移自身面临的风险。这无疑会催生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国信保如何在审慎选择、加强管理的基础上趋利避害、顺势而为,实现更大更好的发展,需要认真研究。

(三)为出口信用保险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在风险增加的情况下,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不符合一般商业保险的经营规律,却体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周宗安认为应该按照国际惯例, 为出口信用保险基金建立合理的增补机制, 根据出口规模、国家财力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适时增补风险基金, 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出口信用保险实行税收优惠。

(四)深化银保合作

王朝弟认为,目前出口信用保险属于银行新开办的业务,品种不多,规模也有待扩大。首先,银保双方要进一步整合自身资源,充分体现专业分工、风险分散、通力合作的原则,结合出口企业的贷款需求特点和资金结算方式,创新产品种类,拓展业务范围;其次,要搭建银行与保险公司共享的信息平台,使银行能够及时了解出口商保费缴纳、出损理赔等情况,便于银行及时控制和防范融资风险;再次,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的监管,确保业务参与三方均能够规范操作,实现互惠共赢。

(五)创新产品,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水平

周宗安认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积极研发银行保单产品,完善中小企业保单,推行集约承保模式和外贸公司承保模式,便利广大中小企业获得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同时,要提高资信调查、定损核赔等业务环节的工作效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商账追收服务,帮助企业化解出口收汇风险、减少损失。发挥专业优势,及时重点行业、重大买家的风险预警信息,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指引,合理规避风险。

(六)拓宽信息来源,建立我国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胡金焱认为,中国信保作为来自中国大陆的惟一代表履行伯尔尼协会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其与协会成员间互换信息,共同合作。除此之外,中国信保应加强与其他民间信用保险人、国外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搜集包括驻外使领馆、贸易公司、信息公司等组织的信息,利用电子技术,建立起庞大的信息库和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指导出口企业外贸业务选择,促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向科学化目标发展,实现其服务外贸、扩大外贸出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