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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前,清朝的时候,年过四十而未育的富有男性,通常会买一个贫穷貌美的年轻女子回来,生儿育女且收为偏房。但这一点也不妨碍该富有男性,再娶门当户对的正妻和其他偏房。香港一直到1972年才彻底废除这条法律,所以赌王还可以堂而皇之享齐人之福,用的就是这条大清律令。
阿城曾说,台湾是民国,香港就是清朝,说的是在香港这个地方,最根本的民风还是延续自清朝,在这里侍妾制度至今仍然有市场。因为无需考虑分家产,主控权全在自己手中,宠则爱之,恨则下堂,一点也不麻烦,一点也不用考虑法律,所以很多富豪在正妻之后还有多位隐形侍妾,当然,在现代,她们换了个名字,叫“女朋友”。
生活在现代,受外国教育的李泽楷先生回到香港以后,发现这才是最符合男性利益的方式,于是断然实行之,要不然他也不会采取如此匪夷所思的手法与息影影星梁洛施生活,在女方连生三子之后,依然不肯结婚,不肯与女朋友或者儿子有任何公开场合的露面,依然绯闻缠身,依然意向在港流连潇洒。事实上,他们的关系一早就不平等,而自始自终也没有平等过。他有的是钱,有的是权,可以花几亿帮穷苦女子打官司赎身,那或者更像是他买她的代价,然后他将她金屋藏娇远送加拿大,生子之后男方声明“没有打算结婚”。女方亦明白“我现在还是梁小姐的身份”。李泽楷甚至到发分手声明时才确认他和梁有三个儿子,在这段关系里,女方对男人没有约束能力。如果说妻子有名分,女朋友要公开表达爱意,那么只有在侍妾制度里的女人才是什么都没有,她们没有和金主共同公开生活的权利,而只有提供且和他生儿育女的权利。
时间过去200年,在某些占据极多话语权的男性看来,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依然是有钱我最大,依然是男性主导社会,侍妾制度依然不衰,但惟一值得庆幸的是,从前的女人离开金主只有死路一条,而今天的女人至少还有自己离开的权利,还有获得资产的权利,还有渴望鲜活生命的权利,还有主动发公开信的权利,还有不用信奉“生是某家人,死是某家鬼”的权利,还有叫板的权利,最重要的是,还有“我本人亦走进人生的一个新阶段”的勇气。
有位睿智的女作家在回答职场倦怠时如何安慰自己时说,我就想如果生在二百年前,我得裹小脚,和陌生人结婚,跪服于某人庞大家族……而生活在现代,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至少可以有自己的职业,可以有书读,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的生态环境……语气调侃不失辛酸。是的,200年过去了,女性的境遇只前进了一小步。
但怎么说呢,至少有了一小步,有一步是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