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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农村“黑”园不“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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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发展学前教育专列一章,并提出学前教育未来十年的三大发展任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其中之一,明确提出:“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教育资源。”同时,各地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幼儿园多以公、民办并行,其中民办园包括家托及小规模幼儿园,总占比例约60%,存在规模小且零散、办园条件差、质量不高等问题,而无办学许可证的所谓“黑”园也同在其中,存在许多隐患问题。为了解决农村幼儿园“黑”园不“黑”的问题,在以多种形式扩大农村教育资源的同时,使更多的农村幼儿能就近接受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辽宁省铁岭县提出了以合理布局为基础的“管”、“治”、“扶”管理思路,并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黑”园为什么“黑”

“黑”园是指无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而在农村这些园往往多以家托为主。“黑”园为什么“黑”,它存在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利益驱动。很多人将开办幼儿园看成是一种赚钱的行业,办幼儿园就只为了赚钱,因为办理许可的手续繁杂,要求很多,索性不办许可只赚钱;二是无法达到开办小规模幼儿园的要求。2012年,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辽教发[2012]148号)(下简称《管理规定》),从园舍、人员配备、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督等方面对小规模幼儿园提出具体要求,很多已存在的民办园达不到《管理规定》的要求不能取得办园许可。还有一部分有许可民办幼儿园没能达到或违反《管理规定》要求而被取消许可,成为了“黑”园。而这部分幼儿园的存在往往是因为周边没有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没有公办或优质幼儿园;三是群体需求。农村在农忙时节,家中的孩子无人照看,就会出现暂时性的家托,就是我们常说的“招人看孩子”,形成了一批农忙“黑”园。

“黑”园存在的潜在问题很多,既然达不到《管理规定》要求,那么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督等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隐患。园舍不达标,存在着许多安全问题,经常是推开农村民宅,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炕孩子,一个“老师”看孩子。“黑”园一般不具备幼儿园的基本功能,大多是“保姆式”的管理,不能开展适宜的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而利益化驱使的“黑”园,为了扩大利益,争夺生源以多学知识为噱头,呈现办园“小学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

二、我责我“管”

对于农村的“黑”园现象,各级的教育行政部门都觉得非常棘手。铁岭县教育行政部门认为:“‘黑’园的问题一定要抓,从县抓起,从现抓起,那是我们的责任。因为‘黑’园之所以‘黑’,是其达不到标准不能取得办园许可,严守规定按章办事是我们的职责。但是,即使不下发办园许可,‘黑’园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恶性事故,那同样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失职。既然都是我的责任,那么我就理所应当的‘管’。如果帮助‘黑园’能够达到《管理规定》的要求,那也就摆脱了现在的‘黑’。”

2012年6月,辽宁省铁岭县依托县幼儿园创建了“百树幼教集团”,对全县有意愿、符合基本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实施“分等级连锁”,免费加盟,免费培训,按等级投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或添置设备设施,并给予有办园许可的所有公、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对加盟的幼儿园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研训和统一验收,验收年检不合格者取消连锁资格。同时将县域内“黑”园脱“黑”问题,纳入重点发展目标。让已存在的“黑”园看到了有办园许可就能享受由县财政拨发的生均经费,使其自己愿意脱“黑”,自己愿意努力达到《管理规定》的诸多要求,达到小规模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脱“黑”后又愿意加盟幼教集团,就能获得分等级的资金补助和设施设备的投入,获得免费的教研培训和指导。在铁岭县一系列的政府主导政策下,“黑”园的管理由原来的单项教育部门的“我责我管”的单行线,逐渐转变为“黑”园愿意脱“黑”主动接受管理的双行线。截止2013年7月铁岭县已实现了全县域内无“黑”园。

三、我责我“治”

目前,铁岭县全县幼儿园共计18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18所,总占比62.4%。铁岭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铁岭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铁岭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铁岭县农村幼儿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铁岭县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在治“黑”脱“黑”的工作中,不仅严格实行《管理规定》要求及本县区相关政策,同时将“国十条”中“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资源”作为幼儿园科学布局调整的基础,对一些不符合要求、影响县域内整体布局、扰乱良性竞争的“黑”幼儿园坚决取缔。对于一些“黑”园正处于当地没有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的地区,而且有意愿并具备一定基础,县教育部门将给予整改意见和相应的帮助,在一段时间能够达到要求,予以批复办园许可。如果没能限期达到整改要求的“黑”园,铁岭县将会在村村覆盖学前教育的区域盲点增设公办幼儿园或教学点,使其逐步失去市场,自然消退。对于一些已存在的“黑”园,又不愿脱“黑”的无证幼儿园也采用这种迂回的政策。铁岭县对于乡村幼儿园的发展极为重视,能够做到时时走访,定期验收检查,现在许多“散、小、弱”的“黑”园已经成为了有许可的民办园,有一些已经被吸纳、并凝聚在集团里,他们积极参与集团化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管理逐步规范,办园水平不断提升。

四、合理竞争,给予扶持

在“黑”园脱“黑”的工作中,铁岭县还实行“扶强助强”的迂回原则,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在县域内,某些地区出现一村多个“黑”园,而且存在竞争,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那么教育行政部门就会采用迂回性原则,使一部分“黑”园逐步失去市场。教育行政部门会选择有意愿、有基础、有能力的“黑”园予以扶持,会针对其不足提供帮助,帮其脱“黑”。如硬件条件基本符合《管理规定》的“黑”园,就是没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专职教师,那么,县教育行政部门会拨调教育志愿者到其幼儿园任教;如幼儿的桌面玩具、图书数量不够,桌椅不合规格等,县教育部门会扶持配发一定数量的图书、玩具等硬件设施,让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变得更好。在提升其办园水平的同时,提升其在当地的核心竞争力,让其逐渐成为符合要求的民办幼儿园,获取生均经费的补贴,自然消退周边无证“黑”园。

铁岭县在管理、治理农村“黑”园不“黑”的举措上,不断思考、积极探索并付诸实践,给我们一定的启示。一是政府主导、明确职责。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百树幼教集团”实施集团化统筹管理。对于存在的“黑”园,不避不弃,实施“我责我管”、“我责我治”原则。敢于承担、敢于出手。二是加大政府投入,给予生均经费。在农村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中,政府应挑大头。铁岭县在逐年增加学前教育投入的同时,设立生均经费项目,并下发到县域内所有具备办园许可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也要有同等待遇,从而降低幼儿园的运行成本,也可以看作是对“黑”园脱“黑”的鼓励。

参考文献:

[1]刘强.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罗英智,李卓.当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及应对策略.学前教育研究,2010(10)

[3]王海英.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中的政府责任.幼儿教育,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