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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纳西族“东巴舞”中的“鹰”崇拜与宗教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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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纳西先民将老鹰视为同自己民族生死攸关的动物,深信老鹰具有镇邪驱邪的本领,认为鹰是他们民族的保护神。东巴祭司主持祭祀仪式时所穿戴的服饰,舞蹈表演中的舞姿都充斥着鹰的形象和姿态造型。本文从纳西族民间关于鹰的传说中进行探索,结合纳西族祖先万物有灵的心理状态,以及外来宗教对东巴文化的冲击来探析纳西“东巴舞”中的崇鹰内涵。

关键词:纳西族;鹰崇拜宗教;东巴舞

中图分类号:J7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1-65-2

一、纳西族原始宗教观念中的“鹰”崇拜

(一)源于“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

纳西族东巴教宣扬“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的思想,这是由于先民在自身的发展中得到了世界万物的实体支持。很显然,在人类早期发展的历史阶段中,没有人比人类对动物植物的物质需求依赖更为强烈和必要了。他们模拟着周围的飞禽走兽的呼唤声、行动姿态,以达到诱捕飞禽走兽的目的。当先民们吃饱喝足的时候,他们环绕篝火,模拟和再现这些飞禽走兽的呼唤声、动作来娱乐。我认为这是原始先民的审美意识的第一次觉醒,也是祭司们作为东巴舞蹈脱胎的母体。

先民的原始审美意识的形成内涵是:在先民的眼睛里,人是“万物有灵”中的的一灵物,人同动物是一样的。他们甚至认为人不及动物的地方很多。所以,先民们会产生一种羡慕、模仿和崇拜的心理。他们认为模拟这些动物的动作,再现这些神奇动物的动作,是神圣的吉祥的,庇佑人的,甚至认为是避邪镇恶的动作。例如,除了纳西族的鹰舞之外,还有崇拜虎的舞蹈,虎是的象征,所以古时武将披着虎皮衣;他们也崇拜牛,认为牦牛是避邪镇鬼的,所以古时先民逢过传统节日时,跳牦牛舞蹈,祈求六畜兴旺;也跳白鹤舞,认为白鹤是长寿的飞禽,跳白鹤舞寓有长寿之意。马鹿为驯服的动物,跳鹿舞寓有吉祥如意的意义;熊、野猪是避邪镇恶的动物,民间送鬼驱鬼时,烧以熊爪、野猪蹄,或它们的毛,标志驱鬼和镇恶了。东巴教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这些源自模拟动物的舞蹈,经过祭司的取舍加工一番后,注进了宗教文化的内容,东巴舞就这样被搬到了神台。

(二)“鹰”――纳西族的保护神

“神鹰神话”,在永宁纳西族(摩梭人)的故事里,老鹰曾几次搭救濒临灭顶灾祸的人类祖先,使纳西族顺利繁衍他们的子孙后代。摩梭话老鹰为“格尔美”,而纳西话叫“格木美”。他们都传说老鹰等到老死的时候,离开家人,越飞越高,飞到云雾里化成一缕神雾,葬身于圣洁的云雾海。所以纳西民间有谚语:“老鹰老死不留尸体在凡间。”先民们将老鹰视若神鸟,在东巴经典籍里的地名记载称永宁狮子山(干姆山),为“吕墩格姆居”,意为永宁老鹰山。又称丽江坝的象山,为“格姆居”,意为老鹰山。这些山名的取舍,绝非偶然巧合,而是因为老鹰是纳西族的守护神。

纳西族先民在自己活动地域里,发现人有很多比不过老鹰的地方,如:老鹰毫不费劲地在天空翱翔,也能轻易地捕捉到它所食的蛙蛇等动物。而蛙蛇在先民心目中,是繁殖力极强的两栖类动物,还具有很高的不易为天敌捕获的自身防御能力、并且人和动物遇到蛇的进攻,也能把人和动物置于死地。而老鹰能制服具有奇异功能的蛇娃,使先民对神奇的老鹰产生一种羡慕模仿和崇拜的心理。幻想自己能得到这些人所不具备的神奇功能。先民们通过对自然界物质的依赖和需求,进而在观念上正确信仰,虔诚笃信膜拜着自己活动范围的老鹰,经过想象媒介的升华,将老鹰视为同自己民族生死攸关的动物,变成本民族的图腾保护神。因而深信老鹰必然具有镇邪驱邪的本领。当东巴祭司戴着老鹰毛帽,头插鹰翎,手持鹰爪法器,伴以老鹰的巨象,跳以模拟它的动作,通过图腾的舞蹈,对术神进行震慑和恐吓让术神放回摄走的灵魂,纳西族人民便觉的达到了震慑和驱赶的目的。

二、“鹰”崇拜在东巴舞中的体现

(一)祭祀活动中的东巴舞

《东巴舞》是东巴祭司根据不同仪式,按照道场规则所跳的一种宗教舞蹈,一般在祭祀仪式或驱赶避邪活动中表演,是东巴教仪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巴仪式大体分为类,其中祭风、消灾、祭山神龙王、除秽、开丧、超荐、求寿七类仪式都要跳东巴舞。在每种仪式的过程中,根据仪式需要,东巴一般先诵经,经文内容主要为请神压鬼,诵经完毕随之起舞,舞蹈的多寡根据东巴特长而定,或偏重舞蹈,或偏重念颂。舞者手持板铃、法刀或者手摇鼓,庄重起舞,轮流由一人领舞,跳完一个大神舞后,又由另一个人带头跳另一大神舞,依次循环,直至跳完仪式规定中的舞蹈。每种仪式所跳的东巴舞皆有区别,内容舞步都有严格的规定,仪式的规模可大可小,有的五至七日,有的一天半载,但跳神者皆是男性东巴。

《东巴舞》从内容及形式上可分为五种类型:一是神舞;二是鸟兽虫舞;三是器物舞;四是战争舞;五是踢脚舞。尤其是鸟兽虫舞,有老鹰舞、大鹏舞、孔雀舞、白鹇舞、大象舞、青龙舞、白马舞、牦牛舞、白额黑犏牛舞、大脚赤虎舞、飞龙舞、马鹿舞、豪猪舞、刺猬舞、山羊舞、金色巨蛙舞、等多种模拟动物的舞蹈,还有鹰翅舞、鹰爪舞、降魔舞、灯舞、荷花枝舞、火把舞等法器舞蹈。这是因为东巴舞反映的是纳西族历史上随畜迁徙,以鸟兽为邻的原始生活,他来源于古代纳西言辞的社会生活,所以很多动作都是模拟各种动物的动作来进行的,舞蹈形象非常生动,他也是纳西族精神文化的一种反映。

(二)“东巴舞”中的“鹰”崇拜舞蹈的表现形式与特点

当东巴祭司在祭祀神台对术神跳震慑驱斥的舞蹈时,他头戴“老鹰毛帽”,帽上插着鹰翎,有的把鹰翎组合成帽子有的手执鹰爪或鹰翎。祭司模拟老鹰的动作行以舞蹈,在术神面前“飞翔”(舞蹈),动作幅度大并且生动形象,腿部连续地颤动屈伸,有时会加入单腿点跳旋转等高难度动作,表现了镇邪驱灾等内容,其有浓郁的宗教色彩。

三、“鹰”崇拜舞蹈的宗教文化内涵

(一)纳西族关于老鹰的的神话故事《鹏术之争》

“术”,根据东巴形文字的写法,是蛙头、人身、蛙尾组成的形字,而在民间指的是一种蛇娃的精灵。传说术与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人术分家之后,鹏奉丁巴什罗之命捉拿威力无比的术神,并将它拖出神海、盘绕于居那什罗神山之上。术神自峙庞大,对鹏口出狂言:“你虽把我的身体拖出在居那什罗山上绕了三匝,但我还有一截身体没有被你拖出来”鹏针锋相对:“虽然把你拖到居那什罗神山上绕了三匝,但我的气力还没有用到一半。”最后,鹏制服了术神,使之接受了丁巴什罗的调解,与人类重归于好,最后人与术达成一项协议:术落下被鹏抓擎的伤残肢体,人类答应给他放药医治(实为祭祀的意思),而术偿还人类给他放药医治的欠债,这才答应护佑人类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除此之外,鹏还被描绘于东巴教木牌画之上,其形象为:双翅劲展,双目怒睁,铁喙叼术身,钢爪缠术之头尾。

《普尺阿路哲作》经典里也有关于鹏的记载:普尺阿路因得罪东巴祭司丁巴什罗,他怀恨在心,在人与术间去挑拨离间,术美那布作祟让阿路的坐骑受惊吓,让他跌昏在山里。术神就窃取下阿路的三根头发,衔在嘴里走了。结果阿路的灵魂被术神摄走,引起了一场大病,于是普尺阿路请来东巴祭司为他招魂治病,祭司丁巴什罗叫一只蝙蝠背着一篮彩羽,骑一只大雕,然后让它们在术美那布的面前舞蹈,蝙蝠和大雕狂舞,跳得彩羽漫天飞舞,引得术美那布乐得张嘴大笑。这一大笑笑掉了阿路的一根头发,他的灵魂放脱了一层,病也好了一分。

(二)外来宗教对东巴文化的冲击

东巴舞蹈从远古流传到近代,其间可能经历了近千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纳西族活动的地域北邻藏域,南接白域和汉域,纳西族繁衍的这一块狭长的地域,是夹在远比纳西族强大几倍的三大民族之间。所以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受着藏、白和汉族的文化渗透和影响。直到元、明以来,纳西族的地域建造了数以十计的佛寺、道阁、喇嘛庙,使东巴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东巴文化要生存,就面临着如何发展的问题。东巴教面对强劲的外来宗教的冲击被采取的态度只能是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大量吸收外来宗教的文化,以丰富东巴文化,这个丰富也是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样,东巴教才有可能在众多的宗教群里,取得一席自立的席位。若是采取盲目的排它态度,把外来宗教一概排斥,拒之于东巴教门外。东巴文化就缺乏生命力,有被外来宗教裹吞的危险。

藏族的苯教和藏传佛教对纳西族东巴教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是相当大的,纳西族东巴教的祖师“丁巴什罗”同藏族苯教祖师“敦巴辛饶”实为同一个人,系东巴教从苯教转借而来。东巴教当中的“鹏”护法神也来自于苯教和藏传佛教:苯教神话中,也有这样一只神鸟,它被译作金翅大鹏,藏语称曲,纳西族则把鹏称为休曲,两者在发音上就有对应关系,所谓的曲,也就是鸡,恰与纳西语中的休曲之别称为斯普沃安盘相对应,安盘,也就是纳西语之雄鸡。由此可见,纳西语的休曲为藏语之借词,而斯普沃安盘是对藏语曲之意译。不仅发音相似,纳西族的休曲与藏族之曲之造型也完全相似,其功能也基本相同。在苯教神话中,被译作金翅大鹏也是征服恶龙,护卫人间,维护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保持自然与社会力量相平衡的神祖。这表明,东巴神话中的休曲形象及其神话都是传自藏族苯教及其神话的。在藏传佛教中,大鹏金翅鸟是一只大鸟,翅有种种庄严宝色,头上有一颗凸起的如意珠。传说此鸟降生之时身光赫弈,各路天神顶礼膜拜。此鸟鸣声悲苦 ,以龙为食,每天要吃一条龙及五百条小龙。到命终时,体内积聚诸毒,无法再吃,于是上下翻飞七次,飞到金刚轮山顶上命终。因为一生以龙(大毒蛇)为食物,体内积聚毒气极多,临死时毒发自焚。肉身烧去后只余一心,作纯青琉璃色。密宗中的任何愤怒本尊的顶上空中都飞翔有大鹏金翅鸟,它嘴中含蛇,表示遣除末法时期佛法的一切违缘,降伏一切的魔障。以此看来,纳西族中的神鹰传说正是吸收了苯教和藏传佛教中关于大鹏传说的内容。

东巴祭司在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也改造了本民族原有的东巴舞蹈。他们按着外来宗教的文化内容,又经过一番加工,使东巴舞蹈的原生文化披上了一层外来宗教的色彩,减弱了它的原始自然崇拜的古朴色彩。这样,东巴舞蹈逐渐向人为宗教的规范化方面发展。《鹏术之争》的舞蹈,按原生文化内涵是“鹰术之争”舞蹈,是东巴祭司把佛教的神鸟大鹏金翅鸟吸收进来,取代了原始东巴教神鹰的位置,但是老鹰在东巴教的原生信仰所跳的东巴舞蹈中仍可寻觅到遗迹:鹰翎舞、鹰爪舞,仅为镇摄术神的法器之一。这些反应了“鹏术之争”和“鹰术之争”舞的源流关系和来龙去脉。这说明任何民族(哪怕是最原始落后的民族)在民族文化范畴内部都可能有自己独特的原生表现形式,当然不能否认和排除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渗透和影响。但是这些相互间的渗透和影响再深广,也替代不了任何民族所特有的积淀着该民族先民的心理素质的原生文化。

参考文献:

[1]戈阿干.东巴神学与东巴舞谱[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9.

[2]赵心愚.纳西族与藏族关系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10.

作者简介:

张帆,四川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