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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的中西差异:自我建构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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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幸福感本质上是文化定位的,然而以往的幸福感研究大都只关注中西幸福感的共同性,而很少考虑两者的差异性。以中西自我建构的差异代表个人一集体主义文化的差异,通过对比中西自我建构与幸福感的差异,发现中西幸福感在本源、意义、联系与时间四个维度存在显著差异。中国人的幸福感具有明显的和谐性、价值性、社会性与未来性四个特征。中国人幸福感四个特征的确认为我国幸福感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本土化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视角

关键词 幸福感;文化;自我建构;个人取向自我;社会取向自我

分类号 B849:C91

1 引言

幸福感是我国心理学研究的热点,它不仅体现了积极心理学研究的最新进展,而且也是心理学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直接回应。文化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文化情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即文化赋予心理以意义性。通常,越高级的心理现象受文化的影响也越大,因此,文化对作为一种高级心理现象的幸福感所产生的影响应该是决定性的。事实上,早在1991年McCrae和Costa的研究就已表明文化是主观幸福感的两个主要前因变量之一。Markus和Kitayama(1996)则直接构建了文化常模模型(cultural Norm Model,),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表明文化对于幸福感具有决定性影响。而Christopher(1999)则更直白地表明“对于幸福感的定义在本质上是文化定位的”。

既然幸福感本质上是文化定位的,那么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人的幸福感必然是不同于西方人的,这样,直接翻译使用国外的幸福感量表势必无法把握中国人幸福感的全貌。正是意识到这一点,陆洛(1996)、苗元江(2003)、邢占军(2003),吉楠、李幼穗(2006)等人重新编制了适合中国人的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量表,大大推动了幸福感研究的本土化。然而,他们所编制的量表都是以国外的主观幸福感三维结构(认为SWB包含三个成分:认知因素、积极情感的体验和消极情感的体验)为理论基础,虽然量表题目的内容与中国社会文化相适应,但并没有真正反映出中国人独特的幸福感的特征。这是因为主观幸福感的操作定义与三个组成成分都回避了文化的影响(高良,郑雪,严标宾,2010)。因此,正确理解处于中国传统文化下的中国人幸福感的独有特征就是进一步推动幸福感研究本土化的关键。

既然文化对幸福感的影响是决定性的,那么对比中国与西方的文化差异应该能够探索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幸福感的独特影响。然而文化这一概念又过于空泛,它包含了太多的因素,因此,直接用中西文化的差异来解释幸福感的差异可能会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尝试以中西方自我建构的差异为起点,以西方人的幸福感特征为对照,对中国文化中的幸福感特征进行初步探索。

2 与幸福感相关的中西自我建构的差异

研究者大都认同,中国文化属于集体主义文化,而集体主义文化又对应于社会取向自我(或依赖型自我);西方文化属于个人主义文化,个人主义文化又对应个人取向自我(或独立型自我)。因此,我们试以自我建构的中西差异代表文化差异,分析不同的自我建构所对应的幸福感的特征。

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对中西方自我结构的差异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探索,其中,翟学伟(1993),杨宜音(1995),冯友兰(2001),Cross和Markus(2003),陆洛(2007),杨中芳(2009)的研究是具有代表性的,以他们的研究为基础,我们梳理出与幸福感特征有关的中西方自我建构的差异(表1)。

3 中西幸福感差异对比

很多研究表明文化经由自我对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Markus和Kitayama(1994,1996)认为自我结构是文化影响幸福感的重要中介。Lu(2005)也指出,文化除了直接塑造幸福观,还会经由建构不同的自我观来决定人们追求幸福的想法、感受与行为,进而影响SWB。下面我们将以中西方自我建构的差异为线索。对中国与西方幸福感特征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

3.1本源维度:和谐性与自主性的差异

儒家、道家、释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源流,它们基本上都认同幸福是一种“和谐”的状态。儒家强调人际和谐就是幸福,孔子将“和而不同”(《论语・子路》)作为理想人格的标准,孟子则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道家则将幸福视为自我与外在环境(自然、宇宙)的和谐,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则提出:“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齐物论》);释家的幸福则强调个体内在心灵的宁静和谐,例如,佛陀为使僧团在集体生活中达到和乐清净的状态而提出了“六和敬”的行为模式:身和同住(行为礼敬)、口和无诤(语言和谐)、意和同悦(善心交流)、戒和同遵(法制平等)、见和同解(思想统一)、利和同均(经济均衡)(《华严经・六和敬章》)。因此。和谐是传统中国文化中幸福感的一个重要特征。与此相一致,Markus和KJmyama(1996)为了说明文化对自我概念的影响而提出了独立性自我(indopendent self)和依存性自我(interdependent self)的概念,并认为独立性自我强调关注自我,将表现自己的独特内部特征作为重要生活目标;而依存性自我则强调关注他人,将与所属群体保持和谐关系作为重要生活目标。

Kwan,Bond,与Singolis(1997)以389名美国和香港大学生为被试,探讨“人际和谐”及“自尊”对幸福感的影响。其研究发现,无论对香港人或是美国人而言“人际和谐”与“自尊”皆能促进幸福感。然而,“人际和谐”更能促进香港人的幸福感,相反,“自尊”更能促进美国人的幸福感。因此,该研究显示,在中国社会“人际和谐”对幸福感的促进作用高于“自尊”。此外,在Lu等人(1997)研究所发现的中国人六个独特的幸福感来源中,“和谐的亲友关系”是排在第一位的,反映了个体与他人、社会的和谐:“乐天知命”排在第四位,反映了个体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可以看出,文化因素确实对个人的幸福感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中国人而言,人际的和谐是幸福感的主要来源之一。

3.2意义维度:价值本位与情感本位的差异

不同的文化对“幸福”有不同的规范,相应地,个人所追求的幸福的意义也有所不同。个人情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不受重视,甚至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压抑。儒道释三家都认为幸福是精神层面的悦乐安适,是内心世界的宁静和谐,这三家也都主张以降低物质欲望的方式来追求幸福感。儒家就有“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礼记・乐记》)的观点。佛家也认为欲念是达成幸福的障碍。“戒、定、慧”是帮助人们平灭欲望与

情感的三件法宝。道家更认为欲望的满足不仅不是幸福甚至还是一种罪过,老子曾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

显然,中国人所追求的幸福不是(至少不完全是)个人情感的幸福。《大学》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历代知识分子终生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在被转化为《三字经》之后更是妇孺皆知。儒家对个人之于社会价值的反复强调更直接地表明,个人的社会价值比个人的情感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孟子认为:“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的“三乐”是儒家幸福观的集中反映,三乐之中无一涉及个人的情感,都是强调个人之于家庭、社会的意义或价值。而后来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幸福追求,更反映了中国人在超越个人狭隘情感的基础上,从社会道德与价值的高度对幸福作出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心理学的实证研究也表明,个人情感与社会价值对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幸福感具有不同影响。社会规范(作为集体价值观的一种反映)比个人快乐更能够影响集体主义中个体的幸福感。而个人主义文化则强调情感的重要性,因为,情感提供了个人需要与目标及现实事件之间适宜程度的直接反馈。一个生活充满快乐情感和较少不快乐情感的人,说明他的需要和目标都实现了,他的生活是幸福的。Radhakrishnan等人(1997)研究发现,个人主义国家个体的生活满意感主要由情感体验预测,而集体主义国家个体的生活满意感则主要由情感体验和外在规范共同预测,并且两者具有几乎相等的预测力。此外,我们的研究(郑雪,王玲,邱林等,2003)也发现,中国大学生的生活满意度属中等偏下水平,积极情感频率较低,消极情感的频率更低,这表明中国大学生被试幸福感的状况与其较低的情感频率有很大关系。由此可见,这种文化传统通过家庭、学校等场所中的社会化对中国大学生的情感及其表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3.3联系维度:社会性与个体性的差异

梁漱溟(2005)认为:“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系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且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如此则知,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而且,费孝通(1998)进一步强调,中国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先赋性关系(ascribed relationship)在差序格局中具有支配作用,先赋性关系不是独立的个体通过社会往建立的选择性关系,而是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被先赋的“人伦关系”裹着的“关系性自我”的人际模式。既然个体是先赋性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那么,个体的幸福就不可避免地与他人、家庭、集体联系起来。例如,儒家就主张不应只追求个人的幸福,更要追求众人的幸福,它要求儒家学者在独善其身之外,更要有兼善天下的胸怀(孙效智,1997)。佛家也认为个人在修行成佛的同时,也要救度苦恼的众生,因为真正的解脱是在众缘中修得。而且佛家还认为,即使在自己了悟正道之后,也要尽一己之力协助他人达到幸福境界。此外,Markus等人(1996)也认为,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人们更愿意牺牲自己的欲望,服从于群体的意志,在这种文化中的个人对文化准则的知觉与生活满意度之间有更强的联系。也就是说,个体的SWB受其与他人相互关系的影响。相反,在西方个人主义文化中,多数幸福感理论都是内控型的思考方式,均强调幸福感是个人主观判断的结果,因而西方人较重视个体独立的幸福。

Lu等人(Lu&Shih,1997)运用半结构化访谈技术对台湾高雄54位居民进行研究,发现中国人的幸福感有9大来源,与西方人相比,中国人有六个独特的幸福感来源:(1)和谐的亲友关系,(2)他人的赞赏,(3)活的比别人好,(4)乐天知命,(5)物质满足,(6)工作成就。可以看出,前三个来源都与他人(或社会)有密切的联系。施建彬(1995)以台湾被试进行的研究发现:(1)接受社会支持较多者,其幸福感较高;(2)给予社会支持较多者,其幸福感较高;(3)社会期待特质高者,其幸福感也较高。另外,他采用LISREL的路径分析方法检验幸福感的因果关系模型,发现社会期待特质不仅直接影响幸福感,还通过主观心理健康对幸福感产生间接影响。这一结论同样表明,他人不仅为个体判定自己是否幸福提供了参照标准,而且在中国文化中他人的幸福与个体的幸福是相互依存的。即个体在帮助他人达成幸福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幸福。

3.4时间维度;未来取向与当前取向的差异

本源、意义与联系这三个纬度都体现了文化通过不同的自我建构对幸福感产生的影响。幸福感的文化决定性还体现在,文化会对幸福感产生直接的影响,这种直接影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中西方幸福感在时间纬度上的差异。

中国人自古就祈福盼福,崇福尚福,对福有高度的心理认同感(王达人,2007)。“福”从示部,从示部的汉字多与祭祀、神明、祈祷、企盼有关。“福”在甲骨文中是会意字(见图1),其含义是“两手奉尊于示前”。即两手捧着盛酒的器皿奉献在祭台上,是古代祭祀的形象写照,反映了人们对于未来的美好愿望和祈求。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幸福感具有强烈的未来取向。更为明显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福”在英文中的翻译不是happiness或well-being,而是blessing,未来取向对于中国人幸福感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而在西方人看来,幸福是欲望的满足,是持续的快乐。英语中表示幸福的词主要有四个:happiness,satisfaction,well-being,ioy,这四个词都只强调对于现在或过去的满意,或个人的情感体验。此外,当前大多数幸福感量表(如Life Satisfaction Rating Scale,1981;Affect Scales,1969;Index Of Well-Being,Index of General Affect,1976;General Well-Being Schedule,1977等)都主要关注被试“近期”或“当前”的生活状况,这也反映出西方幸福感研究者所关注的焦点是个体当前的幸福。

King,Emmons发现(引自Katz等人,1994),美国被试中,急于表达情感体验与压抑情感体验之间心理矛盾的程度与其幸福水平呈负相关。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二者的关系则明显较弱。更为直接的是,我们(严标宾,郑雪,邱林,2003)对广州200名大学生的研究发现,过去一周内的各种生活事件,不论是“好的”(正性生活事件r=0.271)还是“坏的”(负性生活事件r=0.131)与SWB的相关都没有达到显著水平。由于这些事件都是在过去发生的,它们的影响没有延续到现在,更不可能影响到未来。显而易见。我国大学生对于幸福感更多地是采取“未来取向”而不是“过去取向”的乐观态度,即认为,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会更加幸福。

4 总结与展望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运用国外的幸福感测量工具对中国人的幸福感进行了十多年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发现了很多中西方共同的幸福感规律。然而,通过幸福感特征的中西比较,我们也明显看出。中国人的幸福感存在很多不同于西方的特征,而对于中国人幸福感独特性的研究就需要借助更加本土化的幸福感测量工具。

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费尔巴哈,1959),幸福是人生最后的目的,个体的一切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幸福的达成(亚里士多德,1990),因此幸福感研究对个人的现实生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然而,每一种文化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幸福观,当用幸福感的心理学研究来指导人们更好地追求幸福时,这种幸福感研究就必须与其所处文化下的独特的幸福观相一致。随着我国国际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社会上各种思潮和价值观相互激荡,“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所困惑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更加本土化的幸福感研究对我国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