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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了一条“人咬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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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人将狗咬死更是新闻:为救自家可怜小狗,主人在与外来狗殊死搏斗中竟依赖“素负盛名”的“大嘴”将该狗咬死。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真实地发生在河北邢台县一村民身上。(7月4日《燕赵都市报》)

确实,大狗咬住了小狗,为救自家小狗,村民打死大狗,这本来一点也不稀罕,然而,如果是村民咬死了大狗,那就成了一条足以让人叹为观止的新闻

然而,这当中也有疑问,那就是,村民为何非得去咬狗?报道中这样解释,当时村民手中仅有的工具就是手电筒,无奈之下,不得不搬起田地中的西瓜朝大狗身上砸,但砸了几个,效果不明显,眼看自家小狗就要毙命,在双手并用的同时,为将大狗制服,只能用嘴咬其颈部。

这样,就不仅合情合理,更还有几分壮烈,而且,也活该这大狗倒霉,因为它恰恰遇上的是“大嘴”。当然,即使是“大嘴”,在大狗咬住小狗之时,要从撕咬住的两只狗中间,去准确地咬住大狗颈部,这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高难度动作”。而且,这是发生在后半夜的瓜田,也就是一片漆黑之中!

当然,要这样的穷尽下去,谁还能保证其“真实地发生”?譬如,这不过是小狗的主人“断断续续的叙说和村民的口耳相传”,除了小猗的主人,并没有第二个人在场,自然也无法见证。尽管有村民为探其虚实,事后特地跑到瓜地看了看,证实“那只狗的脖颈处还有血痕,应该是咬的”,但谁说“脖颈处还有血痕”,就一定“应该”是人咬的?

显然,对于这条“人咬狗”新闻,该模糊的地方,是不该较真的。而且,严格地说,记者采访此事是在7月5日,而“人咬狗”发生在6月27日,已经时隔一个星期,应该是一条旧闻,如果是狗咬人,或者是人打死了狗,肯定早就成了黄花菜。但即是“人咬狗”,旧闻也有新的价值了,必定哗众取宠、骇人听闻,于是,尽管有种种疑点,尽管经不起推敲,但既然有如此卖点在,这一条“人咬狗”新闻,终于还是掠人眼球来了。

请问媒体,大学生到底该找啥工作

刘福利

近来翻报,一条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北大毕业生争聘法院书记员。报道说,今年镇江法院系统共招聘6名聘任制书记员,应聘者多为名校大学毕业生。在这条新闻中。媒体特别强调了这些应聘大学生的名校生身份并突出说明他们中“不乏北大、南大、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等名牌高校的大学生!”(句尾还特意加了感叹号),然后又通过他人之口指出了书记员一职毫无技术含量(无非是打打字)。两相对比,媒体就很自然地构造出一条“名校生应聘书记员是不是贬值”的议题。果不其然,第二天,各大媒体纷纷对此发表评论,有的说不必为北大毕业生争聘书记员大惊小怪,有的认为现在大学生就业不容易,找到个单位就不错了,还有的说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这绝对是资源浪费,好不热闹。

与此类似的事还有大学生应聘搓澡工、大学生当修鞋匠、大学生养猪,这些都在媒体不遗余力地报道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大学生不再做这种所谓低端的工作而是到大城市、大企业应聘时,媒体也不甘寂寞:大学生的实际能力差、对工作期望值过高、没有做普通劳动者的心态……一系列的议题被抛出后,又引来专家学者、媒体精英、普通百姓乐不此疲地展示自己的评论成果。

在媒体人的眼里,大学生无论找什么工作似乎都具有“反常性”。某些谙于新闻加工的记者和编辑们把这条信息一突出那条信息一淡化,就能轻松设置成一个极具轰动性的讨论议题:大学生干这个工作是否贬值,大学生干那个工作是不是就业观念跟不上等等。

那么请问媒体:大学生找什么样的工作才算是“正常”的,才不被你们当作新闻来示众呢?其实,以第一份工作来衡量大学生是否贬值本身就缺乏远见,是一种浮躁的表现,许多成功者的第一份工作都是基础性的工作。批评大学生就业观念落后也不能一概而论,许多大学生确实有在大企业工作的实力,再说了谁不想找一份收入高、上升空间大的工作呢?期待媒体在大学生就业这个严肃的话题上多一些理性和建设性,不能因为大学生的身份敏感就刻意制造新闻点,引来诸多无聊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