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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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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建凌非常欣赏《艺术人生》盘点2004年文艺人物时使用的一个关键词,这也是她始终追求的一个词――“守望”。守望是信念,是坚守,是期盼,有些东西甚至需要用一辈子去守望,也许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人海,不是每一个守望都能圆满。但有了守望,生活变得深刻,心灵变得充实……。袁建凌说:“每当经自己的努力解决了群众的问题时;每当群众的举报被查证属实、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时;每当成功地办理了一件申诉案件、法律的公正得到了维护时,我都会感到由衷的欣慰,我觉得这是我永恒的精神财富。”

“袁建凌的报表是免检产品”

现年43岁的袁建凌,属于那种走进人群就再也难以区分出的人。1994年6月,经招干考试,袁建凌从金湖县粮食职工学校调进金湖县检察院工作。进院十来年,先后负责档案管理、统计以及控申工作。统计工作不是很难,甚至可谓非常简单,但十余年保证统计数据及时而没有差错几乎不太可能,然而袁建凌创造了十余年统计报表准确无误的奇迹。对此,江苏淮安市院多年从事和分管控申内勤工作的副处长葛锐曾经说,“金湖袁建凌的报表绝对是免检产品……”

“其实,在刚接手统计时,我是出过一次差错的”,袁建凌告诉笔者,“当时市院负责统计的朱永华同志电话向我咨询核对该数据,我心理甭提多难过了,尽管这是我从事统计工作至今唯一的一次差错”。此后,袁建凌养成一个习惯,不管报什么统计数据,她总要坚持核对三次以上。在她看来,上报的每一张报表,工作中处理的每件事情都代表整个金湖检察院,关乎着金湖检察院的形象。

在金湖县检察院采访时,听到关于袁建凌的评价中,出现最多的两个词就是“认真、规范”。与袁建凌同一科室的贾树芹说,“袁建凌对工作的投入非一般人所能达到”,她对笔者说起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她想向袁建凌找个东西,而袁建凌可能正在整理举报信件,当贾树芹走到她桌前时,袁建凌连忙随手从桌上拽了一张报纸将摊在办公桌上的信件盖了起来,这个完全出于下意识的“动作”却被老贾看在了眼里……。

闲谈中,院反贪局长赵春年笑着递给笔者一份催办通知。“经核对,有下列线索查处结果尚未回复,望贵局抓紧回复。1、金检(2005)移字10号,2、金检(2005)移字12号……”,紧接下来的是一段显目的特别提醒一“按照本院《关于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的规定》: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归口院举报中心管理。其他业务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当在发现之日起7日内移送举报中心统一登记处理……”,这是袁建凌主办的控申科发给同院职侦局的正式催办通知。笔者注意到,细心的袁建凌还根据每个案件线索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如立案、不立案、列入缓查、移交外单位处理等情况),在催办通知后面附了一个回复单填写说明。“袁建凌就是这样认真,只要有制度规定,不管你是哪个部门、哪个负责人,她都按制度办,没有因为我是党组成员就例外,她也照样给我发催办通知……”,显然,赵局长并没有因此“怪罪”袁建凌。

但院里确实有人对她的这种“较认”偶有微词。

“(有些事情)不这么认真,对当事人无法交代……,再说我是为了工作,时间长了,大家也会习惯或者理解我的……有了制度就应该坚决执行!我们有些事情解决不好,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落实上出了问题”。显然,袁建凌办事有自己的原则。

她坚信,为了工作,只要是对事不对人,即使同志对自己有误会,也必定是暂时的,事实也证明她的判断是正确的。“现在大家都能理解我当初的做法了。”袁建凌欣慰地说。

四年不忘上访人姓名

从事控申工作九年来,袁建凌与接访的群众一起痛苦过、一起快乐过、一起困惑过……。在金湖县院采访期间,原控申科科长邰广汉向笔者讲了这样一件事情:

2001年5月的一天,袁建凌正在办公室里做台账,一个老年男人突然走到袁建凌面前,满脸喜悦地说“袁检察官,你可能记不得我了,但我家的事情多亏了你,要不然我还真没地方申冤……”。没有想到,短暂愣了不到一分钟,袁建凌一口报出“你是梁海天吧?!”她的话令来者吃惊不已,他激动地说“你真是好记性,都三四年了,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我今天就是特地来当面谢谢您的”。

原来,老年男人是金北镇梁圩村村民,叫梁海天。1997年9月的一天中午,梁家父子正在家中吃饭,突然闯进两个不速之客,来人声称“借些小钱花花”,这个无理的要求被梁海天父子当然地拒绝了,两人悻悻而去。可谁曾料到不一会儿,索钱未果者纠集了6个人,闯入梁家,将父子俩暴打一通,梁海天本人被打断三根肋骨,其子头部受伤,不得不住院开刀治疗,仅医药费就花了近2万元。梁家报案后,派出所出面给了梁家8600元。可在梁某儿子脱离危险后,无论是肇事者还是派出所,就再也不见任何动静。多次到公安机关苦诉无果后,1998年3月16日,经人指点,梁海天怀着一线希望找到了检察院。望着他儿子头上时隔半年依然清晰可辨的伤痕,听着梁海天无助的哭诉,袁建凌就像是自己的家人无辜被冤打了一样,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她一边安慰受害人,一边在接待记录上仔细地记录着……。梁海天临走时,袁建凌将身边买菜剩下的40多元钱硬塞给了他。

后来,经初步调查,袁建凌了解到:梁海天所反映的问题完全属实,只是由于梁海天提供不出行凶者姓名,公安机关还没有立案侦查。她随即向领导做了汇报,并建议由侦查监督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就在梁海天向检察机关反映其遭遇后的第8天,袁建凌出具了金湖县检察院的书面答复函,不久,行凶者被陆续抓获判刑,梁海天也得到了一定的赔偿。

这就是袁建凌,一个真诚善良的检察官,如果不是那样认真,如果不是用“心”去工作,如果没有对老百姓有着朴素而深厚的感情,她怎么可能在事隔三四年之后,还能准确道出自己接待过的上访人姓名呢?!

“一张明信片是上访者对我最好的奖赏”

在袁建凌的办公室,笔者注意到她办公桌台板下压着这样一张明信片,“在金湖认识你们是我莫大的荣幸……”写这张明信片的是袁建凌的接访服务对象――金湖县某镇中心小学教师小贾。袁建凌说这个普通的明信片就是对她最好的奖赏和最大的精神财富。

在金湖县某镇小学,笔者见到了小贾。本以为小贾可能顾及个人不愉快的隐私而拒绝我们采访,出乎意料的是,表明来意后,小贾爽快地接受了采访。

小贾是外地姑娘,2002年10月,通过网络认识了金湖县某镇的陈某,并与之结婚,工作也随即调至某镇。婚后,陈某敏感多疑,与恋爱时判若两人,处处限制小贾的自由,甚至限制其与家人的联系,孩子已经两岁了,外公外婆还没见过外孙长的啥样。发展到后来,陈某竟然将小贾的工资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控制起来,每用一分钱都要经过陈某,在家稍有不慎即遭到陈某的拳脚相加。一次小贾壮着胆子试图到当地的银行办理工资卡挂失,想通过重新办卡拿到自己工资,谁知刚走进银行就遭到了在银行工作的陈某的追打,以至后来看到陈某小贾就产生一种不由自主的恐惧。谈起过去的婚姻生活,小贾心有余悸地说“作为一个外地人,当时经济上失去自、肉体上承受着痛苦、精神上失去依靠,真是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听说县检察院有个反家庭暴力志愿者服务站,我就去了……”

“袁建凌接待你以后,她怎么做的?”笔者问小贾。

“她几次跟我谈心,开导我……,为了我工资卡的事,袁科长几次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重办新卡等,因为我当时想换个环境,袁科长还到县教委协调看能不能换个学校……”时隔两年,小贾说起来还历历在目。“但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她给我的精神支持,可以说,当时她就是我的精神支柱。真不敢想像如果没有袁大姐无私的帮助,我将会怎么样……”不经意间,小贾对袁建凌的称呼由“袁科长”换成了“袁大姐”。

“后来结果怎么样?”笔者问。

“后来我提出离婚,期间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法院认错,并保证决不再打我……现在,我们还在一起生活。”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袁建凌朴实的话语“开展反家庭暴力服务活动,绝不是简单地劝离劝和,而是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家庭和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促进工作,看到有些家庭又重归于好,我非常欣慰……”

2006年初,因从事反家庭暴力志愿者服务工作出色,袁建凌所在的金湖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全国妇联、、高检院等1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