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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非正规保安“游走”市场
“一人一车一个本,就是一家保安公司!”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和技术防范管理处处长初京告诉记者,“在京联系好单位,去农村招一帮人,穿上衣服就成保安,别说培训,老板连人名都认不全。这些‘黑保安公司’以低廉的价格与警方批准的正规公司抢客户,这就是2005年北京保安市场的状况。”
因为客户的需求层次不同,“保安企业公安管公安办”在全国各地都成了一句空话,未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黑保安公司”遍地开花。2006年,北京公安机关对擅自经营保安培训、保安服务的非正规保安服务企业逐一开展调查和登记,214家非正规保安企业、1033个非正规保安驻勤点、3.5万余名非正规保安员浮出水面。
据警方统计,北京从事保安性质工作的人员分4类,不少于20万人。一是公安机关组建的保安服务企业2家,保安员8万余人;二是各单位内部自建值守力量约4万人,负责内部治安秩序维护,不对外派驻;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从事安全服务人员约5万人;四是非正规保安服务企业,即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业,约3.5万人。除非正规保安外,物业保安也亟需规范和监管。
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副局长张强指出,立法滞后制约了公安机关对保安行业的监管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无法可依的状态使监管工作十分被动。由于缺少行业法律法规,一些社会人员到工商部门注册了保安咨询、劳务服务等性质的公司,在名称上也不叫 “保安”,根据地点和工作不同,名称各异,使公安机关无法掌握保安行业的准确情况,无法进行监管。
关闸分流“黑保安”现形
“2006年以前的保安市场,就像一个浑水塘,‘黑保安公司’就像臭鱼烂虾,搅臭了一池水。”张强说,“要治理,我们须关下闸门,截住污水源,同时把好的鱼虾分流到干净的池塘,臭鱼烂虾自然就现出原形了。”
北京警方上报北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开办保安企业须经公安机关前置审批后,工商部门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这样不仅从源头上堵住了非正规保安企业进入市场,而且建立起了公安、工商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公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不予年审,拉开了对非正规保安企业清理的序幕。
对于那些非正规保安企业及保安员,北京警方没有一棍打死,而是针对实际情况分类整治。对管理规范的非正规保安企业给“出路”,通过“特许加盟”的经济手段,促使他们加盟到公安机关办的“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和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名下,由总公司实施监管、培训和督察;对服务质量差、违法违规问题较突出的企业,工商年检时直接否决,或通过加强社会宣传等方式挤压其“生存空间”,迫使企业主动注销营业执照;对于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保安,通过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项目治安保卫和保安人员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
“责任书”不仅详细规定了物业企业自建保安队伍的工作标准、培训、备案等内容,而且规定物业保安员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否则将受处罚。
保安业亟需有法可依
北京市在清理整顿非正规保安工作中,引入了“特许加盟”和前置审批的手段,一批非正规保安企业被准许加盟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旗下并接受管理,支付加盟费用并以北京保安名义开展业务;一批非正规保安公司,工商部门不予年审,一些新建保安公司被工商部门拒绝审批。这些措施引起不小争议。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耿广军说:“根据商务部关于‘特许加盟’的规定,我们把‘北京保安’品牌在工商局进行了注册,把20年的经营工作总结提炼成了一系列标准,加盟企业要求实行‘五统一独’,即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考核,独立核算并承担经营风险。通过特许加盟,一些管理较规范的企业被纳入警方视线,取得了合法的生存权。”
然而,一家小型保安公司负责人却颇有不满:“北京保安业的‘特许加盟’根本不是市场行为,是政府强制行为。我不愿加盟,更不愿意每月向总公司交纳营业额3%的‘加盟费’。但不加盟就不给我经营牌照,就要取缔,说白了加盟就是给我们戴顶‘红帽子’,保安业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市场化?”
北京市工商部门对不予保安企业审批和年审也相对低调和谨慎。一名工商局干部说,不予审批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仅仅遵照政策执行,严格来说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
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处长初京说:“清理整顿只能解决一时问题,要想从根本上使保安行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必须通过保安立法来解决。”
虽然清理手段仍存争议,但北京保安市场秩序好转是明显的。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北京警方查办案件中,涉及非正规保安问题的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8%,媒体对保安服务的曝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