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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成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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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自201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本刊推出成效追踪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2013年11月5~8日,农业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绍品一行实地考察了宁夏、甘肃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杨绍品指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以来,宁夏、甘肃的项目取得明显成效。项目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起到了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的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增加项目资金规模和扩大实施区域,让这项好政策惠及更多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杨绍品深入宁夏灵武、盐池、中宁、西吉等地,察看枸杞烘干房、马铃薯储藏窑等设施,与基层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和农民进行深入交流。当地农民说,过去没有好的条件,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马铃薯一时卖不掉,只好把一部分放在简陋的土窑里,发生大量的腐烂和生芽,损失浪费达20%以上。现在国家支持建了科学实用的砖窑,可以减少损失15%以上,还提高了品质。杨绍品说,老百姓说这项目好,好就好在增收上,在西北贫困地区,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更有意义。

通过深入了解甘肃各地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做法和经验,杨绍品指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抓住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最关键、最薄弱、最迫切的初加工环节,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注重制度顶层设计,采取先建后补、两次公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针对目前由于项目资金规模小、建库指标有限,各地出现“一库难求”的情况,他强调,下一步农业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增加项目资金规模,扩大实施区域,拓展补助环节,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更多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第一阶段(3~6月)

开展前期调研、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申报审批、技术培训等工作,主要做了以下4件事情: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按照部里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了农产品加工调研工作,较好地掌握了各市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情况,特别是马铃薯储藏窖、冷藏库建设及需求等情况,为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认真学习领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做好项目调研,广泛搜集、听取各项目实施县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宁夏自治区农牧厅与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实施原则,确定了奖补范围、对象和标准,建立了农牧、财政部门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在程序进度、部门职责分工、监督考核、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根据宁夏实际情况,农牧厅在广泛征求各县农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了西吉县等7个马铃薯主产区进行马铃薯贮藏窖建设,选择吴忠市利通区等5个蔬菜主产区进行果蔬贮藏库建设,选择枸杞主产地中宁、沙坡头区进行果蔬烘干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县因地制宜,既保证集中推进、连片建设,又根据实际有零有整、有点有面,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示范性、规范性和灵活性。三是广泛动员宣传,明确目标任务。农牧厅及时召开了项目实施县农牧局长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启动大会,与银川市西夏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固原市原州区等14个项目实施县(区)的农牧局签订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责任。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项目实施县也结合本县(区)实际,及时编印了宣传材料,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动员宣传,调查摸底,掌握了农民建设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四是强化技术培训。农牧厅及各项目实施县分别举办了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培训班。各实施县还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以乡为单位,以主要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程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采取现场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培训,使申请对象对建设的要求和技术要领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确保了建设标准不降低、规格不走样。

(二)第二阶段(7~9月)

全面开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一是确保建设质量和标准。组织专家组成检查组,以实地查看、召开现场会及座谈会的形式对项目实施县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随时随地解决,提高了建设速度,保证了建设质量。盐池、隆德、中卫等县还指定专人、实行责任到人负责制,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返工和降低标准现象的发生。二是做好技术本地化设计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属地化设计,要求补贴标准不得突破上限,冷藏库、烘干房建设面积容量幅度上限不得超过30%,下浮不超过10%。各县市在实际建设中遇到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先要实施县提出申请,再召集技术专家、用户,行政领导,通过开现场会及座谈会的方式,解决技术本地化设计的问题。

(三)第三阶段(10~12月)

主要是做好验收工作。验收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重要环节,重点从程序、标准上提出要求。具体验收程序分三步进行。一是由各实施项目县农牧局或乡企中心制定详尽的验收办法,进行初验,弥补不足,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二是各项目实施县成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由农牧局牵头,财政、监察、乡镇主管部门参加,严格按照《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进行全面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三是各项目实施县向农牧局呈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报告并申请自治区农牧厅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及财政厅进行终验,将终验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为项目实施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建设情况

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执行顺利,截至11月18日,共建设完成马铃薯储藏窖1558个,补助资金1765.2万元;简易冷藏库57个,补助资金146.8万元;组装式冷藏库163个,补助资金1686万元;普通烘房17个,补助金额27.2万元;热风烘房55个,补助资金112万元;多功能烘干窑44个,补助资金230.4万元。累计补助资金3967.6万元,完成计划的99.19%。

三、建设成效

(一)密切了干群关系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使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政府是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仅拆掉了干群之间的“篱笆墙”,而且又架起了“连心桥”。

(二)增加了农民收入

补助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节省了人力、物力,让群众得到了实惠,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农产品贮藏难、销售难的问题,实现了农产品“淡季贮藏、旺季销售”;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补助项目的实施,有力的减少了农产品收储过程中的损失,提升了的市场价格,进一步激发了种植户的积极性,促进了宁夏种植产业的大发展。

四、经验启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保障

2012年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第一年,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厅、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宁农(计)发[2012]207号)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为实施好补助项目,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由农牧厅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县市也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和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任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培训骨干、做好宣传摸底是基础

为了确保项目的实施,自治区和各市县都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广泛动员,层层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盐池、中卫等市县还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梳理惠民补贴项目,将项目内容所需资料、政策依据、补贴标准、办事程序、责任单位、承诺时限等公布与众,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流程、公开信息,是做好惠民工作的必备条件

补助项目实施工程,程序全部网上运行,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查询,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使各项服务成为一个个具体行为。各级领导也可以随时上网了解情况,掌握进度。

(四)理清程序,把握重点环节是做好惠民工作的关键

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做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就要协调好四个关系,把握好五个环节。

四个关系:一是要解决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部里规定的五项原则一定要坚持,技术图纸可以因地制宜进行本地化设计。二是明确行政管理和技术负责的关系。行政部门把握政策、把握原则,技术部门把握本地化设计和各项技术要求和标准。区级农业部门确定省级技术依托单位,承担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技术咨询和县级人员培训等工作。三是明确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关系。农牧、财政两家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是做好该项工作的保证。从项目申请表的审核开始到验收工作,以及两次公示,都由农牧、财政两家共同参与和审核。四是明确区上和市县的关系。区级部门负责编制本区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备案。负责对县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奖罚。县级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及自查自验工作。

五个环节:一是严格实施内容。严格控制各实施县的建设内容,为了便于管理,不允许各种项目内容都搞,每个县最多两个。二是严格技术内容的变更。部里的技术图纸是面向全国的,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如果有大的变更需有各地聘请的技术专家同意。厅里聘请3名技术专家,分别负责马铃薯贮藏、果蔬贮藏、果蔬烘干方面的技术指导。三是严格按照六项程序进行,不得变更或减少。四是严格信息录入工作。各实施县指定专人及时将所有经过审批同意的申请者信息、申请和批准建设的设施信息,以及设施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的信息录入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统计、汇总和查验。这些信息非常重要,是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的主要渠道之一。五是严格做好资金兑付。经过严格验收后,按要求兑付资金。

(五)因地制宜,进行本地化设计是做好工作的难点

农产品农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要真正地惠民,一定要听“民声”,会“民意”。2012年在项目实施中,盐池县、中宁县就根据当地农户及多年在基层工作的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马铃薯储藏窖的建设、热风烘房的建设提出了本地化设计,使补助设施建设真正惠泽了农户。

五、建议

国家财政应加大农产品初加工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补贴标准,形成长效机制;适当扩大建设类型范围,例如将蔬菜外销的储运保鲜车辆应纳入补贴范围,将农户鲜奶的保鲜、储存列入补贴范围,对脱水蔬菜在包装、切选、烘箱、风机等关键设备进行补贴;每年从项目中按比例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确保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