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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地质资料管理的改革与加强思路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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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质资料具有数量多、类型上较为复杂等特点,这些都对地质资料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在新时期,随着档案管理技术的进步和发展,要不断的改革地质资料管理方式,从管理人才、管理机制等方式的完善出发,提高管理水平,使其更好的发挥查询等服务作用。本文从新时期地质资料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出发,在此基础上探讨有效的改革加强措施。

关键词:新时期;地质资料管理;改革;加强

一、新时期地质资料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从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对于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一直给予高度的关注,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时便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并且完善了相应的地质资料统一交汇制度等,这对于地质资料的管理和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我国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对于我国地球科学研究以及国土资源规划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地质资料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各项管理工作能够依法有序开展。但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也看到了我国的地质资料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质资料汇交的覆盖面是比较小的。从实践来看,地质工作的范围是极为广泛的,它包含对于矿产资源的勘察也包括其他与地质相关的工作。从我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来看,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从事一些矿产资源勘察和开发的探矿人及其采矿人,另一种则是除第一种之外的其他一些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从事区域地质勘察工作的人员,以及一些从事海洋地质以及水工环境勘察的人员。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汇交人员主要是重要或者升级财政预算之内的专项资金安排的一些地质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以及探矿权或者是采矿权人。其他大量从事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人员未能包含于汇交人员中,其所取得的地质资料没能汇交到相应的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使得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

其次,就地质资料的馆藏机构设置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从我国地质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看,专门性的馆藏机构只有国家和省级单位,没有市县级的馆藏结构。这样一种机构组织模式,使得国家级和省级地质资料的接收、保存以及查询工作变得较为繁重,另外,由于监管上的缺失或者不到位容易造成一些管理工作的质量被大大降低。

再次,地质资料管理的基础设施是比较落后的,没有实现信息化管理。我国地质资料管理的过程中,由于一些认识上的不到位或者是因为资金缺乏等的影响,在一些省级地质资料馆藏单位中,其建设上还是比较简陋的,可以使用的面积也较小,从而无法保存更多的地质资料。从保存形式上来讲,许多馆藏机构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于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以及相关图文数字化工作的改革和应用仍然是比较缓慢的,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是比较低的,从而无法实现资料的远程应用及其查询需求,降低了管理的效率。

此外,地质资料汇交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在地质资料管理的初期,由于主要是国家投资来完成一些地质勘察工作,从而使得管理业呈现一种垂直向的特征,对于资料的汇交更多的采用行政命令等形式,其汇交的量和难度上讲都是比较小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质勘察工作的种类不断多样化,勘察工程的投资主体也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地质资料的汇交主体也具有了多样化的特征,其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汇交共走无法有序开展,从而影响了地质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并且对于资料的真实性等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最后,监管工作未能落实到位。当前地质资料管理中,由于主管部门对于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不够使得其整体功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在资料管理上的强化措施工作力度不够。另外,监管手段过于的简单且单一,更多的采用催缴的形式而不是严肃的法律手段,降低了资料汇交的效率,地质勘察和科研工作的分散性使得地质资料的管理部门无法全面掌握相关的信息,从而使得监管无法全面落实。

二、地质资料管理的改革与加强措施

为了更好的实现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对于矿产资源开发及其工程建设的积极作用,我们要从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改革,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使其更好的发挥其服务功能。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第一,为地质资料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地质资料管理的改革和加强需要一定的环境基础,要从宣传教育入手,使各级政府认识到地质资料管理的重要性,使其监管的意识得以强化,从而使得汇交人员的意识和观念得到转变,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资料汇交的自觉性,保证汇交工作的及时高效。此外,要加强对于矿产资源的管理,注重其管理秩序的整顿并且加大规范的力度,创造一个有利于地质资料管理改革的环境。

第二,从立法的完善上来保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我国地质资料管理中,以《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一些地质资料管理的相关内容,但是就其内容来看,更多的是一种概括的规定和惩罚,没有具体的执行措施,对于责任的认定以及具体的追责等都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因此,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便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通过相关责任条款的明确,强化具体资料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从法律的位阶上来讲,保证其规定的协调统一,从而是资料汇交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实现矿产资源勘察、开发以及地质资料汇交的有机结合,实现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提升。

第三,以分级管理的形式来推进管理方式的改革及管理的加强。针对当前地质质量两级管理的现状,要注重市县级地质管理工作的开展及其馆藏工作的建设和完善,将管理工作能够全面覆盖到基层单位,从而提高管理的积极性,并且以合理的管理权限的划分来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减少国家和省级馆藏单位的工作压力,从整体上提高管理的水平。

第四,注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在信息化发展背景下,要不断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从投资上位馆藏设施的改善或者更新提供充分的保证,并且从基础性、公益性角度出发来对资料馆藏机构进行建设和完善,保证其运行资金的充足,注重目录数据库及其图文数字化的建设,提高其运行的效率,并注重专业人才的配备,使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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