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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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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许萍(1988-),女,安徽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阐述传统道德和功利之间的关系,以及道德的本质,分析出传统观点中重义轻利的观点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利益(功利)和道德是辩证统一的,利益(功利)是道德的基础,道德对利益(功利)有反作用。

关键词:市场经济;功利;道德

一谈到功利,人们会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而谈道德,则不能是功利的。持此观点的人把道德和功利对立起来,认为道德和功利是相对立的,道德具有超功利性。那么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和道德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先来看看传统的功利和道德的关系

一、传统的义利观

在我们传统文化中,私欲是罪恶的,对功利也是持贬低的态度。农耕文化的传统就是“重义抑利”,就其根本来说这是封建时期帝王为巩固其统治而实行的一项愚民政策,就其阶级的本质而言,“重义抑利”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这种思想发展的一个极端。经过数千年的宣扬,这种重义抑利的思想在人们的内心根深蒂固,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评价善恶的标准。诚然,重义轻利的思想确实培养出一大批仁人志士,但是同样也造就了一部分功利主义伪善者,这些伪善者打着批判功利主义的旗号,却做出最自私的行为,形成了双重人格。这种恶劣的影响一直蔓延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时期。革命时期的左派,他们的理论中总是大肆宣扬抽象的“集体”和精神层面上虚无的东西,不允许人们讲个人利益和物质利益。计划经济时代是不讲求个人利益的,实际的个人物质利益在一套套冠冕堂皇的理论中被扼杀。

事实上,人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利已行为虽然谈不上善,但至少也不是恶。作为一个人要立足于这个社会,私利的追求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行为。换个角度,那些鼓吹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说法,其实归根到底也是在追求个人的利益,因为集体是由个体组成的,集体利益的实现最终也要落实到每个个体的身上。社会由个体组成,社会利益也是由个体利益之和组成,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个人利益的增加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社会是由个体组成,但是每个个体应该意识到,离开社会,个人的利益和幸福也将不复存在,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点,所以人们赞成那些可以促进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原则和规范,以此来保护既得利益。“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商业的繁荣发达而相应强盛起来” [1]。因此,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正义和人道,才能实现自身的幸福和利益。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和道德的关系

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就要先弄清楚道德的本质。道德是一种意识,它由一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反映着物质生活。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人们是如何处理这些关系和矛盾的,就形成了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与道德原则。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关系是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经济关系决定着道德,道德只是经济利益的外在体现,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便会有什么样的道德。恩格斯曾经说过,在阶级社会中“所谓的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或利益,或是在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的时候,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2]经济关系作用于道德,同时道德也反作用于经济关系。道德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应该”、“不应该”的方式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通过人的内心约束力和社会舆论来实现的。正像马克思所说的一样“‘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3]。道德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它只是历史发展到某一阶段的产物。道德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之中一步一步趋于完善。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最大的不同在于市场的竞争性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市场鼓励市场主体为达到自身利益进行公平竞争、自主经营,并且自负盈亏,在这样一种机制的运行下,每个市场主体都要为自身的利益而奋斗,与其他主体竞争,竞争的过程其实就是经济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的发展的理论基础其实就是功利主义,市场的效用最大化原则实际上就是功利主义原则的体现。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和集体的利益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我们要将社会整体利益置于最高位置,但是绝不能忽视了个人的利益;也不能因为一味的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忘却了集体利益。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问题。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即经济利益和道德究竟是谁决定谁,如果是经济利益决定道德,那么道德是否对经济利益有反作用?二是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即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究竟谁从属于谁的问题。我们认为,道德产生的基础是利益,不仅如此,利益还是道德评价的标准。我们也曾经对利益和道德关系做出过分析,他认为,世界上就没有超功利主义,利益(功利)和道德实质上具有一致性,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是功利主义的社会,区别在于是哪个阶级的功利而已。

人类行动的动因就是利益,并且道德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地趋于完善。所以,人们的思维或者行动中都存在着一种利益(功利)标准。这样的标准确实客观存在于我们的道德评价体系。道德作为一种评价是非善恶的标准,往往与个人利益紧密相连,所以,人们会从自身利益或是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他人的言行进行评价。将那些对自身或社会不利的行为评价为恶,把那些有利于自身或社会的行为评价为善。根据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那些将利益(功利)和道德划分开,认为利益(功利)和道德是相互排斥,是对立的观点是错误的。道德是经济利益的产物,对经济的发展起到能动的反作用,道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阶级性。(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休谟经济论文选》第70、5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13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第108~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