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技术驱动贸易模式化解广东对外贸易摩擦的路径选择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外经贸大省广东面临的贸易摩擦日趋严重。深入研究广东对外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并探寻应对策略,促进广东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为我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借鉴,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技术驱动贸易模式超越了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的限制,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创造了新型贸易的双赢。文章指出,广东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通过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及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途径实现贸易模式从劳动力要素驱动向技术要素驱动转型。
关键词:广东 贸易模式 技术驱动 贸易摩擦
我国2009年下半年遭遇各类贸易救济调查60起,涉案金额82.76亿美元,超过2008年全年62亿美元的总额,而广东是全国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地区,约占全国总数的1/3,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如鞋、玩具、铝制品、建筑陶瓷、纺织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受到了来自不同国家发起的不同贸易壁垒的调查,而且数量呈上升趋势。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广东对外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并探寻应对策略,促进广东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为我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借鉴,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技术驱动型贸易模式对化解广东对外贸易摩擦的效应分析
所谓技术要素驱动型贸易模式指的是一国或地区、企业利用动态的技术创新所形成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能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形成互利共赢、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效应。下文运用博弈的方法来进行分析。
假设国际上有两个从事激光器生产的厂商a和b,它们分别位于中国的广东和美国的加州,并且世界市场上只有美国和中国对此类产品有需求,这暗示厂商a的部分产品将出口到美国,厂商b的部分产品将出口到中国。在厂商的经营过程中,a和b双方都有两种方案选择,一种是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创新),一种是守旧。
如果双方都守旧不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的话,支付都为零,处于负和博弈双输状态,因为厂商都不继续进行创新的话,那么其产品可能很快被其它企业迅速低成本模仿,这时厂商的收益会随着模仿企业的增加逐渐耗散。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一项先进技术一旦扩散成为许多企业采用的通用技术,创新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过程也就完结,全部企业又重新回复到完全竞争的零利润状态。模仿企业由于只需支付较低的模仿成本,同时也不需要承担任何创新的费用和失败的风险,其收益甚至可能超过创新企业。
如果一方创新,一方守旧,那么,创新方的新技术发明应用使产品质量和性能提高,成本降低,于是厂商在非价格竞争和价格竞争方面较之守旧方都具有竞争优势。这样创新方市场份额将逐渐增加,随之,利润也将逐渐增加,最终创新方将守旧方完全驱逐出市场,这时,创新方之所得将是守旧方之所失,双方处于零和博弈状态,将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本文用以下模型来说明:
假定在美国有一个消费者群体,用θ表示消费者的质量偏好参数,其中θ连续均匀地分布在区间[θ0,θ1]中,定义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
U=
式中qi为产品质量,pi为出口价格(i=a,b)。假定两厂商能够以单位成本c生产质量为qa的产品,且厂商b花费成本ci=ei2进行技术创新使产品质量提高ei,厂商b的质量水平为qb=qa+ei,且设pb>pa。
当且θqa>pa时,即单位货币的质量b不低于单位货币的质量a。这时,所有的消费者都会购买产品b,这是因为(θqb-pb)-(θqa-pa)>0,从而,ub>ua。故消费者偏好于质量高的b厂商产品。这时厂商b因技术创新把没有进行技术创新的厂商a排挤出市场,厂商a为了挽回失去的市场,会实施低价销售,结果引发美国对广东a厂商的反倾销调查。
再考虑的情况:设当消费者的质量偏好为θ时,购买高质量的产品和低质量的产品无差异。从而有:θqb-pb=θqa-pa,即。
则消费者对于厂商a和厂商b的需求函数为:da=θ-θ0,db=θ1-θ。
厂商a、b的利润函数为:πa=(pa-c)da,πb=(pb-c-ei2)db。
用逆推法求解一阶条件,联立后得均衡价格为:
将均衡价格代入利润函数为:
因为θ0
显然,πb*>πa*。厂商b由于进行了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争夺了厂商a的消费者,从而使市场占有量增加,利润增加,高额的利润推动厂商b不断地创新,于是产品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而广东厂商a的产品即因守旧遭遇美国的技术贸易壁垒。
如果双方都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的话,将形成互利双赢的均衡局面,从而自然而然地避免了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种形式的贸易摩擦。这是因为:
双方的创新对彼此都构成了技术壁垒。这种壁垒将形成不同的消费偏好和市场需求强度,厂商各自就拥有不同程度的市场垄断力。技术壁垒越强,市场垄断力就越强,厂商就越难挤占对方的出口市场份额。均衡时,市场份额的差异就越少,均衡价格的差异就愈大,这样就不会形成市场价格的激烈竞争,避免了反倾销的贸易摩擦。
双方创新导致技术水平接近,就会相互承认各自的产品标准。相互承认对避免国际贸易摩擦的作用是,出口国不会因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环保标准、技术标准等而遭到禁止和产品的退回,也没有必要支付为达到对方国家的规制标准而带来的额外成本,从而实现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的结果。
双方创新都会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盗版、假冒产品、商标侵权、专利侵犯等现象就会越来越少,从而大大减少知识产权争端。
双方创新意味着需求结构越接近,有利于发展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越大, 彼此作出市场的让渡越多,则该产业内贸易平衡状况越好,技术创新产品的经济效益趋于最大化,因而双边贸易产生的摩擦张力就越小。
(一)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避免国外对粤进行反倾销
中国加入WTO后,反倾销在国外对广东贸易救济措施中使用频率最高,自入世到2008年底,共有18个国家(地区)对广东启动了15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又以遭受反倾销案为重,占比78.6%。广东仅仅是中国的一个省,7年间遭遇反倾销案件居然达到平均每月近1.5宗,这样的密度在世界上少有,涉案产品主要以农产品、钢铁产品、纺织品、鞋、家用电器和电子计算器等为主,这些产品历来为各国所关注,出口相似性指数和产品相似系数都很高,国际市场竞争甚为激烈,是反倾销的多发领域。而广东出口这些商品往往具有数量多、价格低的特征,在全球经济低迷、失业人数高起的当今世界,极易招致进口国的反倾销。
那么,如何避免国外进行反倾销呢?主要措施是实施产业转移和进行产业自主创新。一方面,将附加值较低、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其它发展中国家转移,避免在国际市场与其它国家展开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围绕国际市场发展的需求,重点开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开发出适销对路的多样化异质性产品,基本实现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
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近几年来广东在高新技术、家电、纺织、农产品、玩具、食品和家具等行业中,约有2/3出口企业的产品频遭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所涉范围从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到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标签、运输等全过程,这导致广东出口贸易损失巨大。广东面临的技术贸易壁垒本质上是广东与发达国家之间技术差异的具体体现。而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是提高广东科技水平,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较好的路径。因为如果只引进而不能实现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广东出口行业的技术能达到技术先进国转让技术的水平,可以暂时跨越技术贸易壁垒,但是永远摆脱不了技术依赖,随着发达国家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广东出口会不断地面临新的技术贸易壁垒;如果有很强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的愿望,企业将可能开发出处在国际最前沿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实现技术贸易壁垒的彻底跨越,这时广东出口行业的技术标准高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对广东出口行业构成不了壁垒。
由上可见,加大技术引进,增强对外来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开展技术创新,是广东跨越技术壁垒的重要方法。为此,政府和企业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增大人力资本的投入,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广东对外来技术的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二,政府通过减免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资;第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广东与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相似性指数越高,引进的技术就越先进,消化创新能力就越强,广东的技术进步也就越快,越容易跨越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
(三)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避知识产权争端
广东出口产品之所以遭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知识产权壁垒,其根本原因就是广东尚未建立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因此,广东要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战胜知识产权壁垒,必须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第一,广东省政府要通过诱导性和鼓励性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对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个人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第二,广东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如果广东企业能够研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那么就不可能侵犯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这是解决广东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贸易纠纷的根本途径;第三,广东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等要实施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既可因高的进入壁垒使得企业在出口市场上取得优势地位,增强获利能力,也可以避免被外企钻空子索要专利费;第四,广东企业应承担起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义务,严格遵循TRIPS协议中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最低要求。
综上所述,本文从贸易模式的角度研究了广东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问题,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广东长期形成的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存在着内生的摩擦因素;第二,技术驱动贸易模式超越了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的限制,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能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创造新型贸易的双赢,有利于缓解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第三,广东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通过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及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途径实现贸易模式从劳动力要素驱动向技术要素驱动转型;第四,实现互利共赢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目标。要达到该目标,建议我国在外贸发展中高度重视科学技术这一关键要素,实现“贸易―技术创新―互利共赢―新一轮贸易”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徐毅儿.我国半年贸易摩擦涉案金额超去年总和[EB/OL].news.省略,2009-7-15
2.张卫东,黄晓凤.高新技术产业出口贸易博弈的双赢策略探析[J].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1)
3.肖志坚.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广东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战略选择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