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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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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泰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概况,总结了取得的主要经验,并分析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泰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状;经验;问题;对策;江苏泰兴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25-03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途径。在我国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与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1 泰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泰兴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截至2013年,全市共组建各类合作组织403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8个,成员总数3.38万人,销售农产品4.88亿元,带动农户7.6万户;土地股份合作社98个,入股土地面积1 653.33 hm2,入股农户1.44万户,连片20 hm2以上的54个;社区股份合作社37个,折股量化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6 800万元,入社社员9 200人。泰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以下5个特点。

1.1 发展势头迅猛

自泰兴市2005年第一家合作社成立以来,每年都以新增几十家合作组织的速度发展。特别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速度迅猛,再加上多种利好因素的推动作用,2009年增速明显,新增各类合作组织128家,新入社农户1.38万户,全市合作组织及入社农户数迅速增长。

1.2 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项目从成立伊始的家禽、生猪养殖发展到水产、蔬菜、粮食、水果、林业、农机等多个产业,带动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培育出生猪、特色水产、葡萄等一批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此外,不少合作社开展了产前、产中、产后合作,提升了合作层次,延伸了产业链。

1.3 合作类型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合作社的兴办主体有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技术能人、基层涉农部门、村级基层组织等,使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在各自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在发展“三大合作”的基础上,部分地区萌发了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及劳务合作的新趋势,合作内容更加丰富。

1.4 带动作用日趋明显

全市统一销售成员80%以上产品的合作社有115个,占总数的55.3%,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99个,占总数的47.6%。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额达4.58亿元,参加合作社的农民人均增收额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96元。

1.5 运行日益规范

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都能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认真制定章程,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及利润分配制度等,全市合作社的发展已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经验

2.1 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一是根据产业特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泰兴市资源优势与实际情况,发展具有泰兴特色的生猪、家禽、水产、蘑菇、獭兔、葡萄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产业化、市场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依托优势产业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二是围绕产业链延伸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加速农业产业的转化升级。如泰兴市兴泰源鹅业专业合作社,在原来单纯养鹅的基础上,分步建设了种鹅基地、苗鹅炕孵场、肉鹅屠宰场和冷冻房,集鹅苗销售、养殖、初加工、贮藏、肉鹅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成员在养鹅产业的多个环节都能得到一定利润,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三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水平。各合作组织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等各项服务,给社员带来新技术、新观念、新品种,提高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并根据市场制度要求,制定统一的质量安全生产标准,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统一注册商标,同时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产品质量认证。

2.2 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运行

一是强调农民的自主性。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由农民自主决定合作的形式、规模、产业、类型等。各级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尊重农民的选择,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使农民合作组织真正成为自由联合体。二是突出农民主体。要求合作组织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以农民为主体。严格遵循民主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成员参与管理的权利,重大事项由成员讨论决定,使农民真正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三是坚持办会宗旨。坚持“致富为本”的办会方针,各合作经济组织对内最大程度地服务成员,对外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追求利润最大化,保证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四是规范运行机制。按照法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经营决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其规范和完善组织关系、利益分配机制、运营机制等,使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3 强化引导保障,优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环境

一是舆论推动。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社、板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内容,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倡导农民自主自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秀示范,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促进增产增收、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政策驱动。泰兴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多项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性文件,确立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将农民专业合作工作列入全市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财政、税收、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典型带动。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途径,选择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进行指导帮助,提升发展水平。及时总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召开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示范以点促面。全市涌现出广陵镇兴盈葡萄专业合作社、分界镇七贤家禽养殖合作社、元竹镇诚信兔业合作社、刘陈镇东进乳业合作社、横垛镇禽蛋合作社、曲霞镇蔬菜合作社、黄桥镇祁巷肉鹅养殖合作社、珊瑚镇镇前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四是培训推动。积极开展各种专题培训,普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邀请省农林厅领导和有关专家教授,加大对成员合作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养了大量技术水平过硬、管理方式到位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骨干人员[1-2]。

3 泰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整体带动力不够强

总体而言,泰兴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组织覆盖面及规模偏小。据统计,全市入社农户数为3.86万户,占总户数的12.8%,与省定2012年入社户数达总户数40%的目标相差较大。大多数合作社规模偏小,带动辐射范围仅限于本村,局限于周边几十户经营同一产品的农户,跨村、跨区的合作经济组织不多。合作组织稳定性差,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开拓市场能力不强,不能实行有效的农超、农企对接,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合作组织在市场行情低迷时就不能正常运转,甚至停止运转。

3.2 组织运转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活动流于形式,成员出资不到位,民主管理难以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公开,存在少数人控制合作组织的决策管理和利润分配的现象,一般农民成员从合作组织得益不多。

3.3 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一方面,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淡化了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服务意识较弱,服务领域狭窄,服务手段落后,没有把农民较好地组织起来。同时,泰兴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横向联合以及纵向产业链延伸上尚未取得较好突破,没能实现合作社的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有的社员存在“重得益、轻参与”的思想,并没有以主人翁的心态来看待合作社,使得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少数合作社出现“一年合作,两年红火,三年散伙”的情况。此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资金瓶颈制约,社员出资以及合作社积累不足,导致难以持续扩大生产,不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3-4]。

3.4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推进困难

一是村组经营性净资产总量偏小难改制,泰兴市大部分村组集体经济薄弱,没有集体企业、物业、农业生产资源等经营性资产,不具备开展社区股份合作的基础条件。二是部分村组干部存在思想障碍,怕社区股份制改革搞出矛盾,怕失权,怕麻烦。三是城中村、城郊村难推进,这些村已变为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社区,农民与居民混合居住,社区成员难界定。

3.5 未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组织,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扶持和帮助。泰兴市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在财政、信贷、税务、工商等方面得到的支持还不够。目前还未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扶持合作组织发展,合作社向金融机构贷款存在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税务上的报税手续对合作社而言相对较繁琐,影响了泰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4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对策

4.1 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

各级党委、政府应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党政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农经、农业、宣传、工商、税务、财政、民政、供销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排忧解难,搞好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知识,宣传合作精神,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使更多的农民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可在泰兴市各类媒体上常年开设“三农”专栏,开展致富技能培训,宣传先进典型经验,解析合作社运行过程等[5-6]。此外,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主管领导、工作人员以及成员开展主题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培养一批具有合作精神、熟练掌握农民合作组织生产模式的农户,培育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具有营销、生产、技术本领的专业人员,有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4.2 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与项目支持。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于功能较全、带动面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可在其他农业相关资金中合理分配出一定份额,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建议扶持的合作组织必须是列入合作社名录的合作社,防止翻牌成立的伪合作社骗取财政扶持资金。二是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应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并实行优惠利率,政府可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贷款实行贴息。三是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掌握了解合作社发展的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治理经济环境,切实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打折扣地落实合作社登记、税收、前置审批、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坚决杜绝向合作社乱收费的行为。

4.3 完善合作社运行机制,促进规范发展

在增加合作组织数量的同时,积极提高合作组织的质量,积极引导合作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科学制定章程,坚持按章办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合作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坚持惠顾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实行财务公开,引导合作组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放大合作效应[7-8]。

4.4 围绕培大培强,提升合作组织发展实力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发展思路,多重并举,促进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必须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特色产业,选择市场开拓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的项目来兴办和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突破传统的生产合作的局限,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加工企业应制定专门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其快速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合作组织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三是大力发展现代营销业,促进农产品销售,政府应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产品推介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条件的还可以加大境外促销的力度,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四是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产品质量。要增强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顺应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的新要求,顺应社会对生态农业、绿色食品的新要求。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到以标准化推动商品化和产业化,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围绕“规模―质量―特色―营销―策划”等多个环节培育优势、特色、品牌产业,做强做大合作社,努力把泰兴市打造成农业大市和农业强市。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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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成机理探析[J].商业研究,2007(10):155-158.

[3] 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成的博弈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40-42,93.

[4] 于华江,魏玮,于志娜.试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的解决途径[J].中国农村经济,2006(6):14-19.

[5] 徐彦,赵凯.陕浙两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比较分析[J].农村经济,2007(5):121-124.

[6] 汪洁,栾敬东.安徽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分析思考[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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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廖祖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激励机制及其演变路径[J].经济体制改革,2010(3):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