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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法律的运用与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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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我国的经济高度发展,人民的各项生活要求都显著地提高,患者对疾病治疗的要求也与日俱增,各项法律要求也逐渐增多,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明显地增加。在这一环境下,要求护士应对自身的工作有一个新的认识,认真学习法律、熟悉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能运用法律规范护理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利益。

1.护理工作中比较常见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1.1 关于发生侵权的法律问题的分析。我国新进颁布的《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335条明确地规定所有的医疗从业人员因为其的不负责任所致使的患者发生死亡或者其身体出现严重伤害的,医疗从业人员应给予3年内的有期徒刑。我国颁布的《护士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在其中第4章中有明确规定,护理人员在进行医疗从业中在得知患者的隐私后不可进行泄漏,但是如果是法律有规定的要求则除外。如果护理人员发生了隐私泄露的事件,且给予患者致使很大的不良心理时,就违反了此项法规。如护理人员没有经过护士注册,如其进行值班操作,其就违反了护理执业法规,属于非法进行执业护理。如果其在非法执业中对患者进行了损害将给予处罚。患者还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同意权、知情权等,其还有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护理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要掌握进行无菌操作的技术,并要时刻注意无菌原则,如果护理人员对应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没有进行处理,就属于违规操作,其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故护理人员需要对此项法规严格掌握,熟知此项操作技术。护理人员还应对传染病患者进行护理,我国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中有明确规定,规定护理人员需对传染病患者进行临床护理措施,并对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等进行规范化地消毒处理,不可随意乱扔。另外患者还有对医疗病例进行复印的权利,如医院不给予其进行复印就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1.2 护理人员因为渎职和粗心大意而发生的护理差错。①因为护理人员在进行病例记录时因为粗心而发生字迹不清楚、丢失、删除、涂改、错记、缺记等情况发生。现今各医院的要求不一致,故护理文书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故有很大的隐患在其中,如护理人员在写错了之后让其他人帮助抄录时,因为看不清或其他原因等发生随意篡改,缺少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所以在进行护理文书记录时不可让他人进行抄录,避免出现上述差错发生。有效的护理文书是对护理人员的有效保证,其可作为法律的证据来保护护理人员。②现今各医院的护理岗位编制都有明显不足的情况,护理人员的工作繁重,一般都是超工作量进行工作,故在患者出现危重情况时会发生操作不及时,发生疏漏的情况。另外新上岗的护理人员因为其各项经验都不充足,在单独进行值班时会出现一些不足,致使和患者发生纠纷的情况。③护理人员在值班工作中睡觉、串岗、脱岗等,并且拒绝接受病情严重的患者,或拒绝接受费用不够的患者,或发生给予患者应用药物错误的情况,而引起患者发生不良损伤。④护理室中的药物管理情况比较混乱,无法看清楚药物的具体名称,或操作时没有对药物的有效期、质量、剂量等进行确认,致使发生护理差错。或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没有集中精神而致使药物配错的情况发生。⑤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没有按照三查七对的工作原则,而致使护理差错发生。或护理人员对口头医嘱只是盲目地进行执行,而在对患者急救之后没有进行医嘱的文书补写记录。⑥在工作中因为想要简化工作流程而致使操作规范出现违反,或护理人员在进行交接值班时因为不认真而出现差错,或因护理人员在进行巡视时没有进行细致的观察,而致使事件发生。

2.在护理工作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2.1 护理人员应随时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工作中要注意各项细节,抓好关键的各项环节。多人员的伤病患者,手术后的患者,刚住院的患者,情况危重的患者等都需要给予重视。有情绪的护理人员、新进的护理人员、进行实习的护理人员等也应给予重视。在护理人员进行交接值班的时候、各节假日时等也应重点重视。在应对上述关键环节时应密切的观察,仔细的分析,并排好班次,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改正,以避免发生护理差错和纠纷,防范于未然。

2.2 护士所记录的文书为重要的凭据,其可作为纠纷的法律依据,故在进行记录时应保持科学、完整、及时、真实、客观等,并且必须要和医生所记录的病例同步,不可随意篡改、主观臆造、销毁丢失、隐匿、伪造、删除、涂改等。

2.3 健全组织,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网络系统,强化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定期分析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评价。

2.4 强化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新《刑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其中与护理有关的内容,学法、懂法、守法,遵章守则,自觉用法律约束自己,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5 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必要时遵守医疗保密制度,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平等享受医疗护理的权利及监督权。

2.6 护理人员应加强各项技术的培训工作,以尽量提高自身的各项技术,适应岗位需要,并每位护理人员都应进行定期的考核,在通过了考核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岗工作。

2.7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服药、注射、输液、输血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危重患者抢救等,依法执业,持证上岗,规范护理行为;及时巡视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切实明确分级护理内容;各种药品分类妥善保管,定位放置,经常检查有效期,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完好适用。

参考文献

[1] 吴世芬,钟一萍.护理学概论.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55.

[2] 左月然.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护理工作依法管理的认识与思考.中华护理学杂志,2003,38(5):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