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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消防支队的“合同制”消防员皇甫江武决定继续从事消防工作。4月中旬,这个来自陕西渭南的小伙子因为一张抱着燃烧的液化气罐冲出火场的照片突然在网络上走红,被封上了“抱火哥”的称号。在此前的新闻报道中,皇甫江武表示自己的合同即将到期,正在考虑更换工作。
“抱火哥”不仅引来了围观点赞,也让“合同制”消防员第一次进入了公众的视线。
让我们先来看看消防队是怎么管理的。可能你也注意到了,新闻中时常会提到两支消防支队:一支是“武警消防支队”,另一支是“公安消防支队”,其实他们是同一支队伍。
这与中国目前的消防体制的设置有关消防人员一般属于武警系统,即“消防指战员”;但领导消防工作的是各级公关机关,公安部设有消防局,并会有一个副部长专门主管全国消防工作。所以在某些地区的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公安消防官兵”这样的提法。 2000年前后,想在地方组建新的消防现役部队,原则上已经不再报批。所以,各地就想到了一种应对办法:签合同制消防员。
当然也有特例,比如特区深圳。公开报道显示,深圳市从1984年开始就试点,将消防队员改成公安系统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由武警担任。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8年,当时深圳市发生15人死亡的南山大火,引发全国性反思。不久火警的救援权从深圳公安系统划走,交给了全新组建的武警消防现役部队。公安系统在消防事务上的职权变更为监督和预防。于是,深圳公安消防机构拥有了一个少见的名字:消防监督管理局。
事实上,一方面中国的城市越来越大,原先的消防力量已经支撑不了越来越多的突发火情。
另一方面,2000年前后,在地方组建新的消防现役部队,原则上已经不再报批。所以,各地就想到了一种应对办法:签合同制消防员。这种办法后来获得高层好评,在官方文件中,对这份工作最标准的表述是“专职消防队员”。
官方文件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共组建专职消防队6600个,有专职消防队员6.8万余人。
1997年葫芦岛市首次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后,截至2009年,辽宁省已有专职消防员3400余名。河北省在2008年时也已达到该数字。江苏省则在2005至2008年三年内征召4500名专职消防员充实到各级消防队伍中。
上文提到的皇甫江武,工作单位是武汉市消防支队徐东路分队,正是推进这种合同制消防员的试点单位。
对武警消防官兵来说,消防是服役;对专职消防员来说,消防则是职业,是一份领薪水的工作。这份在消防队里的工作合约有两年或三年不等。“抱火哥”皇甫江武与所在中队签的合同就是两年期。他在随后的采访中透露自己的工资并不高。
一般而言,专职消防员的薪资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以2013年黄山市、2014年赣州市及2014厦门市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为例,前两个城市基本工资在1500元左右,厦门市则为3600元左右。
消防工作的危险性毋庸置疑,正式服役的消防官兵可以根据救灾中的表现,按照《中国人民纪律条令》评功,而专职消防员则一般按照地方相关规定决定是否褒奖。如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批准在湖南常吉高速怀化沅陵段液化石油气槽罐车侧翻事故抢险救援中壮烈牺牲的二名现役战士胡友生、吴奇龙为烈士,湖南省公安厅为二人追记一等功。而同时牺牲的专职消防员杨勇则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并追记一等功。
当下,仍有呼声希望能够缓解合同制与现役队员之间在待遇方面的不平衡之处。专职消防员在被当做救援英雄的同时,个人往往也面临许多生活苦衷。在“合同制消防员”的百度贴吧中,工作强度大、待遇偏低、前景渺茫都成为讨论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