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情到深处总销魂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情到深处总销魂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白居易贬谪江州期间,与他的挚友元稹曾有过多次书信往来,《与元微之书》即作于白居易被贬江州的第三年(817年),经历了十八年的宦海风波,贬官南下,担任有职无权的司马,对白居易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思想上的矛盾和牢骚,除了付之于山水,只能诉之笔端,因而饱蘸着深情,写下了这封深挚动人的书信。主要通过它的文学色彩来论述其以情纬文的鲜明特色。

关键词:白居易;与元微之书;以情纬文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193-02

元和十年正月,白居易与元稹久别重逢,两人经常畅谈达旦,喝酒吟诗。但时隔不久,元稹就因为直言劝谏,触怒宦官,三月被贬为通州司马。同年八月,白居易也因要求彻查宰相武元衡被藩镇军阀李师道勾结宦官暗杀身亡一案,被权臣嫉恨,宪宗听信谗言,遂将他贬为江州司马。这封书信体散文写于元和十二年(817年),白居易47岁。是年,白居易在江州司马任上已经度过了三个年头,也是他进士及第后从政的第十八年。司马,历来是中唐时期安置朝廷贬官的职务,隶属刺史,有职无权,形同虚设。这对于一个积极进取、才华横溢且有着远大抱负之人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三年来,孤独居住在偏远的贬谪之地,作者内心满腔怨愤,无处倾诉,一旦找到出口,作者的情感就像是火山里的岩浆,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因而满怀着深情写下了这封沉郁悲痛、感人至深的书信。

书信,尤其是挚友之间的往来信件,都是没有避讳的心迹袒露,因此更易于直抒胸臆,这封书信是白氏在长夜无眠的贬谪逆境中写予他“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又同病相怜的诗文挚友元稹的私人信件,贯穿与统领全文的,是字里行间无处不充斥着对挚友深切的惦念之情和人世殊途、命运难测的无奈之意。发自肺腑的感情,自然醇厚,最能打动人、感染人,因此本文仅从以情纬文的角度来解读这胸臆间流出的文情并茂之作。

一、缘情生发

《与元微之书》正文首段总领全文。由于与志同道合、才情相仿的知己天各一方而长久不得相见的喟叹之情,引发了作者在俟罪浔阳的困境中,回忆三年前元稹来信内容,心潮澎湃,再度因友情激荡心所蓄者最终成文,洋洋七百肺腑之言缘情生发。

信的开篇接连用了两个“微之,微之”直呼其名,倾诉分别已久,两人天各一方,音讯全无,以及长久以来对挚友的深切怀念之情。人生苦短,而思念深长的感慨有如滔滔江水,滚滚而来,势不可遏。接着又反复呼唤“微之,微之,如何!如何!”面对两人天各一方,各有牵绊,进不得相见,退不能相忘,加之两人又年岁渐长,各欲白首,作者痛心疾首之情溢满纸上,悲愤之情,不能自抑,便发为本段最后:“天实为之,谓之奈何!”的悲呼,实在是对不可预知的未来、无力改变的命运、挚友难以相见,感觉诸多无可奈何而发出的深沉的呐喊。短短数语,情感层层深入,曲折有致,至“谓之奈何”戛然而止,使人如闻其声,格外具有感染力。

二、两情相应,深挚感人

正文第二段,为第二部分。信的第二段概述了元微之来信内容以及友人对自己的深挚惦念之情。

微之之于乐天,于危■之际,听闻乐天贬谪江州,尚挣扎修书问候,且以文集代书,嘱咐送信人熊孺登送达以致意,由是观之,微之之深情,不言自明。

信中引录元稹闻乐天授江州司马七绝诗作“残灯无焰影幢幢,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诗歌首尾两句是景语,更是情语,元稹所看到的“灯”是失去光焰的“残灯”,连灯的影子都变成了昏暗摇曳不定的样子,“风”也有了明暗,成了“暗风”,“窗”本来无所谓寒热,而今也成了“寒窗”,“雨”是凄风苦雨,“夜”是漫漫长夜,凄风、苦雨、寒灯、冰窗、长夜等诸多意象巧妙地烘托出元稹惊闻好友贬谪噩耗之际悲凉沉重的心绪。“垂死病中惊坐起”勾画出瞬间的动作情态,本来就重病在身,久卧病床,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没想到惊闻噩耗之时,竟然吃惊坐起!如此反常的动作表明:消息之惊人,闻者之震动。所以即使是三年前的书信,白居易如今依然记忆犹新,这一切只因为元稹对白居易的一片深挚情谊,对他人痛苦的感同身受,垂死之际还为他人之事劳心,这怎能让乐天忘怀呢?所以他说:“此句他人尚不可闻,况仆心哉!至今每吟,犹恻恻耳。”这一切,只因有了情的熔铸。

元、白间非同寻常的深厚情谊,从彼此诗中可见一斑。山水万重书断绝,念君怜我梦相闻。我今因病魂颠倒,唯梦闲人不梦君!(元稹《酬乐天频梦微之》)。远信入门先有泪,妻惊女哭问何如。寻常不省曾如此,应是江州司马书。(《得乐天书》)。无身尚拟魂相就,身在那无梦往还。直到他生亦相觅,不能空记树中环。(《寄乐天》)。当年此日花前醉,今日花前病里销。独倚破帘闲怅望,可怜虚度好春朝。(《酬乐天三月三日见寄》)。

肺腑都无隔,形骸两不羁。有月多同赏,无杯不共持。(《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把君诗卷灯前读,诗尽灯残天未明。眼痛灭灯犹暗坐,逆风吹浪打船身。(《舟中读元九诗》)。品读这些凝结血泪深情诗作,我们可以充分体会到宦海浮沉之时,仕途凶险之际元、白间友情的高贵和伟大。

阅读这一段,那份诚挚深厚的友情,令人不经意间已受感染。而此情此意,又引出了下文作者在信中叙写自己生活中的琐事――以“三泰”宽慰好友悬念之心。

三、三泰言安

正文第三段,为全文第三部分。乐天见微之因为自己如此忧虑,就写了“三泰”――体健家安、生活自足、景色秀美,三件如意欣然之事来宽慰友人悬念之心,是慰人更是慰己,系全篇的主要内容。

写体健家安,以层递笔法娓娓叙来,由“形骸且健”到“方寸甚安”,是由肉体而至精神;“下至家人,幸皆无恙”,由家人到诸院孤小弟妹,是由至亲而亲友。得以与亲人同寒暖,共饥饱,这种快乐看似平凡,实则得来最不易,尤其对身处人生低谷、贬谪流离之人而言,则更能体会天伦之乐的平实可贵,此为一泰。

写生活自给自足,先谈江州的自然环境尚佳,次言物质条件颇丰,鱼肥酒美,终言经济状况之自足。身衣口食,可自给自足,不必求于他人。身心俱得以安放,生活虽然简朴但自由舒适,真可谓贬谪生活中意外之喜,这种不求于人的安泰,足以宽慰知己,此为二泰。

写江州景色秀美,先谈建草堂之动机――首先点出建草堂的地点、建草堂的原因。继而描绘草堂周遭自然环境,有视觉(乔松、修竹、红榴、白莲)之美,听觉(流水、飞泉)之美,此间景色堪称“云水泉石,绝胜第一”。环境优美、生机勃勃,这世外桃源不仅让乐天忘归,甚至萌生出可以终老于此地之意。自古文人墨客,往往都寄情于山水,依赖山水抚平心中之块垒,寻求内心的宁静。左迁至此地,竟能与这样的山水佳胜之处相遇,且能以此处安身安心,此为江州生活第三泰。

三泰言安的内容虽然只是小事、琐事,然而乐天此时已经远离了时代政治中心,那么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不正是由这些小事、琐事组成吗?这些此时恰恰成了乐天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自己在江州的生活状况,以此宽慰挚友,既见其不愿让朋友为自己的不幸遭遇悬心担忧,让好友放心释怀,体现出对挚友的诚挚体贴,亦见其自身安处逆境、自适自足的旷达胸襟。

四、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

正文末段是全文的收束,为第四部分。既抒发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亦写出诗人诸般微妙复杂的情思。

首先点明写信时间是元和十二年四月十日夜至次日拂晓之前,地点是在庐山庵草堂窗下,这是空间意象;“封题之时,不觉欲曙”为时间意象;再写写信之时所见所闻:“山僧一两人,或坐或睡”以山僧自由自在,闲适自得之态,衬托出自己对这种身心自由生活的羡慕、企盼之情;听到山猿哀鸣、谷鸟啾啾,烘托出元、白二人彼此长久分隔两地,不知人间相见是何年的伤感之情。在这种气氛的渲染下,思念挚友之情、感怀命运之意油然而生,白居易遂将此时情景与情思熔铸于六句诗中,“忆昔封书与君夜,金銮殿后欲明天。今夜封书在何处?庐山庵里晓灯前。笼鸟槛猿俱未死,人间相见是何年!”这首诗歌前四句,以今与昔、金銮殿后与庐山草堂中作对比,写出今夕处境变化之大,以往日富贵高位映衬今日寥落困顿,抒发出世事无常、荣辱无定、宦海浮沉之哀感。第五句虽有“槛猿笼鸟”之喟叹,然而笔锋旋即一转,祈愿挚友善自珍重,保全健康的体魄,期望他日人间相见作结。这首诗呈现出白居易心理的蜕变轨迹,江州三年贬谪时光,白居易内在的自我尚未完全得到安放,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内心深处的隐痛并未消失殆尽,在蜕变的过程中看似心境日趋旷达,然而有时仍旧难以释怀往日功名富贵;本已经打算忘却繁华荣利,终老庐山,但仍然忧国忧民,希望能够重返庙堂,有一番作为,实现兼济天下之志。昔时愈是愤发与踌躇满志,现在的悲哀与愤怒便愈深刻,这倍增的痛楚在诗人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痛,难以平复如初。“平生故人,去我万里,瞥然尘念,此际暂生。”今夜,因为思念友人而夜不成寐,信手把笔,随意乱书,作者借写书以慰思念之苦。至交难会的惆怅,兼济之志难酬的悲郁交织在一起,白居易百感交集,进不能退亦不可得,这岂是完全忘却庙堂之事,而纵情山水之人的心迹?所以,白居易的书信,看似是以豁达语宽慰友人,实则是自我开解,引领诗人笔墨的,是慰人慰己与伤怀无奈之情的糅合!其内心深处饱含着人世沧桑的无奈悲苦之情。

这封书信文字平实自然,于平易之中饱含深婉之情,是作者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信中再三呼唤“微之,微之”只因情之所至,文之所至。情是璀璨的宝石,带露的玫瑰,文学的灵魂,以情纬文,感人至深。

参考文献:

[1]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6卷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谢思炜.白居易文集校注(4卷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蹇长春.白居易评传.蹇长[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1卷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5]古文鉴赏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