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蜕变的标会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蜕变的标会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标会,又称作做会、合会、互助会,国外学术界称之为轮转储蓄与信贷协会,是民间一种非正式金融制度,表现为小额信用贷款的型态,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功能。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友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质。

标会的发起人称为会首(或称会头),其余参加互助会的人则为会员(或称会脚)。

会头是发起者,负责组织会脚、收集、追缴会款和竞标等工作,并对会脚的资产负债状况和信用程度进行审查,对所发起会承担全部责任,会脚主要根据会头的资产状况、信用程度、组织能力、从事职业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参会。按照会员缴交会款方式的不同,标会又可分为“内标式”和“外标式”两种。

标会在民间是一种很重要的非正式金融制度,温州商人的崛起就和标会有直接的关系,很多温州商人就凭着温州老乡之间的标会筹得了生意场上最初的资本,从而开始发家致富。在当今礼会,标会也往往以地方上的“经济互助会”形式存在,对很多生意人来说,标会不仅仅是解决短期资金不足的一种渠道,更能借助标会扩展关系网,借用其他会员的关系渠道解决问题。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标会有小额储蓄的功能,资金取用更加方便,比银行稍高的利息回报都是标会吸引人的地方。

标会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之处。标会的融资方式把原来由个人间借贷形成的多个“一对一”的关系链条变成了一个借贷关系网,或者说社会圈子,扩大了借贷者的借贷范围,还可以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的循环模式,不守信用者的违约成本也将大大提高。其次,标会这种模式也降低了大额借贷中存在的风险,单笔大额贷款被分成多笔小额贷款,个人承担的风险也被大大降低。此外,不可否认的是,民间“标会”产生的直接动因是正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民间资金需求而产生的地下金融形式。

不过,目前中国政府迄今尚未对标会进行正式的法律规范。因此标会存在于民间,全依靠会员之间的信用来维持,因缺乏明确法律地位,产生纠纷时法律无法给予受害人完全的保护,因此标会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是,2006年尤尤努斯和孟加拉银行凭借“小额贷款”模式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剖析“尤努斯模式”,很大程度上和标会模式类似。前不久,尤努斯被指责“打着扶贫的旗号从穷人身上吸血”,还不断发生农民因无力还债逃跑和自杀事件,这也是标会明显的弊端表现。

标会的利弊一直饱受争议,支持者认为标会可以有效的解决民间资金短缺的现象,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今的标会正在不断的发生蜕变,“标会”的性质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其组织关系也早已脱离了血缘、地缘关系上的架构,由亲朋的互助变成了民间信贷,有的经营色彩浓烈。各地政府也对此颇感为难,因为“标会”一方面违反《银行法》,一旦崩盘影响极大。另一方面标会又像民俗一样普遍存在于民间,而且它的确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去年,浙江宁海标会爆发大规模“倒会”(即会头或会脚逃跑,引发标会崩盘),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沿海一带的标会已经发生变型,改变了其原有意义和性质,参见宁海标会事件,蜕变的标会呈现以下典型特点:

一是周期缩短。由每月标会一次,变成了“日日会”;二是利息暴涨,日利息可高达5分至1角;三是会款并非用于生产、生活急需,而是用于放高利贷;四是形成恶性循环,一些人会养会、会套会,小会喂大会、月会串“日日会”。五是出现“会头”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即每次从利息中提取一定的比例。

上述现象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始标会的意义。以日为周期导致了标会这个游戏生命周期缩短,高利息的重压又使得在正常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偿还会款并支付高额利息。这导致了参与者只有将标会的会款投入到高利贷或其他标会,以这种钱炒钱的方式才能保证获益。此外,会头收取利息提成动摇了整个标会的公正性基础,也使得会员标得会款后的使用和后续监督成为形势。在这种模式下,标会蕴含了非常高的风险成本。

一般来说标会有其独特的稳定性。一个标会出现个别会员卷钱逃跑现象并不会动摇标会的稳定。一方面,为了让这个会继续运营下去,通常会头拿钱自己掏腰包把空填掉,这个游戏又可以继续下去。对会头的长远利益来说,偶尔发生的意外是可以承受的。另一个方面,卷钱逃跑造成的只是一次标会会款的流失,分摊到每个会员,这笔损失是可以承受的。即使亏空过大,会员也只有将这个游戏继续下去才会得到后续补偿,中途退出的会员并不多见。

但是,当标会会款被卷这个意外成为常态,一旦到达会头承受的临界点时,会头通常会选择卷钱跟着跑。在会养会、会套会的情况下,由于一个“会”的“会头”,往往是另一个更大型的“会”的“会脚”,一旦标会“跑路”形成恐慌情绪,将会动摇普通会员对标会的信用信心,标会游戏的基础发生崩溃,于是“倒会”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起连锁反应。

根据我国法律,原始标会蜕变成日日会等模式后实际已经构成犯罪。因为借款人不是拿钱直接投入生产,更不是拿借来的款项来投入自己所进行的生产经营,也不是出于生活上的需要进行的小额借款,实质上将借款进行别的融资活动,相当于银行的存款和贷款,这个金融活动是国家绝对禁止的,只有经过依法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才有权开展金融活动,个人的这种行为被认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标会的产生体现了民间金融活动中的非凡智慧,标会模式的整个运行流程也有很多值得现代金融借鉴和参考之处。不可否认,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运行的原始标会具有极大的稳固性,整个标会的流程是经过数百年时间的完善和验证的。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现代金融尚不完善的领域,标会的便利性、易操作性使人常常可以看到其活跃的身影。然而,作为地下金融的一种,标会也容易为非法分子所利用,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和正常运行。研究标会,要扬其所长,避其之短。现代金融体系和古老的标会并非不可融合,近年来浙江的网络银行,通过企业联保,政府、银行、企业共建风险池来服务于中小企业,这种模式就参考了不少标会的优点,开辟出网络贷款的蓝海。

标会实例

某标会会脚23人,会首1人,共计24名会员。每月开标一次,约定月标金10000元。形式为内标会,会首为甲。

第一个月,第一次聚会投标,按规则会首甲得标。所有会脚必须缴交10000元给会首,因此甲可得230000元。实际上凡是会首即在首期享有无息借款的权利。

第二个月,第二次聚会投标,23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假设乙出价800元最高,第二个月即由乙得标。甲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乙,其他22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800=9200元给乙,所以乙可以一次借得10000+9200*22=212000元。尔后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第三个月,第三次聚会投标,22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假设丙出价1200元最高,第三个月即由丙得标。甲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丙,其他21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1200=8800元给丙,所以丙可以一次借得10000*2+8800*21=204800元。尔后丙丧失投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第四个月,第四次聚会投标,21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假设丁出价900元最高,第四个月即由丁得标。甲乙丙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丁,其他20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900=9100元给丁,所以丁可以一次借得 10000*3+8960*26=208000元。尔后丁丧失授标权利,每个月要拿出10000元来交给得标人。

以此类推,直到最后剩下一人戊从未得标。此人在最后第24个月时必定得标(因其他所有会脚都已死会)。所有前面23人都必须缴交10000元给他,他可以一次得标230000元。标会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