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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打开司法公正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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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本来我说不参加这次活动,现在临时推掉了一个会,正赶往你们活动会场……”“活动还没有开始,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接您。”

今年9月27日,市检察二分院邀请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视察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市人大代表顾倩燕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检察职能,安排好工作,选择参加这次活动。“人大代表代表了一种责任,只有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增加对相关领域工作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顾倩燕代表如是说。

为举办好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二分院提前两个月筹备,主动向26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征求参与意向。

在市提篮桥监狱,10名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检察二分院近年来检察工作情况介绍,视察了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办公区等,并围绕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等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

根据管辖规定,市检察二分院对提篮桥监狱实行派驻检察,以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改造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近年来,检察室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履行驻监检察职能。2003年以来,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011年荣获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检察室有几位工作人员?”、“检察室的监督任务重不重?”、“对于发现的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检察室如何纠正?”……代表们一边视察,一边询问在场的检察官,检察官则一一回答。

提篮桥监狱现关押各类服刑人员数千人,仅配备6名检察人员,检察室承担的监所检察工作非常繁重,每年需审核的减刑、假释等材料就达1500余份。为确保刑罚正确执行,检察室依法严格审核每一份报送材料,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整改建议均被有关部门接受。同时,检察室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出庭履职工作。2010年6月,本市首例原局级干部服刑人员减刑案在提篮桥监狱开庭审理,检察室派员出庭履职发表检察意见,取得较好效果。检察室还积极探索人权保障新途径,妥善解决服刑人员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2008年,检察室与提篮桥监狱、律师事务所携手成立“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站”,三方合作为服刑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咨询站每年要受理咨询300多人次,为服刑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数十人次。该做法已在全市监管场所推广。

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室的监督作用、如何更好地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人大代表与检察官进行了热烈讨论。“前几年,部分地区的监管场所发生了‘躲猫猫’等一些影响恶劣的事件,使人民群众对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产生了信任危机。通过视察我们了解到,原来监管场所有着一套非常严密的监管体系,检察机关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检察室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相关问题的产生。”许伟书代表说。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视察,对检察机关职能有所了解,将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检察二分院副检察长王凉表示,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包括人大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是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的重要保障。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市检察二分院已先后举办了“社区专场”、“学生专场”等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更是多达50余次。为改变某些“检察开放日”活动重形式轻内容、重宣教轻互动、重次数轻效果等问题,他们通过活动内容专题化、参加人员特定化、活动方式互动化,提升了“检察开放日”的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