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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互补性及贸易平衡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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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分工的演进导致贸易比较优势出现新的变化,贸易模式也更加复杂。在国际贸易新格局下,贸易平衡表现为服务贸易商品贸易互补下的总体平衡。随着国际分工的日趋深入,贸易失衡也将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结构性失衡。这与两者自由化进程的不对称密切相关。国际分工与贸易的新视野对于理解贸易平衡、解决贸易失衡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国际分工;比较优势;服务贸易;贸易平衡

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5-0063-05 收稿日期:2008-01-07

一般而言,在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中谈到贸易平衡或贸易失衡都是针对商品贸易项目而言。这在商品贸易占绝对主导地位、服务贸易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自然是可以接受的。然而,随着国际分工格局的演进,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总量飞速增长。其中服务出口在1980年的总量是3643亿美元,到2005年增长为24150亿美元,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可略窥一斑。在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下,以旧有的标准来看待和处理贸易失衡问题就显得不合时宜了。根据国际贸易统计数据,在服务贸易项目上存在盈余的国家一般在商品贸易项目上都存在赤字,反之亦然。表1以2005年为例,列举了服务贸易盈余和赤字分别位居前五位的国家(地区)的具体贸易余额。从中不难看出,除瑞士以外,主要的进出口国家(地区)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都存在明显的互补性关系。很多学者(Melvin,1989;Hisanaga,2007)在理论上也对此作出了充分说明。在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互补的国际贸易格局下,传统的贸易比较优势和贸易平衡等问题都需要重新进行认识。

一、国际分工的演进与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化

国际分工最早可以上溯到18世纪晚期,当时主要表现为工业国和以农业国及原料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垂直型国际分工,即工业制成品与初级产品之间的分工。垂直型分工至今仍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问的一种重要分工形式。二战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分工逐渐形成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产业间分工和以部门内专业化为标志的产业内国际分工。国际分工总体上表现为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共存,且水平分工不断深入拓展的格局。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在继续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同时,将一些劳动密集型和传统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本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向服务业转移。以美国为例,早在1980年,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高达63.77%。现在已超过70%。而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普遍较低,中国仅为40%左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现代服务业已经发展成为以知识、技术和信息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部门。随着服务产业的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也随之不断扩展。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高达4.8万亿美元,占商品贸易额的1/4左右。在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共存且互补的贸易格局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比较优势法则。因此,有必要对新的国际分工背景下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化作一分析。需要说明的是,在包含服务产品的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法则同样是适用的。这已经由很多学者(Hindley andSmith,1984;Deardorff,1988)予以证明。

假设经济中有两种生产要素,分别是资本要素K和劳动要素L;两种商品X和Y,其中X商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Y商品是资本密集型的:A国的资本要素禀赋相对比较充裕,B困的劳动要素相对比较充裕:资本除用作本国生产还可作为服务要素跨国界流动,从而产生服务贸易流,劳动则不可流动。需要特别指出,这里的资本要素(K)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除了传统的物质资本外,还包括用于生产服务(这里主要是指生产者服务)的要素。

在单纯的商品贸易情况下。A国在资本密集型商品Y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而B国则在劳动密集型商品x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两国比较优势的对比可由如下的相对价格给出:

(PX/PYA>((PX/PY)B (1)

[1]式的含义非常显见,即由于两国要素禀赋的不同,A国国内x商品和Y商品的相对价格要高于B国国内X商品和Y商品的相对价格。这一相对价格体现了两国在生产与贸易中的比较优势。

在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并存的条件下,A、B两国由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对比不仅可以由(PX/PYA>(PX/PY)B给出,而且还可以由如下比较容易遭到忽视的相对价格给出:

(r/PX)A<(r/PX)B (2)

(r为资本要素K的价格,下同)

(R/pY)A<((r/PY)B (3)

细加考虑,其实(2)、(3)式的含义都不难理解,而且与(1)式一样直观。(2)式表明,由于A国的资本要素相对比较充裕,故其国内资本与商品X的相对价格要低于B国国内资本与商品X的相对价格。也就是说,若A、B两国的贸易仅在资本要素K和商品X之间进行,则A国在资本K的生产与出口上更具有比较优势,而B国则在商品X的生产与出口上更具有比较优势。类推,(3)式的含义在于,A国资本与商品Y的相对价格要低于B国资本与商品Y的相对价格。即,若贸易在资本K和商品Y之间进行,则A国的比较优势在于资本K而非商品Y,而B国的比较优势则在商品Y。回忆前文所述,资本可以跨国流动以提供服务产品,因此,(2)、(3)式可以理解为A国在服务产品上相对B国具有比较优势。这反映了国际分工新格局下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化。

通过上文分析不难看出,若A、B两国的双边贸易是同时包括服务和一般商品的全方位贸易,则A国相对B国而言所拥有的比较优势是广泛的。A国既可以在资本密集型商品Y的生产上对B国保持比较优势,也可以在资本K(生产者服务)的生产上保持比较优势,又有可能同时在商品y和资本K上保持比较优势。但是,B国除了可以在商品X的生产上对A国保持明显的比较优势以外,其他潜在比较优势的获取必须要被动地依赖于A国的分工选择。故而,在两国双边贸易中,A国对于贸易模式的选择也就由于其自身在双方比较优势对比中所占据的独

特地位而掌握了主动权。

国际分工演进带来的比较优势变化决定了贸易模式的崭新特征,即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是可以共存互补的。而且,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这一特征将日益凸现。在这样的国际贸易格局下,贸易平衡问题也就需要重新进行审视。下文将在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一个理论模型探讨可能的贸易模式、实现贸易平衡的新机理以及贸易失衡的实质。

二、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互补下的贸易平衡问题

本文在Melvin(1989)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基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构建一个包括A、B两个国家,两种要素(资本K和劳动L),两种商品(X和Y)的模型来具体分析两国分T和贸易的模式,进而说明两国贸易的平衡问题。同上,在该模型中,假设两种商品的生产均需要资本和劳动要素,所不同者,X商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y商品是资本密集型的:A、B两国的生产函数都为一次齐次:两国消费偏好相似:B国的劳动要素比较充裕,A国的资本要素比较充裕:两国的要素供给既定且充分就业,资本要素可以跨国界自由流动(即为可贸易的),劳动要素则只能在一国范围内使用。同时我们需要假定,在该模型中贸易可以实现要素价格的均等化;再者,如上所述,这里的资本要素(K)也包括服务生产要素。当然,在我们的理论分析中,贸易摩擦和运输费用等交易成本都是忽略不计的。

A、B两国的贸易中,B国的要素禀赋结构表现为不可跨国界自由流动的劳动力要素相对充裕,而可自由流动的资本要素则比较稀缺:A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刚好相反。如前文所述,要素禀赋的差异决定了A、B两国在分工与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对比,即A国的比较优势要更为宽泛。这一比较优势对比决定了B国在双边贸易中可选择的贸易模式非常有限,而A国则比较灵活。通过模型可以非常直观地对此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TAT’A,TBT’TB分别是A国和B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在X、Y,两种商品的国际相对价格为P的情况下,若A国按照自身的比较优势与B国从事传统的商品贸易,则必然选择生产并出口Y,商品,同时进口X商品;B国则生产并出口X商品,同时进口Y商品。在贸易平衡时,A国在QA点生产,按照国际相对价格P出口QB单位Y商品,进口BCA单位X商品,并在CA点消费,贸易三角为QABCA。同时,B国在QB点生产,按照国际价格出口X商品,进口Y商品,并在CB点消费,贸易三角(图中用虚线表示)与A国相同。A、B两国通过传统的商品贸易同时实现了生产和消费的均衡。

由于A国所拥有的相对充裕的资本要素是可贸易的,因此进一步思考,我们会发现,A国在同B国的贸易中还有其他的选择。A国可以选择只将其全部资本要素中的一部分用于国内生产,同时将其余部分出口到B国以为B国的生产所用,比如进行技术转让、设备出租或管理咨询等,作为贸易报酬,A国将获取X商品。与此同时,B国从A国进口资本要素(生产者服务),将其同国内充裕的劳动要素结合起来,用于生产X和Y商品;并将部分X商品出口到A国用于支付资本要素的价格。仍如图1,A国将其部分资本要素出口到B国,从而导致其生产均衡点沿罗勃津斯基线Rk从QA点移动到D点。作为贸易回报,A国从B国获得DCA单位的X商品,然后在CA点消费。由于所假定的市场效率条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此,均衡相对价格仍然是P。对于B国,均衡生产点则沿着其罗勃津斯基线R’k向上移动,并且仍在CB点消费。显而易见,A国和B国通过此种贸易模式仍然能够实现上述纯粹商品贸易所达到的均衡。根据两国要素禀赋特点,这种贸易模式和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是内在一致的。

如果我们将视野再拓宽一些,就会发现。对于A国这种可贸易的资本要素非常富裕的国家,还有更为不可思议的贸易模式可以选择。那就是,根据比较优势法则,在满足贸易条件(e/PY)A<r/PY)B的前提下,出口其富裕的资本要素(即出口生产者服务),同时进口密集使用其充裕资本要素的商品Y。出于分析上的便利,我们这里进一步假定商品Y和资本要素K是可贸易的,同时商品X不可贸易。如图l所示。A国将一定量的资本要素出口到B国以用于B国的国内生产,由于A国国内资本要素随之减少。故其生产点沿着罗勃津斯基线Rk向下移动至G点,作为回报,A国获得CAG单位的商品Y,从而消费在CA点得到满足。B国从A国进口资本要素,生产X商品和Y商品,并将一定的Y商品出口至A国以支付资本要素的价格,消费均衡亦在CB点得以实现。这种贸易模式乍看起来匪夷所思,实则与比较优势法则相一致;如果我们转换一下思维,把资本K看作高度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则赫克歇尔一俄林定理在这里也是同样成立的。

若我们放松上述若干假定,将除劳动要素以外的所有要素和商品均视作可贸易品,使之更加贴近贸易现实,则不难想像,在贸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A国还可以选择同时出口资本要素K和资本密集型商品Y,进口劳动密集型商品X。上述贸易均衡仍然可以实现。

综上所述,A国由于其资本要素禀赋上的优势,在同B国的双边贸易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可以选择多种出口模式:既可以选择出口商品X或Y,也可以选择出口服务产品,或者同时出口商品和服务产品。B国受制于要素禀赋结构的限制,出口商品的选择屈指可数,且只有在出口劳动密集型的商品X上才握有完全的主动权:从A国的进口则几乎无一不受其先行选择的掣肘。

不难发现,在上文的理论模型中,A、B两国贸易的平衡是应然之义。只是贸易平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贸易平衡,而是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同时发生情况下的总体平衡。具体地说,一国若在商品贸易中持有逆差,则其服务贸易项目必然持有顺差;若其商品贸易持有顺差,则服务贸易项目必然是逆差。若只单纯考虑A、B两国双边贸易中的商品贸易项目,A国自然可能存在大量贸易逆差。但是,其商品贸易的逆差只是服务贸易顺差的反映。从纯理论分

析的角度来看,在国际分T和贸易新格局下,双边贸易中所谓的贸易失衡只是单纯考虑商品贸易项目时所产生的幻觉,其实并不存在。在理论上透析贸易平衡的新机理和贸易失衡的实质,对于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都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三、关于贸易失衡的进一步思考

上文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国际分工和贸易新格局下双边贸易的均衡是在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互补下产生的总体均衡,贸易失衡在理论上并不具有必然性。但是不难想像,现实中的双边贸易不可能达到理论上完全自由贸易的状态,总会存在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和利益分配的干扰。因而,贸易失衡也就在所难免了。只是,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和贸易格局的演进,贸易失衡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商品贸易失衡,而是更多的表现为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结构性失衡。也即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失衡。在实践中,可能导致贸易结构性失衡的原因很多,难以尽述。笔者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滞后于商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众所周知,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商品贸易中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日益受到限制。商品贸易自由化的程度总的来说是不断提高的。但是,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却相对比较滞后,直到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服务贸易才被正式纳入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其后,WTO有关服务贸易的谈判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总的来说进展缓慢。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滞后。

首先,是服务贸易的贸易收益问题。一个国家参与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否获得净收益,并未像商品贸易领域那样已由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给出了确定的答案。理论界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收益问题所做的探讨并不算少。但结论仍然模棱两可。发达国家在服务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因此理论界对于发达国家可以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获益基本没有疑义。分歧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是否能够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获得明显的收益。对此持肯定态度的观点(Whalley,2003)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低价格的服务产品,还可以通过服务贸易自由化充分发挥其在劳动密集型服务产品上的比较优势以获取更多的贸易收益。与此相反,也有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融入服务贸易自由化会带来福利损失,比如银行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福利恶化(Chia&Whalley,1997);电信服务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给某些国家带来了利益损失(Verikios&Zhang,2000)等。即便服务贸易自由化给参与国带来的贸易收益是确定无疑的,很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持戒备和反对态度。因为很多服务产品的自由贸易将会影响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文化独立性,前者比如金融、邮电、通讯、信息处理等,后者以教育和文化产品的贸易为典型。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涉及经济利益问题,而且与政治、文化等敏感领域有着难以斩断的复杂联系。这是服务贸易自由化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

其次,贸易壁垒的隐性化也是服务贸易自由化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服务贸易中的贸易壁垒更多地是采取非关税壁垒(NTBs)的形式,因此非关税壁垒是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服务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和传统商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相比带有更大的隐蔽性,通常采取政府管制、经营许可权要求,歧视性技术标准、人员流动限制和其他一些制度性限制的形式。这些服务贸易壁垒不可能像商品贸易中的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那样可以进行量化,它们往往是通过降低市场竞争度和增加国内企业垄断性的方式起作用的(Benjanmin&Diao,2000),这些都直接增加了服务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起到了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服务贸易壁垒的隐性化和难以量化的特点给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因此,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下,实现服务贸易的高度自由化仍然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讲,国际贸易结构性失衡在一段时期内将难以避免。当前,有关国际贸易的冲突和分歧不少都是因此而起。其中,当前争议颇多的中美贸易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显然,沿袭传统思路局限于商品贸易范畴解决贸易失衡可能往往难以奏效。从上文分析不难看出,解决贸易结构性失衡应该从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同时入手,侧重于总体均衡。这些理论思路为意在解决贸易分歧、处理贸易失衡问题的国际谈判提供了很好的启发。

四、结论

(一)国际分工格局的演进导致贸易比较优势出现新的变化。贸易模式也更为复杂,将同时涵盖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在服务产品上拥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在贸易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并掌握贸易模式的选择权。

(二)在新国际分工和贸易格局下,贸易平衡将是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互补下的总体平衡。贸易失衡也将不再是单纯的商品贸易失衡,而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结构性失衡。

(三)国际贸易结构性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对称。解决贸易失衡问题应该在国际贸易新格局的视野中同时考虑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

(责任编校 春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