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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关税与补贴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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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关税与补贴的最优均衡的角度出发,引入完全非完美信息两阶段博弈对其进行博弈分析和评价。在子博弈精炼解中得出最优关税为正,最优补贴为负,前者符合现有讨论的一般结论,而后者在贸易领域中具有新的现实意义。最后,本文对资源型行业进行实证分析来证实上述结论。

[关键词] 关税补贴完全非完美信息两阶段博弈

一、引言

关税和补贴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且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在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框架下,关税和补贴水平并非趋于零为最优状态。现实和理论实践都证实了在非完全竞争状态下都存在着一个的最优关税水平。在我国,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如何在关税水平和其他的贸易壁垒下选择最优关税成了我们十分关注的事情。研究政府行为和关税最优化的选择,正是迎合了现在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行为在调节关税和补贴上的作用,将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也是一个国际化的经济问题。在这个方面有许多专家学者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得出许多有意义的结论。

关于对关税的征收问题以及相应的分析和研究中,国际上有非常多的学者对其作过研究,最典型和著名的是夺取进口商垄断利润的关税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关税政策。夺取进口商垄断利润的关税政策是由布朗德和斯宾塞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创立的。他们认为,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 如果外国出口商处于垄断地位, 其价格高于边际成本, 可以获得垄断利润。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关税政策是克鲁格曼(1984), 提出了“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关税政策模型。该模型认为, 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的条件下, 利用关税和其他贸易政策对国内市场的保护, 可以使本国企业获得静态规模收益, 降低生产的边际成本; 可以通过销售经验的积累使成本沿着学习曲线不断下降, 充分享有“边干边学”效应; 可以用足够的利润弥补研究与开发费用, 最终促使低成本产品涌向国外市场。

而我国的也已经有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得出许多有意义的结论。谈毅(2001)在分析我国关税保护代价及财政收入职能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关税政策的目标,重新界定了最优关税结构的含义,并从理论上研究了最优关税结构的设置。

因此本文尝试在给定的经济环境下,通过完全非完美信息两阶段博弈分析,分析各个理论阶段下的最优关税和补贴。本文的博弈分析试图回答的基本问题是:对于给定的相同的经济制度环境下,用两阶段博弈分析确定最优关税和补贴水平。随后引入我国资源性行业分析来证实所得的理论结果。

二、补贴与反补贴的两阶段博弈

对于最优关税的分析,已有文献中关于关税和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中也引用了完全非完美信息两阶段博弈,并得出了关税为负数,即补贴是可行的。鼓励进口,国内为本国消费者提供零产出,并向另一个国家出口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量。

对于本文的模型引自吉本斯(1993),但最主要的不同之处就是将补贴和关税联系在一起,将它们同时引入模型中,并从中找出两者博弈的平衡解。

考虑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分别用i=1,2表示。每个国家有一个政府负责确定关税税率和负责确定出口的税收和补贴(优惠政策或者为出口退税),一个企业制造产品供给本国的消费者及出口,和一群消费者在国外市场购买其本国企业或其外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国家i的)市场上总产量为Qi,则市场出清价格pi(Qi)=a-Qi,国家i中的企业(后面称为企业i)为国内市场生产hi,并出口ei,则Q=hi+ej。企业的边际成本为常数c,并且没有固定成本,从而,企业i生产的总成本Cj(hi,ei)=c(hi+ei),另外,产品出口时企业还要承担关税成本(费用):如果政府j制定的关税税率为tj,企业i向国家j出口ei必须支付关税tj*ei给政府j,但是对应于企业i的国家i会给企业i以bi*ei的补贴。

博弈的时间顺序如下:

第一,政府同时选择关税ti,tj和补贴bi,bj;第二,企业观察到关税与补贴,并同时选择其提供国内消费和出口的产量(hi,ei)和(hj,ej);第三,企业i收益为其利润额,政府i的收益则为本国总的福利,其中国家的总的福利是国家i的消费享受的消费者剩余、企业i赚取的利润以及政府i从企业j收取的关税与补贴的差额的之和:

这一结果对每一个i都成立,并不依赖于tj*。也就是说,选择的关税税率和的补贴对每一个政府都是占优战略。于是可以得到且这就得到企业第二阶段所选择的产出,至此,我们已求出这一博弈的子博弈精炼解为

在子博弈精炼解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某一行业而言,关税相对普通税率而言应有所下降,但是我们看到补贴为负数,即表明,在纳什均衡的状态下对于出口给与补贴是不可行的,不但不应该给与补贴,反而应该收取一部分的税,即设置出口税。

三、资源性行业的出口关税与进口关税分析

资源性行业的市场结构比较符合我们所分析的垄断性行业特征,为止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磷、钢铁、铜及其制品、铝及其制品、锌及其制品这五大类资源性行业进行分析。下表就是2007年五个行业的部分关税税率。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五类产品中几乎都是属于这样的情形――关税相对普通税率而言应有所下降且设置出口税,都需要征收出口税。这与我们在两阶段博弈中得到的正进口关税和负补贴即正出口关税的结论相一致。

以上五个资源性行业国家都同时设置了出口关税和进口关税可以让我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不会因为企业为了谋求高额的利润而把产品出口而导致国内供求的失衡。虽然产品出口会增加收入,但是,从长远来说这将会使国内价格不断的攀升,最终带动其他行业价格的上涨。换言之,我们从在国际贸易理论出发,在符合WTO关税削减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进口品的供给状况设置一定的出口和进口关税水平可以获得最有利的贸易条件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

四、结束语

本文用完全非完美信息两阶段博弈模型来分析关税和补贴的最优化问题,得出了最优的关税水平和补贴水平,补贴为一负值,即正的最优补贴是不存在的,实际上为最优的出口关税水平。随后我们用五大类资源性行业的产品来进一步证实上述结论:即在五大类资源性行业,国家几乎都设置了出口关税和进口关税。

参考文献:

[1]罗伯特・吉本斯著高峰译魏玉根校:博弈论基础[M].1999.3[J]

[2]克鲁格曼: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的国际竞争[M].1984

[3]谈毅:论关税减让过程中最优关税结构的设置.预测[J].2001.6

[4]杨以文:浅析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外商竞争与最优关税.经贸论坛[J].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