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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看着就犯规,是国人的习惯。所有的规则,包括法律,都是在有人看管的情况下,才发生作用,否则,就跟没有一样。自家利害攸关的时候如此,比如考试;无关利害时也如此,比如随地吐痰。在看不见警察的时候,开车如果规规矩矩,很可能会招同行人笑话:“没人看着还这么规矩,真傻!”违规无非是为了自家图个便利,不让走的地方非走不可。无非是抄近路;该做的程序不做,无非是图个省事;禁止抄的地方抄了,无非图自家省点力气复习,求个好分数。总而言之,有便宜可占。但有的时候,违规也不见得能占到什么便宜,比如不让大声喧哗的地方喧哗了,不让随地吐痰的地方吐痰了,于人不利,于己也未必有利。
不过,如此这般,时间久了,心理往往会变成这样:只要违规,就意味着占了便宜,能违就违,能犯必犯,如果没有人看着,自己居然没有点动作,就好像吃了亏一样,浑身上下不舒服。过去住过筒子楼,多少家一条公共的走廊,于是各家各户开始圈地,竞相蚕食,你一个纸箱,我一个筐,生怕自家亏了,最后弄到进出都得侧着身子才罢手。在人们的眼里,规则圈住不让进的地方,就是一块公共领地,一个公共的物品,是你的、我的、他的,又谁的也不是,能逮到机会,占一点是一点,即使实际上没有什么便宜,也有占便宜的。
违规违法如此,犯法也如此,只不过,犯法的事,风险大,要付的代价比较高,因此一般人做起来,多少要犯,最踌躇,但道理其实是一样的,有人看着的时候,和没人看着的时候,做起来心理障碍之大小,有天壤之别。而且,对于有心犯法的人来说,看着的人,必须是有权看的,比如警察,至少也得是保安,如果是平常的人,也来管闲事,那么,他们会很不以为然。小偷下手做活的时候,如果被警察逮着,他们服气,如果别的人来多嘴,他们就会很愤怒。甚至不惜犯更大的罪,杀掉那个多事的人。他们的道理是这样的,虽然我犯法。但这事归执法的人看管,别的人来看管,不仅是多事,而且等于干涉我,侵害我,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下手的那个地方,跟管闲事的人无关。那些负有管理责任的人,他们对付这种违规,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看着。交通治安,多派警察执勤、巡逻,让沿街的各个单位,出人协管,再不就出钱雇人,反正就是多加人手,多看,勤管。现在有了先进的设备,摄像头到处安,马路上十字路口,大街小巷,居民小区,电梯里,楼道上,到处都是,连女孩子不小心走光,老大爷掉了裤子,都被摄了进去,但是违规违法的事情,并不见有明显减少。违规的越多,需要看管的人手就越多,比如大学,从前研究生出题判卷。不需要人监督,现在不行了,于是派人看管;从前期束考试,有课堂监考就够了,现在得加派巡回监考。看管的人越多,违规的不见少,只能再加强看管,加人手,加力度,乙看着甲,过一段不行,再派丙看着乙,然后再派丁看着丙,如此没有了结。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的机构总是膨胀个没完没了。
看的人和被看的人,心理其实一样,因此沟通起来容易,变通自然会有办法,大家一起犯规,有便宜一起占就是。不仅人与人如此,机构与机构也一样。监督机构总是很容易和被监督对象搞在一起,大家分赃,让监督变成演戏。所有人,其实都是“看管世界”里的囚徒。这种“看管世界”,有无破解之道?当然有。这就是让臣民变成公民,让人们学会自治,学会自己管理自己。我们的管理者,要让老百姓体现出自己的尊严,意识到自己的脸面也值钱,不要像训犯人一样教训自己管理地段的老百姓。用一句老话,就是“相信群众”,相信群众可以自己教育自己,解放自己,了解公共利益跟自己利益的关系,明了捍卫公共利益,就是捍卫自己的利益。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执法者和管理者,尤其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去侵害公共领地,为了自己威风,自己的便利,有意维持甚至培育管区内的臣民意识,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够最终走出“看管世界”。
[选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