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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标准形成机制的技术创新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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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技术创新模式与技术标准形成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分析技术创新驱动力和技术标准形成机制的基础上,以技术创新的驱动力与标准形成机制为参照系,提出了基于技术标准形成机制的四种技术创新模式:“市场竞争型”、“技术竞争型”、“技术指导型”和“市场指导型”,同时对它们的典型特征、机理分析、关键问题和实施条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标准;形成机制;技术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3)09-0072-08

技术创新在社会生活以及市场竞争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已无形中成为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的重要竞争战略之一。而技术标准作为技术创新竞争的成果之一,是内部研发的组成部分或是内部研发阶段的延续,与技术创新相辅相成,存在紧密的互补关系。由于技术标准和技术创新本质上是相互影响的,关于技术标准是否促进或者阻碍技术创新,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答案。虽然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表现出限制技术创新成果的选择,但是与此同时,它也为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提供了新的机会。技术标准化不仅是对技术创新的保护,更是新技术扩散的重要途径。而Allen(2000)通过对比分析四个案例得出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正的作用远远大于其负的作用的结论。

在“技术专利化一专利标准化一标准垄断化”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中,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战略的最高目标,应该就是将自己的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然后推而广之,使其成为“市场标准(即至少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最高目标全球标准)”。那么实施怎样的技术创新战略,或者说采取什么样的技术创新模式才能最大限度地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符合“市场准则”的技术标准呢?

一、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分析

技术创新从根本上可以分为原创创新和跟进创新,而跟进创新由于知识产权等相关方面的限制往往很难实现质的飞跃,更难以成为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技术标准。因此,将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联系起来时,最有价值的研究是对原创技术创新的分析和探讨。创新的流程不是简单的线性,而是不断反馈修正的循环过程。当存在以下情况时,技术创新系统就应该对前向步骤进行反馈修正,以明确创新方向,确保创新质量:R&D环节表明技术创意存在欠缺时、产品设计阶段表明技术开发存在问题时、市场开拓时表明产品设计可能存在问题。

从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层面来看,原创技术创新的主要驱动力是来自技术发展的驱动和市场需求的拉动。技术推动层面的技术创新主要依赖于新技术的自我更迭,它的焦点主要在于技术自身的进化发展,创新成果有可能偏离市场预期,导致技术创新的浪费。而市场推动层面的技术创新则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导向进行相应创新,该种驱动模式提高了技术创新成果的有用性,但是有可能背离技术发展的规律,导致技术创新的无效。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技术推动型技术创新更加注重创新质量,而市场拉动型技术创新则更有利于创新的效率。

从技术创新的主体层次来看,技术创新是由企业主导、行业协调以及政府影响等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离开了企业主导,技术创新无从谈起;离开了行业影响,技术创新将因无法获取行业资源而降低创新效率;离开了政府的引导,则技术创新将无法明确竞争方向,方向不明确的竞争又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技术推动一市场拉动”驱动力模式将技术推动与市场拉动两种技术创新的驱动力融合在一起,并综合考虑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组织的作用。该模式认为技术创新并不是由单一驱动因素所导致,也不是单一层次所能决定的,它是由各种内部以及外部等综合因素所共同决定的。“技术推动一市场拉动”驱动力模式往往是在市场潜在需求的指导下,寻求潜在技术的新应用和多种潜在技术的综合应用。这种模式的技术创新,往往开发出全新的产品,从而激活市场的潜在需求,形成新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对产业结构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通过上升为技术标准又反过来促进新市场需求的产生。图1显示了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

二、技术标准的形成机制分析

市场标准的形成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直线式或者累计式的流程,迭代循环以及无用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标准的存在没有必要。正是因为标准选择的反复斟酌,才能为社会筛选出最具福利效应的技术创新成果。

在技术创新向技术标准转化过程中有诸多影响因素,其中主要有:政府行为和行业组织、经济的稳定性;产品的价格、分销以及促销;企业将技术创新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能力等。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准入机制的不同政策导致不同的技术创新程序。同时,从创新的风险以及技术标准和网络效应相结合产生的消费者福利两方面平衡的角度出发,认为市场对技术标准形成的导向以及政府、行业协会对技术标准发展方向的导向同等重要(chinyelu Onwurah,2009)。然而,就目前现实中所有市场标准的形成机制来分析,它们基本上都是由基于市场导向或者基于行业协会、政府指导这两种机制所形成的。

1 技术标准的市场形成机制

Luis Cabral和David Salant(2008)认为遵循市场自身的运作机制,保持多标准并存竞争的情况不仅有利于维持高标准的技术创新支出,同时比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指导形成的标准具有更高的消费者盈余和社会福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技术标准的市场形成机制更能保证筛选出最符合市场预期的技术创新成果,从而使消费者福利达到最大化。

由于占据技术标准的实体将会得到巨大回报,因此假定理性创新主体都会选择技术创新。假设有技术创新成果的个体为S,无技术创新成果的个体为N(如图2)。若市场状态为(N,N),表明市场上不存在技术创新成果,此时市场上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技术标准;若市场状态为(N,S)或者(S,N),表明市场上存在单一的技术创新实体或者一组技术创新实体,此时毋庸置疑,该单一的技术创新实体将成为技术标准的持有者,或者该一组技术创新成果经过协商或者竞争,最终形成单一技术标准或者几种技术标准并存的状态;若市场状态为(S,S),则此时市场上每个实体都有自己的创新成果,那么技术标准占据地位的竞争也最为激烈,但最终经过协商或者优胜劣汰式的竞争,市场上形成单一技术标准或者几种技术标准并存的状态。

与此同时,市场上无技术创新成果的实体也可以通过创新投入从而拥有技术创新成果,从而形成一种标准形成机制的循环。

2 技术标准的行业协会、政府指导形成机制

由于占据技术标准的实体将会得到巨大回报,因此假定理性创新主体都会选择技术创新。根据囚徒困境理论,假设市场上只存在两个技术创新实体,如果市场上不存在行业协会和政府的指导,技术标准的形成纯粹由市场主导形成,那么此时技术标准的形成是由各个创新实体通过自身实力或者恶意竞争来影响消费者基数,这种途径往往导致整个市场选择出总社会福利最差的均衡状态(如图3)。

如果存在A和B两个实体,A实体进行技术标准恶意竞争,对方维持现状,那么进行恶意竞争者将得到3份回报,而维持现状者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A实体维持现状,而B实体进恶意标准竞争,那么A实体得不到任何回报,而对方将得到3份回报。经过权衡,A实体会选择恶意竞争以得到1份稳定的回报,B基于同样的考虑,也会选择恶意竞争,那么它也会得到1份回报,这样总的社会福利等于两者之和为2份回报。而如果双方都不进行恶意竞争的话,每个实体将会得到2份回报,那么总的社会福利为4份回报。然而,在不存在正的外力引导作用的情况下,基于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假设,每个参与者最终会趋于选择恶意竞争,使得总社会福利为最小值。

此时,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组织的引导作用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最为重要的。他们通过对技术标准制定相对明确的技术标准方向,或者促成各个技术创新实体协商确定一个或多个并存的技术标准,亦或制定相应的失信惩罚措施等来规范竞争市场,那么就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技术标准竞争的方向,形成良性竞争,实现社会福利的相对最大化。研究表明,当存在“市场失灵”等因素可能导致技术标准化过程中标准的兼容性差、标准的厂家偏向、对弱势厂商的压制等,以及当标准涉及到产品质量、安全、健康以及环保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产品类标准、基础性标准的公共性问题时,行业、政府的直接干预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尽管市场根据用户基数选择技术标准具有很高的效率,也更能适应消费者预期。但是市场自身的选优机制也存在无法避免的缺陷,最为重要的就是恶性竞争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技术发展方向错误,从而最终导致消费者福利受损。因此,行业协会以及政府对技术标准的指导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创新模式与标准形成的匹配关系分析

鉴于从技术创新的驱动力来分,技术创新有基于技术发展驱动的模式和基于市场需求拉动的模式;而从技术标准的形成机制来看,技术标准的形成有基于市场竞争主导的形成机制与基于行业协会、政府指导的形成机制。为此,可构建一个以“创新驱动力”为横坐标、以“标准形成机制”为纵坐标的技术创新模式与技术标准形成的二维匹配图(如图4)。

从技术创新模式与技术标准形成的二维匹配图中,可以看到它们之间存在有四种相互匹配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基于技术标准形成机制的技术创新模式可以有以下四种模式。

1 “市场竞争”型模式

典型特征:在基于满足市场需求的驱动力主导下的创新与通过市场竞争、经历优胜劣汰考验的标准形成机制的有机结合。

机理分析:由市场需求激发新的技术创新,并通过市场竞争的选优机制筛选出市场标准,因而此种市场标准基本上是属于“事实标准”。鉴于“市场竞争”型技术创新模式与市场密切接轨,因此也是创新效果最好的创新模式之一。由于此时创新实体的创新是基于市场需求的拉动所激发出来的技术创新,很容易被市场认可接受而成为市场上的“主导技术”,所以这种创新能够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创新效果,进而避免出现无效的创新。然而通过市场形成机制来选择市场标准虽然有可能选择出消费者最需要的创新产品或技术,但是却也无法排除具有强大影响市场导向能力的创新实体对消费者的选择心理进行“强制”引导,最终导致市场选择出低质量的创新产品或技术作为技术标准,最终影响消费者福利。

关键问题:需要具备何种能力,通过利用何种手段、借助于何种途径,整合哪些方面的资源,才能达到有效刺激消费者预期,提高用户需求基数的目的。

实施条件:实施该创新模式的创新实体不仅需要具有高度的市场敏感性和消费者心理导向的洞察力,强大的研发团队以及丰富、可持续供给的研发资源。同时,由于技术标准的形成主要是通过市场自身的竞争来实现的,这就要求创新实体应该具有很强的营销能力以引导消费者的心理趋向,同时还必须具有在关键时刻能成功游说行业协会、政府获得支持的能量,先期取得政府采购订单或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扶持,以通过政府采购的示范性效应来影响市场预期,进而达到激发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基数,最终促使本创新实体的创新成果能成为真正的市场标准。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无线通信市场上两种技术标准的竞争就是比较典型的“市场竞争”型案例,一个是由爱立信、AT&T和SBC支持的TDMA标准,另一个是由高通、贝尔大西洋、纽约电话公司支持的CDMA标准。当时双方势均力敌,都无法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市场标准,而高通公司则聪明地通过游说政府得到了行业协会的支持,来达到迫使制造商们生产CDMA产品,进而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基数,最终成为美国通信行业的“事实标准”。

2 “技术竞争”型模式

典型特征:在基于技术自身发展的驱动力主导下的创新与通过市场竞争、经历优胜劣汰考验的标准形成机制的有机结合。

机理分析:该象限的创新驱动力主要是来自于技术发展的推动,同时通过市场竞争的选优机制的运作成为市场标准,因而此种市场标准也基本上是属于“事实标准”。由于这一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技术发展的自身规律来推动创新,因此技术的成熟性、可靠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将影响到创新产品或技术的有效推广,进而影响到市场对新技术或产品的认可与接受;而通过市场形成机制来选择新技术作为市场标准,则意味着该项新技术必须经历无数艰难的市场推广与宣传,必须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对未来的消费群体进行广泛性的培育与认知,以促使该项新技术成为市场上的主导技术。此外,其它替代新技术的出现也将会影响到该项新技术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否成为市场的主导技术,从而决定着采用此种模式实现成为“市场标准”目标的努力能否成功。因此,能否快速有效地将创新技术培育成为市场上的“主导技术”是关键。

关键问题:需要具备何种能力,通过利用何种手段、整合哪些方面的资源,才能达到将创新技术培育成为市场上的“主导技术”。

实施条件:实施该创新模式的创新实体不仅需要具有极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还必须具有把握当代技术发展趋势、跟踪技术前沿的能力,具有能确保新技术的研发具有消费可行性的能力;同时,要求其所创新的产品或技术在性能上具有独创性、新颖性。由于技术标准的形成主要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的,因此是否具备有效地将创新技术培育成市场上的“主导技术”的市场营销能力则成为关键,这就要求创新实体必须具有优势的推广团队,良好的运营策略和市场运作技巧,具备有效地左右市场,快速地实现用户安装基数,影响市场预期的能力;此外还要具有卓越的生产制造能力,能够先于竞争对手获得产品成本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优势;在关键时刻具有影响行业协会、政府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依靠国家和政府的扶持,借助它们的力量,实现将其产品或技术快速推广,进而达到将其创新技术推进成为市场“主导技术”的目的。

杜比公司就是通过采取类似的“技术竞争”型战略来促使自己的技术成为音乐和电影产业的“事实标准”。其通过对将其杜比技术授权给具有一定技术资质的音响设备制造商,而对内含杜比降噪技术的录像制品,则采取免费提供这项技术的市场竞争策略,从而建立起了录像制品的销售增长与播放机的销售增长互相促进的正反馈回路,达到激发消费者的消费预期,进而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基数,实现了令杜比技术成为无所不在的产业“事实标准”。

3 “技术指导”型模式

典型特征:在基于技术自身发展的驱动力主导下的创新与通过行业协会、政府根据行业发展指导的标准形成机制的有机结合。

机理分析:该象限的创新驱动力主要是基于技术发展的驱动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的指导来成为市场标准,因而此种市场标准基本上是属于“法定标准”。由于选择这一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技术发展的自身规律来推动创新的,因而创新成果有可能并不是市场所急需的,不一定具有现实的经济价值,从而不易于成为市场上认可的“主导技术”,同时也无助于避免降低社会福祉的创新;而通过行业协会、政府指导形成机制来选择市场标准虽然能够选择出相对比较适合市场需求以及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势创新实体的“强加”效应。但是这种标准形成机制会不可避免地忽略少数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导致“多数人的强制选择”,而且如果行业协会、政府选择出现偏差行为,那么对技术标准发展的影响更为深远和彻底,最为典型的现象就是实施此种创新模式所形成的市场标准往往会出现落后于市场需求的现象。

关键问题:需要具备怎样的能力,借助于怎样的途径,整合哪些方面的资源力量,才能实现成功游说行业协会、政府立项,获得制订标准话语权的目标。

实施条件:实施该创新模式的创新实体在技术上一方面必须具有极强的技术研发团队与研发能力,同时还必须具有把握当代技术发展趋势、跟踪技术前沿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必须拥有完备的生产制造系统和较高的生产能力,在产品成本和质量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能够做到以较低的生产成本、较高的质量和快速的速度来满足市场需求,以此为将创新技术上升为市场认可的“主导技术”而奠定技术基础。由于技术标准的形成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的影响和指导来实现的,获得行业协会、政府的立项,从而取得制订标准的话语权是另一个关键点,这就要求创新实体应该具有很强的政策敏锐性,以及游说行业协会、政府组织的能力,以及能够适时、准确地掌握政府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导向,做到不失时机的、因地制宜的实施各种游说策略。同时,必须具有良好的信息收集体系,特别是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地收集到所在领域的、国际的、最新的标准动态情报,这是成功实现说服行业协会、政府立项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韩国在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初期阶段就是采取了类似“技术指导”型战略,韩国政府在国内有部分电信运营商以及设备供应商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坚持把CDMA作为韩国的通信技术标准,从而使韩国由移动通信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迅速成长为该领域的领先国家。

4 “市场指导”型模式

典型特征:在满足市场需求的驱动力主导下的创新与通过行业协会、政府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指导的标准形成机制的有机结合。

机理分析:由市场需求激发新的技术创新,同时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的指导来运作而成为市场标准,因而此种市场标准基本上也是属于“法定标准”。选择这一创新模式由于与市场密切接轨,因此这也是属于创新效率很高的创新模式之一,同时也有助于避免无效的创新;然而由于它是借助于行业、政府的力量来将创新技术或产品转化为市场标准的,这就意味着市场上的哪一项或几项标准最终是否能成为“市场标准”的话语权掌握在行业、政府的手中,综合平衡市场各创新技术或产品的优势,避免强势创新实体的“强加”效应,在协商的基础上实施取长补短的方式,选择出相对比较适合市场需求以及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是此模式的基本思路。如何将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起草“市场标准”的蓝本则是实施此模式的关键所在。

关键问题:需要具备怎样的能力,整合哪些方面的资源力量,才能实现成功说服行业协会、政府接受以自己的创新技术作为起草“市场标准”的蓝本的目的。

实施条件:实施该创新模式的创新实体,一是需要具有高度的市场敏感性和消费者心理导向的洞察力,强大的研发团队以及丰富、可持续供给的研发资源;二是要求其所拥有的技术能力在其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三是其创新产品或技术已经具有一定的用户安装基数,并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四是在市场运作方面具有相当的优势地位和良好的品牌信誉;五是具有在信息或知识掌握程度上的博弈能力或技巧,能有效地说服行业协会、政府组织接受以自己的创新技术作为起草“市场标准”的蓝本。

中国在研发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方面实施了类似于“市场指导”型战略,在国家“863”计划的支持之下,成立了以中科院计算所联合清华大学、上广电等众多国内从事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研发的组织和企业为主体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提出了我国自主制定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并使该标准成为了该领域的产业“法定标准”。

四、结语

在当今“三流企业卖力气、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买服务、超一流企业卖规则、卖标准”的时代,单纯以获得创新成果为目标的技术创新投入是一种高风险的战略决策,盲目的创新投入不但可能造成失败,而且极易造成创新主体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有甚者可能成为整个领域的“烈士”。之所以会成为如此结局,归根到底就是其创新成果没有能够成为市场的主导技术,无法获得足够“伴行技术”的支持,从而导致该技术创新成果的系统性不够完善。因此,只有实施基于标准形成机制的技术创新模式,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前置创新主体、以高等院校和专门科研机构为后置创新载体、以科技服务机构为连接体的技术共生创新支撑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创新中的协调作用,积极推动企业之间的创新合作,才能使创新实体能够集中、整合资源优势,投资于最佳技术创新项目,提高成功率,降低资源浪费;从目标导向的意义层面来看,基于技术标准的技术创新是完全可行的。只有如此,才能在技术创新失败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极限,在技术创新成功时能够顺利实现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从而达到技术效应最大化,创新成果收益最大化。

责任编校: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