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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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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荔波是山区农业县,农民增收渠道狭窄,以往冬闲田只种植一些绿肥或油菜,收入不高,冬闲田面积很大。近年来,荔波县冬作马铃薯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形成继广东2月、广西3月上市后,荔波4月紧跟上市的优势抢占国内市场,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因此,发展马铃薯生产是提高复种指数、挖掘耕地潜力的有效办法,对大力开发荔波县冬季农业具有积极的作用。马铃薯产业逐步成为荔波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作用的战略性主导产业之一。如何进一步提高马铃薯产业发展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富裕,是关系到荔波县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该文通过对荔波县冬作马铃薯产业发展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提出马铃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

关键词 马铃薯产业;现状;问题;对策;贵州荔波

中图分类号 F326.1;F5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8-0305-03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南州的东南面,介于东经107°37′~108°18′,北纬25°07′~25°39′。东北与黔东南治州的丛江县、榕江县接壤,东南同广西环江县、南丹县毗邻,西部和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相连。全县总面积2 376 km2,占全省面积的1.35%,平均人口密度为67人/km2,人均占地面积1.49 hm2。全县辖8镇9乡,94个村4个居委会,1 230个村民小组,由布依、水、汉、苗等22个民族组成。荔波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县以500~800 m高程为主,年气温18.3 ℃,年降雨量1 373.0 mm,年无霜期308 d,年平均相对湿度76%,年平均日照时数1 272.8 h,属农业生产丰收型气候。荔波风景秀丽,环境独特,资源丰富,现有耕地面积20 732 hm2(稻田12 112 hm2,旱地8 620 hm2),耕地土壤以红壤和石灰土为主,土壤酸碱度反应多呈微酸至中性,是早熟马铃薯种植适宜区,特点是马铃薯成熟期较早,市场价格好。马铃薯种植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几十公顷上升到2 000 hm2以上,如何促进马铃薯由原来的粮菜作物向经济作物和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的两大转变,如何促进马铃薯产业发展,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1 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发展现状

1.1 马铃薯生产现状

2012年冬作马铃薯主要种植区域在玉屏镇、朝阳镇、瑶山乡、播尧、甲良、方村、茂兰等地,种植面积逾2 000 hm2,总产在3万t以上,全面推广优质高产早熟脱毒种薯费乌瑞它(荷兰15、荷兰7)规范化起垄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积极推广稻草覆盖免耕、沼肥应用、缓控释肥料、频振式杀虫灯、机耕机收等技术,建立合理的高产群体,最大限度地挖掘马铃薯的产量潜力,大幅度提高单产水平[1]。马铃薯收获后还可以再种上一季水稻、秋后接种一季蔬菜(或秋马铃薯),每年可实现收入7.5万元/hm2以上,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1.2 产业化经营状况

1.2.1 产业化经营初步形成。荔波县冬作马铃薯主要销往两广、四川、重庆、贵阳等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与目标市场进行衔接,专业合作社通过自己建基地带动农户扩大种植,和农户签订订单,农户生产的马铃薯由合作社进行收购,统一销售给省内外马铃薯销售加工企业,采用这种经营方式使农民解除了对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实现了企业、合作社、农民共赢利。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荔波县已有金农公司等近10家公司、2个专业合作社,数十个农村经纪人,各地客商近百人从事马铃薯种植和营销,每年组织销售产品3万余t,马铃薯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产品供不应求。如荔波县朝阳镇兴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每年自建马铃薯基地逾66.67 hm2,通过基地建设带动农户种植达逾333.33 hm2,每年组织收购销售产品1万余t,有力地推动了该县马铃薯产业的发展。

1.2.2 精心打造品牌,提高荔波马铃薯知名度。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计划在2013年注册使用荔波“樟江牌”早熟马铃薯品牌[2-3]。每年通过召开马铃薯产销洽谈会,邀请省内外从事马铃薯经营的企业、客商、当地营销大户等共商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发展,加大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

1.2.3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马铃薯的营养价值及发展前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国内外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产品价格和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的品种[4]。

2 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优势与潜力

2.1 发展优势

2.1.1 生态环境优势。荔波县位于贵州南部的黔桂边界,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荔波每年12月至翌年4月,平均气温为15 ℃,冬、春季降雨少,2—4月日照较好,既适合马铃薯生长和薯块膨大,又有利于抑制病虫害的发生,马铃薯产量高,品质优。

2.1.2 市场优势。全国马铃薯主要产区种植马铃薯季节大致相同,而且马铃薯鲜薯贮存保鲜期限短,供应旺季和淡季十分明显,而荔波冬种马铃薯收获期正好是全国马铃薯供应淡季。全国其他主产区收获季节大多是5—11月,而荔波收获上市期是3—4月,正好是马铃薯市场空档期,形成继广东2月、广西3月上市后,荔波4月紧跟上市的优势抢占国内市场,并因质量优、口感好、不掺杂、无污染、外形美而获得“绿色食品”声誉,销路畅,价格高。如2012年春节后4月上市的马铃薯平均收购价在1.6元/kg左右,平均收入3.6万元/hm2以上。地膜覆盖栽培产量达37.5 t/hm2,平均产值逾6.0万元/hm2,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对改善全国马铃薯周年供应状况发挥重要作用。

2.1.3 质量安全优势。荔波县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业发展受严格限制,基本没有工业污染,农用化学品施用量小,水、大气和土壤等受污染较轻,是我国最适合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地区之一。

2.1.4 地理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地处贵州南部的黔桂边界,毗邻越南广西国际交易市场,靠近珠江三角洲,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州的环江、南丹县毗邻,离东南沿海各省区和港、澳、台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国较近,距广西省会南宁仅逾300 km(陆路距离),贵新高速延伸至荔波县县境的麻驾高速已于2011年全线贯通,距贵阳至广州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仅逾80 km,经新高速公路到广州仅逾700 km。区位优势为马铃薯销售提供了广西、广东、湖南、重庆等大市场,成为基地发展极具竞争力的优势条件。

2.2 发展潜力

2.2.1 单产有潜力。2012年全县马铃薯平均产量22.5 t/hm2左右,而农村工作局马铃薯高产试验单产达45.0 t/hm2,荔波县马铃薯单产提高的潜力很大。

2.2.2 面积上有潜力。荔波县耕地面积1.23万hm2,稻田还有大量的冬闲田土,秋冬两季闲置耕地可以用来种植马铃薯,再增加3 333.33 hm2的种植面积完全可能。

2.2.3 市场有潜力。沿海省区、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地区,每年3—5月鲜薯供应存在空间。荔波县马铃薯2012年仅在贵州、重庆、湖南等周边地区就销售结束,还没有正式进入沿海高价格市场。

3 存在的问题

荔波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农业县,农业和农村经济虽有较大发展,但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改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特色产业不大不强,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不高[5]。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优质、高效农产品比重小,开拓市场、抵御风险和带动辐射的能力弱,难以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6-7]。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村剩余劳动力量大质差,就业问题突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没有彻底消除,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一些村寨的生态环境仍在恶化,土地、水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严重制约着“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持续发展,导致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发展存在四大问题:规模不够大;产量不够高;质量不够好;效益不够高[8]。

4 推进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对策

马铃薯是荔波县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其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对山区人民的脱贫致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荔波县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专用的要求,坚持政策促动、科技推动、市场牵动、产业带动、多方联动,按照做优基地、做活市场、做佳品牌、做大产业的发展思路,推进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把荔波县打造成贵州南部最大的商品薯生产基地,全面提升马铃薯产业化层次,使马铃薯产业成为荔波县发展高效农业的样板,进而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9]。

4.1 完善马铃薯产业化经营机制

一是鼓励马铃薯产业化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三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四是引导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10]。五是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使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与马铃薯产业化的优势有机结合。

4.2 抓项目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抓住项目建设关键,积极谋划一批马铃薯产业化及产品精深加工的大项目,向国家、省、州争取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支持,在项目实施上实行“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机制,强力攻坚,力求突破,推进大项目的建设与发展。

4.3 抓基地建设,推动马铃薯产业化规模发展

按照“因地制宜、政策扶持、加快发展”的原则,围绕重点区域,着力培育马铃薯商品薯优势产业基地[11]。

4.4 抓龙头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马铃薯产业集约经营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在设施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2]。县马铃薯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凡能达到条件的企业均可经申报列为县级龙头企业。

4.5 抓品牌突破,增强产品市场效应

加快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特色产品商标,开展产地产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创建品牌开拓市场,带动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化的发展[13-14]。

4.6 抓食品安全,提升商品薯品质

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全程监控[15]。加强商品薯检验检测、安全监管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强重大植物疾病防控。

4.7 建立电子商务流通渠道

电子商务是农产品流通的新渠道,是农产品流通的新动力[16]。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把农产品生产者、供应商、经销商、生产企业、消费者连接起来,实现线上线下统一,虚拟和实体统一,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统一,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的目的。

4.8 健全物流体系,促进马铃薯产品的市场流通

强化市场流通基础建设,完善马铃薯产区交通基础设施;加强马铃薯产地批发市场和储藏设施建设;加强鲜薯销区市场开发;建立马铃薯产业综合服务信息网络。

4.9 制定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4.9.1 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县每年预算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马铃薯产业化发展,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发展,扶持土地流转推进马铃薯产业化发展。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在项目上支持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建设和规模经营,在申报龙头企业、商标注册、品牌认定认证实行奖励等。主要分为以下2类:一是项目扶持。种植规模达到一定面积,具有技术带动性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可以申请项目扶持;二是奖励扶持。如制定马铃薯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政策、马铃薯产品质量标准化和品牌农业的奖励政策、名牌产品奖励政策等。

4.9.2 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印发的通知》(农经发〔200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落到实处。

4.9.3 金融信贷服务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及时掌握荔波县马铃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情况,把扶持马铃薯产业化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信贷规模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该县马铃薯产业化发展。

4.9.4 马铃薯生产建设用地政策。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在新发展马铃薯产业化种植基地中,修建临时性生产用房确需占用耕地的,视同农业生产用地,由县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复同意。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生产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0.67 hm2;进行规模化种植的生产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33 hm2。

5 结语

从贵州省农业经济开发角度看,实现马铃薯产业化是继烟草产业后的另一个更有意义的产业,它能更广泛地深入到千家万户,通过现代的经济手段来有效地把广大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规模种植和经营,并与市场相联系。经过多年的努力,荔波冬作马铃薯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扩大面积,提高数量和质量,扶持企业和合作社的发展,树立品牌意识,培养名牌产品,要多方位、多形式向国内外客商宣传荔波马铃薯,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潜力,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生产环境 、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规范化,按照标准化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同时,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建立一批较大规模的马铃薯加工保鲜企业,不断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推动荔波马铃薯产业走向更高的发展层次,马铃薯产业化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巨大,它是一股强大的生产力,将会推动荔波县乃至整个黔南州的农业经济发展[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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