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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落幕,唯你独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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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麦凯乐八层的电影院。他们没去情侣厅,只是巧遇。

电梯上,他下,她上,交错,但没擦肩。

琳琅。他的声音苍老了。

之后,她高高在上,看着他一点点落下去。

来不及多一秒钟反应,琳琅相信自己失态了,回眸已全然失了颜色。踩着高跟凉鞋,金色的,跑向另外一端的出口。

两级两级的台阶,他走上来,腾云驾雾般。毕竟一个年近四十的男人,还能这样矫健。然后孩子气地望着她,两只手相互揉搓着,细细打量琳琅。

空气就这样湿了。

黑色的放映大厅里,片花已经错过。她顾不得看,只感觉他的大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仿佛这一次抓紧,就再也不会失去。

梦醒了。

琳琅睁开被爱情淋湿的眼睛,久久地疼了起来。想起了那个春日的午后,他们分手。没有言语地转身,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琳琅一度希望他死了。只要每天多吸两包烟,他的肺很快就能被尼古丁掏空。这样就不会再遇见他。

佳世客地下通道,人们匆匆擦肩而过。琳琅大声喊着男人的名字,黄生发!黄生发!像失了魂的祥林嫂。前面穿花色衬衣的男人错愕地回过头来,一张陌生的脸。疯了。疯了。

此时,她多么希望。某个角落,黄生发能倏然钻出来,调皮地看着自己。说,宝贝,我在这里。

如果时光也有指环可以套住该多好,那样就可以永恒。

琳琅摸着右手上的玉戒,这是夏日里的凉薄,和田玉的戒面。他说找了好久才遇到。他说玉赠有缘人。

那是琳琅第一次去“好时光”酒吧。一去就喜欢上这个酒吧的奇特之处:第一,它是座德式老房子,幽静如古。第二,它提供茶。

酒吧里有茶,还是琳琅喜欢的普洱。老板是个神秘的异乡人,来光顾的都是这座城市的文化人。琳琅是被约束的。她的闺密刚走出痛苦的八年抗战。

早就该结束。琳琅义愤填膺。

话还没说完,琳琅就瞥到了角落里的黄生发,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鸭舌帽,大肚皮,浑身上下只一件衬衣还算好看,是个多金的主儿。职业性地瞄了两眼,琳琅继续倾听闺密的怨妇生活。

后来,每个周五晚上,一个人没地儿可去的时候,好时光就成了避难所。老实待在角落里,打开SONY的本子,敲字。

琳琅是某保险公司的个人理财师。这个光鲜新潮的职业除了带来不菲的月入,也一点点扼杀着琳琅的梦想。她内心最大的渴望是做一个平常的女人。朝九晚五。回家有老公孩子,夫达子孝。

可这样的温暖,琳琅从来没有过。她甚至幻想自己得了绝症,像某个电影片断,在网上征个爱心泛滥的男人煲汤。汤没煲来,鸭舌帽踱着步子晃到眼前,也不说话,就是那么静默地坐着。整晚整晚地坐在琳琅旁边,不撩动,也不搭讪。

《疯狂主妇》播到第四季的时候,鸭舌帽说,Gabrielle的吊带裙穿在你身上更迷人。

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谁让他真的把那条吊带裙空运了来,再说了,黄生发会煲汤。琳琅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煲的汤嚼了一年多,琳琅的气色越来越女人。

可琳琅不该上了瘾。她耍了一个普通女人最想要的,男人最怕的东西――婚姻。

不如,我们去瑞士登记。琳琅的眼睛撒着娇,慵懒地靠在他身上。

可一张纸,有的时候真就能扼杀一切。还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两个人的世界就这么静静地下了雪。

一周的冷静期后,两人分了手。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播陈奕迅的《十年》。黄生发曾说,这是最烂的情歌,可他却在KTV的情侣间里,唱到泣不成声。

琳琅嫉妒了。无疑,有过这样一个女人,让黄生发爱到骨子里。否则她怎么会只是提出结婚的愿望,很快就是分手的回应。

好时光,并不好。琳琅隐忍住想要砸吧台的冲动。又是周五,本子也不带,直奔老板聊家常。

每个泡吧的男女都是有故事的人。老板诡异地看着琳琅,仿佛一眼看穿她的心思。

琳琅才知道原来第一次来好时光的时候,黄生发的眼睛就直了。如水的长发,长长的柔媚的眼,就连老板也傻了,以为活见了鬼。

接着老板递来一张照片。

可不邪了门吗?琳琅怎么可能像一个死人。分手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死女人。

琳琅傻了。照片里的女人,让她惊诧。一种熟稔的味道扑来。长长的卷发,细长妩媚的眼,同样妖娆的细腰。

嚼光了手中的血玛丽,琳琅说了声谢谢,退出了好时光。

好时光酒吧霸占着很多人的爱情。

死去的那个女人有个如云南印象一般清丽的名字。叫沐羽。正是好时光老板的妻。关于沐羽的记忆像石碑上的小篆,清晰深刻。她总是玩票似的来好时光串场,每次开嗓都是那首《十年》。老板并不知道的,那“十年”是关于黄生发和沐羽的十年,也算是完好的故事。

后来,沐羽死于好时光的一次意外失火。沐羽救的是自己的老公,黄生发救的是沐羽。一个得救了,一个离开了。女人临走前那轻轻的一瞥,带走的却是黄生发的心脏。老板再见到黄生发的时候,他已失了往日的潇洒,精气神似乎只有酒过三旬的时候才附体。两个男人,默契地喝着百威,一打,两打地喝下去。

普洱,应该有的。醉后的黄生发,只说了这一句。他们都记得死去的女人有个马克杯。杯把的地方有了缺口。杯身高高的,上面画满小女孩的各种梦想,有糖果,有水晶鞋。可里面泡的永远都是普洱茶,透着琥珀血光的颜色。

后来的好时光,安静,普洱荣香。

几年前,老板认识沐羽的时候,还不是老板。在派出所,沐羽从包里拿出自己的杯子,把纸杯里的水倒出来。就是用着这个杯子。这个格外在意容器的女人,捅伤了一个街头混混。

老板当时很是落魄。一场车祸带走了他的妻儿。同坐一辆车,他却奇迹般毫发来伤,所以他被带来这里。

这样的相遇很诡异。

在派出所的几次相遇之后,他们坐在公园的石凳上,两份盒饭。她把筷子撕开。他就顺从地接过来。她长长的,妩媚的职好像五段锦般美好恬静,他不由自主跟着她,不肯离开。

沐羽只是轻轻地看着他,手还没有碰触到彼此,他的泪便落了。一个男人心中压抑了太多悲哀和委屈,一旦看到善良单纯的东西,就自然泄了底。

不到一个月,他们结了婚。老板只知道沐羽是云南大理的姑娘。她以前爱过什么样的男人。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样的闪电式无疑令人好奇,家里人甚至怀疑车祸是沐羽搞的鬼。他们喊她狐狸精。

结婚前,沐羽说,想要一个酒吧,可以唱歌,随心所欲。

于是,老板卖了一切家产,还千方百计借来了不少钱。离开成都,来到这里开了好时光。老板说,有你有我,就是好时光。洙羽不说话,只是轻轻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踏实稳重懂感情,是过日子的首选。她要做的除了珍惜,再无其他。她竭尽所能地对他,煲汤,打理生意。日子安宁平淡。酒吧日趋红火。

命里注定。黄生发是这样解释的。

一个人,找人算命,算命的指着一流鼻涕的垃圾女孩子说那是你将来的媳妇。那人恶心,偷偷用石头砸了女孩子的头想灭了她,没灭掉。多年后,娶了个老婆,头上有道疤。老婆 说,小时候被一恶人用石头砸的。那人哭。好好漂亮的脑袋,硬是让我给磕了个大疤。

这个故事,黄生发只讲给两个女人听过。第一个是沐羽,第二个是琳琅。她们都是那么地恬静,只是用眼睛淡淡地微笑。

沐羽捅伤的男人是黄生发以前道上一起混过的人。光天化日。混混就跑过来,扯着沐羽往胡同里拖。之后,沐羽只是平静地回家,取了一只杯子主动去了派出所。

那杯子是黄生发送的。后来,当黄生发找到了好时光,沐羽已为人妻。

那么快。一个月,可以改变这么多。他后悔没有听沐羽的话,从此断绝一切不该来往的社会关系。他知道沐羽心已死,木已成舟。

水能覆舟。黄生发原本发现了酒吧的火灾的苗头,是半截烟蒂,可是鬼使神差。他没有说。他抱着幻想,失去了好时光,失去了安稳的土壤,沐羽会跟着他选出来的。沐羽这样的女子,应该养尊处优,轻灵的歌舞,才是她的归属。

死的时候沐羽还是那么美,死神可以轻易地取走她的生命,却对她的美束手无策。她对老板说,用不着报警,答应我,好好活。说罢,轻轻地瞥了黄生发一眼。顷刻间,两个男人的心脏就都碎了。彻底地,不留片甲。

老板固执地认为自己克妻,再没续弦。于是,两个男人守着好时光,守着那一抹普洱茶香,各自想着那首《十年》。那信仰没死,依旧活在杯子里。

直到琳琅出现。黄生发的阵地失了守。只是他内心拒绝和沐羽以外的女人结婚。哪怕只是形式。

可是这不是形式。他们确实相爱了,没有刻骨铭心,没有多难波折。

温情眷恋后的黄生发仍然偶尔想起沐羽。

如今,黄生发也在隐隐地思念着琳琅,旅行的每一处风景,他起初想到的人是沐羽,渐渐地,琳琅的影子代替了所有。他不在好时光的时候,老板不声不响地打理着店里的一些事直,琉璃玻璃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两个歪歪扭扭的字,转让。

你不在的时候,那个姑娘来找过你。老板说。

一路风吹日晒的黄生发精神了许多,仿佛没听见老板的话,新加坡真是个好地方,你也去看看吧。马来姑娘够热情的。

老板无语,像看着重新翻洗过的台布。这台布洗了半年多,应该洗干净了。

看得出,她似乎很爱你。老板还是这几句话。你呢,以后什么打算?

好好活呗。电视剧里老实的许三多也爱说这句话。

黄生发结实地捶了捶老板的肩膀,那俩字可实在写得不咋样。

老板干干地笑了两声。已经找到下家。你再不回来,下个月这里可就要变样了。

其实,生活有的时候同样如爱情,也是瞬息万变的。滞后太多,跟不上节拍了就在记忆的边边角角挖个洞,藏起来。生活需要继续,或许有过爱情,但珍藏足够。

黄生发说,多久没喝汤了?身后的琳琅,早已泣不成声。

或者,每个人心中都有那么一片影子,唱着十年,或者舞着腰肢,只是已经和爱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