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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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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对于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促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建立了稳定的五保供养经费渠道,全面实施了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使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是,随着五保供养事业的不断发展,集中供养需求和集中供养人数不断增加,供养经费压力不断加大等问题也随之突显出来。

一、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现状

黑龙江省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4.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8万人、分散供养对象7.7万人,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400元和1800元。目前,全省逐步实现了敬老院功能向综合性、区域性转变,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服务向人性化、亲情化转变的供养模式。

(一)全面实施整合改造。2006年起,黑龙江省在佳木斯市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敬老院整合改造资金7.0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投入2.02亿元(含福彩资金0.84亿元),市县财政累计投入5亿元,整合、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400家,床位由原来的1.9万张增加到7.23万张,入住率达到9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由原来的19%提高到50%以上。敬老院固定资产达7.94亿元,院产经济年收入1222万元。

通过整合改造,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区域性乡镇敬老院为主体,以县级中心敬老院为辐射,以五保家园和社会办敬老院为补充的农村敬老院发展格局。

据了解,新建的中心敬老院床位一般在150―200张,包括附属设施每张床位占用面积达30平方米,有生活区、生产区、休闲区和娱乐区,院内设有医务所、阅览室、健身室、综合活动室、会议室,不仅满足了五保对象的衣、食、住、行、医等需求,还满足了老年人的文体、娱乐等需求。

(二)各项经费得到落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开支、公用经费和维修、设施购置等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了供养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促进了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供养模式不断创新。近年来,部分县(市)积极探索在分散供养对象比较多的中心村兴建“五保家园”,集中连片地建设十户左右的住房,一户一间卧室一个厨房,每户40至50平方米,前有院后有园。每个五保户都是独立的一个家庭,起居饮食自行支配,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这样即满足了分散供养对象的“故土难离、亲情难舍、乡情难断”的情感,又极大地改善了分散供养对象居住条件。有的“五保家园”还与农村社区建设紧密结合,既便于乡村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又实现了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有效地提高了分散供养对象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目前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呈现的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新特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供养标准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中明确规定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2008年黑龙江省将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了每人每年2400元和1800元,之后一直没有再作调整。这一标准分别仅为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54.2%和40.7%,而且远低于目前全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每人每年3262元、分散供养平均为每人每年2371元的标准。

(二)集中供养能力不足,满足不了未来需求。据对全省农村部分五保对象问卷调查显示,到2015年有70%以上的五保老人都希望入住敬老院,但现有敬老院床位数只能满足50%。

(三)部分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陈旧。目前,全省还有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乡镇敬老院52家,这些敬老院的房屋破旧、设施简陋,达不到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亟待维修改造。

三、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对策

(一)推进集中供养,强化县级中心敬老院的辐射带动功能。要进一步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多措并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集中供养率达到70%。同时,依托县级中心敬老院,强化管理服务的示范指导作用,逐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分散供养,发挥农村社区对五保供养的依托作用。将农村社区和“五保家园”统筹规划、同步建设、资源共享,拓展五保家园的载体功能,延伸农村社区服务站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为五保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理疗护理、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推进社会化养老,促进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产业化发展。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保障养老机构持续经营健康发展,满足农村五保老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积极研究探索筹资机制,采取政府保一块、公益基金助一块、民间资本投一块、社会爱心捐一块的办法,吸引民间资本,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