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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集权帝国的奠基期
公元前7世纪(春秋战国)——公元588年(魏晋南北朝)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商鞅
公元前360年,正当而立之年的卫国人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年)西行入秦。
那是一个纵横家盛行的时代,充满野心的读书人背负孤剑,行走于各国朝廷之间,凭三寸不烂之舌猎取功名富贵。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都喜欢前往经济较发达的齐、赵、魏等东方大国,绝少有愿意跑到偏僻的秦国去的。鞅果然碰到了好运气,他很快得到了刚刚当上一年国君,比他还小8岁的秦孝公的赏识。这两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联起手来,掀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变法,这就是著名的“商鞅变法”。
在周王朝的各诸侯国里,秦原本是一个偏远、落后的小国。秦人的始祖是一个游牧及狩猎的民族,早年的活动地盘在甘肃的天水、清水一带,据《史记·六国年表》载,“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戎、翟是两个被农耕华夏文化排斥在“正统”之外的游牧民族,因此在一些出土的铭文上,秦国人常常被蔑称为“秦夷”。一直到公元前771年,“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附近),秦襄公出兵参加了护送的行列,平王论功行赏,晋封秦襄公为诸侯,这才正式立国。也就是说,秦立国于东周开始之际,跟齐、晋、鲁等相比,秦的历史要短300多年。到了公元前650年前后,秦国出了一个名君秦穆公,他在位39年,东征西伐,兼并了12个诸侯国,开拓疆土上千里,遂成西方最大的国家,秦穆公也因此被一些史家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
不过,自秦穆公之后的200多年里,秦国再要向东讨伐中原,却已是寸土难得,在它东面的晋国是一个超级大国,它像一扇铁门一样地横亘眼前,两国百年交战不断,秦人屡屡败阵。进入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之后,天下更加纷乱无常,公元前403年,晋国分裂成韩、赵、魏三国,阻挡在秦人面前的铁门终于碎裂,中原的另外两个大国齐和楚也因内乱而国势日衰。于是,当21岁的秦孝公执政之时,他的内心再次燃起了先祖秦穆公那样的烈烈雄心,他即位当年就向天下广发求贤诏书,内曰:凡是天下贤人,能够想出让秦国强盛计策的,我就让他当大官,还分封土地给他。
正是在殷切的求贤召唤声中,30岁的商鞅站在了秦孝公的面前。
商鞅的霸道之术打动了秦孝公,他的变法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农耕、军战和中央集权,其最终的结果是把秦国变成了一个无比强大而恐怖的战争机器。
商鞅推出的第一个改革法令是《垦令》,其中心思想就是让整个秦国成为一个大农场。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就是让民众“归心于农”,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风就朴实而纯正,国力就可强大。在《垦令》中,有20种具体的办法鼓励及资助农耕。
要让国民都去种地,就必须堵住其他的出路。在历代治国者中,商鞅也许是最仇视商人及商业流通的一位,他视之为“国害”。在《算地》一文中,他写道,如果技艺之士(手工业者)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取巧并喜欢到处迁徙,如果商贾之士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议论纷纷并竞相仿效,如此,则“田荒而兵弱”。所以,他提出了众多限制商业的法令,其中不乏极端之举。
比如,他严禁商人贩卖粮食,同时禁令农民购买粮食。在他看来,只要不允许粮食买卖,商人就无从得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因为粮食不得流通,所以家家必须去种地,当家家都去种地,那么粮食产量必然提高。
为了防止商人的活跃,他多管齐下,从工商两端一起着力。
中国历代思想家,无论哪一学派,一般都主张轻税,唯有商鞅独树一帜,坚持重税政策,而且非农产业的征税一定要多,市场贸易的租赋一定要重——“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认为,只有“重关市之赋”,加重商品的流通税,才能让商人产生“疑惰之心”。秦国的租税有多重,迄今已无完整记载,不过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价格,按原价征课10倍的捐税。由此类推,税率之高可以想见。
商鞅还主张矿山国有化,把“山泽之利”全部收归国家,这既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又阻挡了一条非农的发财之道。按他的说法,“把矿山收归国有了,那些不愿耕作、懒惰刁钻、追求暴利的民众就丢掉了饭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里去种地”。由这段文字可见,商鞅把所有不愿意从事农业的人统统归类为“恶农、慢惰、倍欲之民”。他还命令所有商贾的奴仆必须服役,所有在朝的官员不得雇请用人,这样一来,既提高了雇工的成本,又逼迫贵族子弟必须亲自耕作。
商业之繁荣,关键在于人口流通,商鞅深谙其中奥秘,所以,他针对性地出台了几条极其严苛的法令。其一,他下令在全国进行户籍登记,命令百姓不得擅自迁居,这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开端,迄今仍在沿用;其二,他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经营旅馆业,目的是大大减少人口的流动。
此外,商鞅还对货币抱持敌视的态度——这是古今中外所有计划经济主张者的“传统”。他对货币和粮食有一种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来这两者是互相排斥的,“货币活跃了,粮食就萎缩;粮食丰裕了,货币就没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1斤铜“生”在国境之内,就会有12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12石的粟“生”在国境之内,则1斤铜“死”在境外。在他变法的20余年中,秦国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后3年,才开始铸币,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流通在各国之中是非常落后的。
商鞅的这些变法,前不见古人,用司马迁的说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变法实施之后,民怨沸腾,3年之后,居然大见成效。(编辑/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