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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治格局一大特点是地方势力慢慢崛起,中央政府渐渐大权旁落,此乃清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多多,其中……竟然把外交这种现代国家中央政府最重要的国家政治、最重要的权力交与“地方”处理,哪个地方有此大权,哪个地方自然要崛起、“坐大”。
中国向来以自己是位于“天下”之中、文化最为发达、优越的“华夏之邦”自居,四周都是文化、制度远不如中国的“蛮、狄、夷、戎”,中国是“天下共主”,而周边各国都是中国的“藩属”。在这种“宗藩”关系中,中国皇帝是“天子”,有“德化蛮夷”“涵养四方”的责任,藩属国要到中国来朝贡,藩属国立新王也要经中国皇帝册封。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外交观念,自然也没有外交机构。在传统关系中,对外的交往就是“宗主”对“藩属”的管理,所以管理对外交往的机构就是“理藩院”。总之,当时只有“理藩”而无“外交”。
鸦片战争开始后,这种状况渐渐改变。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被英国打败,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藩属”,不屑也根本不想与之“外交”。不过,中英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剧增,南京条约中被要求开放的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
然而困难在于,列强绝不承认自己是清王朝的“藩属”,因此坚决不同意“理藩院”与自己打交道;但清政府心理、观念、面子上仍自认为是高他国一等的“天朝”,绝不可能成立现代意义、各国平等的“外交部”与各国打交道。无奈之中,清政府终于想出了解决此难题的“妙招”,在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由于这“五口”都在南方,广州是对外交往较多的地方,所以五口通商大臣开始由两广总督兼任。但随着上海的开埠,外国人的活动重心向此移动,因此从1859年起,五口通商大臣改为由江苏巡抚或两江总督兼任。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其目的是将对外交涉局限在“地方”,不让外国人进京,以符合中国传统体制。而且,从观念上说,这样清政府仍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即中国仍是“天朝上国”,那些“蛮夷之邦”只能与中国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或曰根本无资格与中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
为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果又是中国惨败,签订了不平等的《北京条约》,英法等国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另外,在列强的压力下又增加了许多沿海沿江开放口岸,长江以南由原来的五口增设为十三口,长江以北新开牛庄、天津、登州三口。清政府于是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南北洋大臣都是为“通商”而设,反映出当时仍想保持与“狄夷”只有“通商”关系而无外交、政治关系(因其无资格)的名分。
由于与北京近在咫尺,再加清廷仍是尽可能将对外交涉活动局限于地方,所以北洋大臣在天津设立之初实际就参与了国家外交活动,与外国许多条约的签约地都是天津而不是首都北京,有些国家的代表到了北京,清政府仍坚持要他们到天津。各国外交人员只能在中国的“地方”、并主要是与“地方官”打交道明显不舍国际惯例,引起各国强烈不满。但清政府为传统观念所囿,一直坚持与各国的交涉只能在国门天津而不能在国都北京进行。若想进京交涉,必须先在天津等候,由北洋大臣先向朝廷呈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京。这些规定使北洋大臣深深参与国家外交,因此,北洋大臣李鸿章被外国人称为没有外交部长头衔的“外交部长”。
进一步说,负责对外交涉的南北洋大臣本无兵权,但由于是督抚兼领,既有兵权又有地方行政权,现在再加外交权,权力爆增。就南北洋的重要性而言,本来是“南重于北”,后来由于外交重心北移。北洋大臣更多地参与全国外交,渐渐地“北重于南”。
“北洋系”终成清中央政府难以驾控的巨大政治力量,对清末、乃至民国政治都影响殊深。晚清政治格局一大特点是地方势力慢慢崛起,中央政府渐渐大权旁落,此乃清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多多,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点即清政府在“欧风关雨”的侵袭中已经风雨飘摇,却仍固守于自己是“天朝上国”虚幻观念,竟然把外交这种现代国家中央政府最重要的国家政治、最重要的权力交与“地方”处理,哪个地方有此大权,哪个地方自然要崛起、“坐大”。许多年后,正是北洋大臣袁世凯成为满清王朝最重要掘墓人之一。
如此结局,是当初为维护传统“礼制”和“面子”、想把外交局仍限于“地方”而设南北洋大臣的清廷万难想到的。囿于陈腐观念而终将害己,此又一例,真乃俗语所云“死”要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