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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是语用学领域的两个重要理论。分析两者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结果发现他们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但一方以“意义就是使用”哲学思想强调以言行事,另一方则以“我思”哲学理性强调语境的功能。两者无论在认知语境、图形和背景理论还是在心理空间理论和原型理论都有着共同性的关联,但一方侧重认知语境、图形和背景理论;另一方侧重心理空间理论和原型理论。两者都强调意象以及语篇或语篇连贯的重要性,但一方将言语行为规定为意义的基本单位,强调意义作为一种派生形式;另一方强调以说话人为出发点,提出意向交际的观点。此外,言内行为的特点是有形的,言后行为的特点是无形的。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会话含意理论;心理空间理论;原型理论;意象:语篇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1)04-0197-04
作为语用学的两大奠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和会话含意理论(conversationalimplicamre theory)。都源于日常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试图通过研究具体的言语行为来考察语言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会话含意理论则通过对语言的哲学思辨,寻求人的理性本质以及以理性为核心的哲学研究方法。无论是言语行为理论还是会话含意理论都把语言视为一种分析工具,都是为解决哲学问题而发展的理论。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和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与会话含意理论促进了语用学的研究,拓展了语用学的研究领域。两种理论无论是从理论体系上还是从缘起、发展以及取向上等既有共同之处也存在着细微的差异。
一、哲学层面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西方哲学的历史进程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一是古代哲学的本体论:二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三是现代哲学的语言。哲学归根到底是对语言的思考。完成“语言转向”的贡献者是罗素(B.Russll)和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语言转向”之后的哲学称之为语言哲学(philosophy 0f language)。语言哲学分为两个派别:一个是逻辑主义学派;另一个是日常语言学派。逻辑主义在早期语言哲学中占据了中心的地位,维特根斯坦出版的《逻辑哲学论》是语言哲学中影响最大的著作。弗雷格、罗素、早期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学派、艾耶尔,以及克拉壬斯-刘易斯、古德曼等美国哲学家代表了语言哲学中的逻辑主义。如前所言,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皆源于日常语言学派。其实,名其为学派实际上是一些在哲学任务、方法等方面有共识的哲学家。在牛津有莱尔、奥斯汀,在剑桥有威斯顿,在维也纳有魏斯曼,后期的维特根斯坦也属于这个学派。奥斯汀去世以后,美国哲学家塞尔继承了他的言语行为研究。之后,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erbert Paul Grice)继承了塞尔(Searle.John.C)的概念分析传统,成为日常语言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日常语言学派认为应该对日常语言进行概念分析,以确定语言的意义,这与理想语言学派使用数理逻辑工具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传统大相径庭。格赖斯于1976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三次报告中提出了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说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即著名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
尽管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在产生的历史渊源上有相同之处,但还是有着细微区别。言语行为理论深受“意义就是使用”的思想影响,力图首先创立语言活动的实证理论,力图用人的动作、行为对语言的使用说明意义。奥斯汀在哲学思想上受摩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影响,认为研究哲学应该从日常语言的仔细分析入手。塞尔发展了奥斯汀的理论,认为语言意义、经验世界和言语行为这三者是相互联系的,语言表现出经验世界中各种现象的联系和区别,不过语言和世界的联系是间接抽象的,必须通过言语行为来实现,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是他最大的贡献。格赖斯则认为哲学是个统一的整体,它关注人的“我思”或理性本质,解释人的态度、行为和心理。格赖斯试图从人的理性本质中获得重大的哲学结论,这一哲学追求与亚里士多德和康德一脉相承,不同的只是格赖斯从分析语言意义、观察语言使用入手,理性是格氏意义理论的主旋律。格赖斯借助逻辑分析这种形式化的工具,系统地研究了多种类别的意义: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词汇意义、句子意义与说话人的意义、说话人的意义与意图。在这些概念中,格赖斯研究的重点是在一定语境下使用的语言的意义,即语用意义,而不是静止意义上的语义意义。
二、认知层面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认知科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了解人类的知识系统、知识的摄取,及其心理过程与神经的具体表现。而认知语用学是语言认知研究的一部分,涉及语言使用的语用知识系统。从认知层面来考虑,无论是言语行为理论还是会话含意理论都与认知领域的认知语境、图形和背景理论、心理空间理论和原型理论有着关联。语境具有认知性质,因为语言的产生和理解离不开人与外界的互动,即认知体验。图形和背景理论认为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心理体验来感知事物或事件,从而不断地对其进行分析和整理,然后再将事物划分成图形与背景来组织语言。心理空间理论是建立在类比、递归、心理模式化、概念类聚、知识框架等心理活动基础上的一般认知操作过程(Fauconnier,1994:2),是认识活动的一种普遍形式。心理空间理论能够有效地解释动态的、随机的、模糊的思维认知活动。原型理论则是人们在解释某种现象时,将属于这种现象的某个个体视为原型,在对原型的总体特征认识不变的情况下来把握这类现象中其它个体的特征。实际上,对语用现象的认知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30、40年代的符号学研究,以Peirce和Morris为代表。前者提出语言符号指代事物的心理表征和心智概念:后者提出了有关解释者的行为概念。此外,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格赖斯的会话含意理论促成了语用学研究的认知转向(cognitive tum)。二十世纪60年代以来,奥斯汀、塞尔、格赖斯等语言哲学家的很多理论探讨可以纳入认知语用学的范围。
虽然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都与认知领域相联系,但他们各有侧重和差别。言语行为理论侧重认知语境、图形和背景理论。奥斯汀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说话本身为何就是一种行动。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是以言行事。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者若干个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者带来某些后果。奥斯汀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塞尔从会话的策略选择出发创立了间接言语行为,揭示了会话的三种意图,将意义研究拓展到言外之意,
使意向性理论成为可能。“塞尔认为,人有时有话不直接说,是出于礼貌等原因”。塞尔把这种语言现象概括为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把构成语境的知识分为语言知识(包括对所有语言的掌握:对语言交际上下文的了解)和语外知识(包括背景知识、情景知识和相互知识)。然而,会话含意理论则侧重心理空间理论和原型理论。格赖斯提出的著名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包括四个范畴以及四个相关次则。(一)量的准则:1.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2.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二)质的准则:努力使你的话是真实的。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三)关系准则:说话时要有关联。(四)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双方说话的意图。1.避免晦涩;2.避免歧义;3.简练利索(避免罗嗦);4.井井有条。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是违背“合作原则”进行交际活动的。当方违反了这些原则时,另一方就迫使自己超越对方话语的表面意义去设法领会说话人话语中的深层意义,寻求说话人在什么地方体现着合作原则。于是,“会话含意”理沦孕育而生。在语境建构话语意义过程中,为了正确把握蓄意表达含义,听话人不仅要完成对编码化语法信息的破译,而且必须根据语法指令即时建构相应的心理空间。也就是说一个说话人在思考或谈论己知、想象、过去、现在或将来情形时,采取部分的、类似于物理空间的现时思维来表现。当交际双方以相同的语言和语用数据为材料进行认知加工时,其心理空间大致是匹配的。这是交际顺畅、通达的前提条件(Fauconnier,1994:2)。会话含意中的各种拒绝言语行为构成的是一个边界模糊的原型范畴,其内部成员具有不同的原型等级,拒绝场景的核心部分为拒绝范畴的原型成员(黄杉、赵楠楠,2009:23-24)。
三、语用层面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无论是言语行为理论还是会话含意理论都强调语篇或语篇连贯的重要性。言语行为是构成语篇的基本要素,在实际的语言交际中,交际双方所实施的不仅是单个的语言行为,而且要与其他的语言行为构成一定的连贯关系,从而实现更大的交际单位,即语篇。奥斯汀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该是词和句子,而应该是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有三个次层次行为构成。言语行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完整的行为。三个层面上的连贯是一种蕴含关系,这种蕴含关系是双向的或互为条件的,也就是有形连贯、隐形连贯和无形连贯。其理论模式可以表述为:言内行为一语言语境(即:语法、词汇、逻辑关系和主位与述位结构)等一有形连贯;言外行为一社会文化语境或情景语境一隐形连贯;言后行为一交际双方的心理互动一无形连贯(刘海云,2007:109-112)。语用学理论认为,语用意义不是揭示人们说什么,而是告诉人们这句话可能意味着什么,是根据语境研究话语的真正含义,解释话语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格赖斯认为人的言语交际总是相互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即双方话语都能相互理解,共同配合,遵守着“合作原则”。
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在语篇或语篇连贯上的差异表现是显性的。如果我们把语篇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的话,就会发现语篇在三个层面上连贯的方式和特征是不一样的。即言内行为的连贯是以语法、词汇、逻辑关系和主位与述位结构等有形标志为表现特征,其特点是有形的(explicit);言后行为的连贯主要表现在说话人和受话人的心理互动,其特点是无形的(implicit)。自格赖斯提出会话含意理论之后,语用学的重心转向了话语理解,其理论离不开这样一个基本假设:人类(语言的或非语言的)交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表达意图和识别意图。要获知交际意图,需要一定的认知推理机制,比如假设或含意,区别说话人意义和字面意义之间的差异。会话含意理论就是一种类似的认知机制,含意不取决于句子的命题内容,而依赖一定的语境条件。推理是获取隐含意义的主要方式,即根据语言手段或非语言语境去获取有关话语内容的逻辑结论。在特定语境条件下,听话人需要形成一定的假设才能理解说话人的意图。一方面形成假设的过程是人们推理的过程:另一方面语境必须结合交际事件的社交因素。
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在语用上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就是意向,两种理论在意向层面上具有某些共同性。意向是指人们对待或处理客观事物的活动,表现为人们的欲望、愿望、希望、谋虑等行为反应倾向。意向性是指人的意识活动总是指向某个对象。塞尔明确指出:“意向性就是心灵借以内在地表现世界上的物体和事态的特征。”既然“意义是心灵的意向性和语言相联系的产物”,“语言的意义是心灵的意向性的一种形式”,那么,意向状态与它所指向的对象和事态之间就有共同点和关联点。塞尔立足于意向性对意义的决定作用,论证了言语行为分类的理据,为言语行为理论提供了认知基础。(金立,缪备水,2010)。此外,塞尔间接言语行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言外之意的关系问题,提高了言语行为的解释力,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同时还表现了塞尔对意向的关注。塞尔高度认同格赖斯将意向引入意义分析的做法,并进一步指出,在言语行为的实施中存在着三种意图:其一,意图使对方知道某些规定的事态;其二,通过使对方理解上述意图从而理解事态;其三,借助于对方所具有的关于话语中的支配规则以及相关知识,使对方真正理解上述意图。应该说,话语的表达与理解归根到底是意向的传达和理解,言语行为是实现这些意向的重要手段。因此,意向成为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关键。由此可见,塞尔对意图的真知灼见为以后的意向性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含意理论在意向表现形式上又具有某些差异性。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规定为意义的基本单位,强调意义作为一种派生形式。它产生于内在心灵意向与外在言语规则的统一,从而将言语行为及其构成规则、言语交际者的意向、言语表达式以及说话者的意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多维度和综合性的意义观。然而,会话含意理论以说话人为出发点,提出意向交际的观点。该理论强调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假定对方遵守合作原则,因此双方可以利用原则推导出会话含意。因此,交际的内容就是会话含意。再者,按照意向性理论,每一意识活动都指向或涉及自身之外的事物。当意识活动指向某一事态时,意识就处于该意向状态,并与相关事物构成意向关系。“每个意向对象都有一个内容,即它的意义(胡塞尔,1996)。”胡塞尔又认为,要使意识的指向性即意义得到完成,必须进行意识活动,只有在活动中意义才能得以实现。意识活动的指向性是意识活动的本质,语言的表达只是意识活动指向的一种映射,语言表达式的结构和意识活动的指向结构是共同的。
四、结语
通过言语行为的哲学思考改变了人们对语言、世界和心智之间关系的看法,再一次审视了作为具有心智的人所具有的复杂性和社会性。而认知视域下的言语行为使得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认知视域下的会话含意映射出语言的实际交际功能和人的理性特征。基于语用考虑,可以明晰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从而揭示出话语的显性意义和隐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