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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陈晓能保持心态年轻,把黄光裕的牢狱之灾看做运气不好,撞在枪口上,多关心一点黄光裕,即使你于公切割黄光裕,但于私多关心黄光裕,仍然能获得黄光裕的认可。
陈晓2008年底以来的所作所为,于理合,于情不合。正是他的于情不合导致了黄光裕的绝地反击。
回到2008年底,当时的国美确实是濒临绝境。银行惜贷,供货商断货,现金流面临枯竭,内部群龙无首,乱成一团,离倒闭已经是半步之遥了。事实上,陈晓本人也是非常悲观,对国美的前途不看好,时刻准备撤,这从他当时几次低位抛售国美股票可以看出来。
最终,陈晓还是选择了与管理团队共同拯救国美。
于理来说,陈晓就应该在危机关头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拯救企业的责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企业倒闭,几十万员工就此散伙。
今天的网民与媒体都把陈晓称为职业经理人,这是非常外行的。国美收购永乐,是采用换股加现金方式操作的,严格说,应该是合并。两家合并后,陈晓持有约10%的国美股份。黄光裕出事后,陈晓减持了大约1%,自己名下保留不到2%,大约有6%的股份转到了女儿陈叶的名下。所以,可以说陈氏家族持有国美8%股份。陈晓是国美大股东之一。
陈晓2006-2008年之间做国美总裁,是一个比较尴尬的角色,是一个很难持久做下去的角色。所以,2008年底,黄光裕出事,对陈晓来说,是个机遇,一个一展身手的机遇。我们的人性是不完美的,毋庸讳言,陈晓对这个不期而至的机遇会“窃喜”。
问题在于,陈晓不能表现出“窃喜”,他应该更多地关心黄氏家族。
对黄氏家族来说,两兄弟与妻子同遭牢狱之灾,实在是“家门不幸”。对陈晓来说,不管你如何公事公办,不喜应酬,一定要尽同事之谊,关心黄光裕的家人,尤其是几个小孩。不以公司名义也要以个人身份,尽到同事之谊。要争取探监,看望黄光裕。
要让狱中的黄光裕知道,公司面临的困境,自己的拯救方案。至少在2009年上半年,陈晓应该当面跟黄光裕表述清楚如下内容:公司的生存是第一位的;我将以自己的方式拯救公司,确保公司能生存下来;你要理解与支持;至于公司未来的发展,等你出来后,你自己来操作。我的责任是:第一保证公司能生存发展,第二兼顾你的大股东利益。不要到你出来时,公司都没了。
对当初惊魂未定的黄光裕来说,除了支持陈晓,恐怕也没有别的选择。恐怕陈晓根本没有探望过黄光裕,关心过黄光裕的家人,公事公办,忙着拯救国美,切割与黄光裕的关系。这让黄光裕非常寒心。从黄光裕角度看,陈晓的行为的确是乘人之危。
黄光裕的案子,实际上同粤北首富朱某有点类似。黄光裕案发后,利益受损是不可避免的。有关部门除去关心黄光裕送了多少钱,恐怕更多的是谁收了钱,收了多少钱,给黄办了什么事。
如果陈晓能保持心态年轻,把黄光裕的牢狱之灾看做运气不好,撞在枪口上,多关心一点黄光裕,即使你于公切割黄光裕,但于私多关心黄光裕,仍然能获得黄光裕的认可。
我始终认为,陈晓两年来所做的事,大多是为了国美的生存发展,并非专门针对黄光裕。有一点私心,也属于人之常情范畴。即使是增发,稀释黄光裕的股比,也没什么不对,现代企业制度最忌一股独大,股本结构充分多元化,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陈晓毕竟不同于王殿甫、张学斌,陈晓是国美大股东之一,应该有比王殿甫、张学斌更大的发挥空间。如果唯黄光裕马首是瞻,做黄光裕的提线木偶,做所谓“职业经理人”,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做企业,陈晓不如辞职做寓公――几十亿身家,怎么吃喝玩乐也花不完。
黄、陈之间的激烈冲突,实实在在是因为陈晓于情不合而来的。逼着黄光裕绝地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