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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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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句话,出自《论语》。

儒家认为,人的修养,开始於学诗,自立於学礼,完成于学乐。诗、礼、乐三者是教化民众的基础或者说三种载体与手段,必须恰当利用。因此,“兴於诗、立于礼、成于乐”可谓是儒家的教育思想的概括,进一步,则可以归结为审美教育思想。

音乐,是一门特殊的艺术,一方面它很抽象,一方面它却又能最深刻、最细腻、最准确地反映人的情感。欣赏者,从这门特殊的艺术中感受歌曲、乐曲的丰富情感和思想内涵,从中获取精神力量,使思想得到升华。许多哲学家和音乐大师对音乐的这一功能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或曰“浸润心灵”,或曰“改进德行”。

学校教育,是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全面提高的整合性教育。而今的素质教育,更让音乐这一门特殊的艺术科目,展现着它特有的职能,焕发出它特型的光芒。音乐学科将其极富哲理性和引导性的教学内容和形式,为教育里程铭刻着重要的丰碑。音乐作为教育学科中不可缺少的艺术科目,不但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音乐艺术与各学科教育相结合的综合性育人教育,更是一种情感教育,寓理于情,以情动人;入情入理,以理育人。在音乐教学中没有空泛的言谈,没有抽象呆板的说教,更没有生搬硬套的约束,这正是音乐的魅力之所在,也是音乐在综合性教育中不可替代的特有的育人方式。现行的学科教育存在单一性和教条性等诸多自身难以调整的缺点,因此在中学的音乐教育过程中,我们可以借助音乐的这种特殊功能,合理开展学校综合性教育。我想这就是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之体现。

《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是审美教育。苏霍姆林斯基也多次表明了这样的观念:“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基础音乐教育要实现“育人”的目的,需要解决一个重要观念问题:真正把美育作为目标,体现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的“育人”目的是通过美育的方式实现的。因此,音乐教育的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过程,应贯穿着所有的审美因素,并应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美的种子的播种者,是美的花朵的培育者,是在音乐作品与学生之间架设美的桥梁的建设者。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我深刻体会到,要完成审美教育的任务,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在音乐教学中不断地增强审美意识。首先要按照美的规律塑造自己,并在自己的教学和日常言行中为学生树立美的榜样。这就要求我们要具有美好的心灵、高尚的情操、优美的姿态,以及文雅庄重的举动、合乎规范的语言、亲切诚恳的态度、端庄的作风、朴素大方、整洁美观的装束。还有一点更为重要,就是要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即通过引人入胜的教学吸引学生,使其热爱音乐,理解音乐,从而感悟音乐中的美好和高尚。

那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去做呢?

美国现代心理学家布鲁纳曾指出:“学习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发生兴趣。”这说明兴趣是学习的基础。从美学角度看,只有形成正确的审美观,才能有深刻的审美体验、正确的审美评价、主动的审美意识,进而形成创造美的欲望和对美的热爱。因此,音乐的课堂教学应重视与知识相结合的审美教育,把眼光投向音乐教育的审美本体,从本质上去探索审美心理及审美能力的培养。

教师要准确理解音乐和歌曲的内涵,并该保持良好的自身情绪,不能让课堂或课堂以外的一些因素所影响。同时,还应注重自己的语言艺术,将自己的快乐情绪传染给学生。幽默的语言、亲切的微笑、鼓励的眼神、有趣的动作都毫不吝啬地奉献给学生。要消除学生心中对音乐课的种种顾虑,努力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在中学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发现,应该在设计具体教学时,引导学生从生活体验入手,从自身音乐经验出发,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及音乐现象,主动去探究、思考音乐与人生的关系,使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让音乐课堂教学富于生活化及创造化的教学设计,虽然都是些看似简单又都熟悉的教学环节,但若要搜寻贴切的相关的生活资料也不是件易事。因此,对我们音乐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有敏锐的眼光,善于发现生活中的音乐,融会贯通,把音乐知识简单化,以学生实际的生活经验和接受知识的程度,去领会抽象的音乐。生活经验音乐化、音乐问题生活化、使学生轻轻松松地在游戏般的生活情景中配合老师完成教学任务。关键在于教师要使抽象的音乐知识与现实生活、学生经验世界和知识的形成过程联系起来。因此,艺术教育的教学方法,与一般的知识课和技能课的施教方法是不同的。知识课可以采用讲述、灌输、以及逻辑性很强的理性教学方法,而艺术教育丰要是通过艺术品本身的美,来进行感受或在美的气氛熏陶,使学生在情景化的教学环境里潜移默化受到美的感知并健康全面地成长。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应充分发挥优秀的音乐作品的价值,使学生从中获得美的感受。让学生体验每一个音乐作品的美感,领悟其思想内涵,同时教给他们必要的音乐知识以促进学习,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提高音乐审美的品位;逐步培养学生对高雅艺术的兴趣,从而净化学生心灵、培养高尚情操。

音乐是审美艺术,初中阶段的学生还保留着好动、好玩、好奇的特性,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应增加教学目标的可操作性,只有注重选择直观的教学方法,发挥学生多种感官的通觉作用,才能牢牢把握住音乐审美情感这条主线,提高音乐审美目标达成的实效。利用生动有趣的多媒体,图文并茂的进行教学,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尤其是对那些抽象思维能力比较差的学生,这种方法更为有效。利用图片、影像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形象。运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创设情境,以动画的音乐性激活教学,让学生在动态画面与节奏配合的实践中,有效地进行音乐基本节奏的感知、内化、提高,可以有效优化课堂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要创设情境,营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充分给予学生自主时间。要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增强学生通过音乐表现自我的自信心。我们引导学生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体验歌曲的音乐形象,并在体验音乐形象中感受作品赋予的美。

美感必须是使精神需要获得满足而产生的那种愉悦,“是经过感官到达于情感、想象、理智、意志等方面的高级心理活动,是在感性直觉中蕴藏着理性内涵的审美体验”。因此,作为音乐教师,我们在教学中,应该在熟悉音乐教材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学生,制定好每一节课的教学目标与过程。充分挖掘歌曲的歌词美、旋律美、节奏美、力度美……运用富有表情的技巧娴熟范唱、表演,生动有趣的讲解,结合使用直观形象的教具,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启发学生细细品味音乐,以达到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力、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目的。如法国作曲家圣・桑创作的《天鹅》,作曲家将许多高贵的品质赋予拟人化了的天鹅,使它成为纯朴、优雅、娴静、高洁的象征,体现了人们对这些品性的赞美和向往,特别是当大家在欣赏那像碧波荡漾似的钢琴平静的琶音,那描绘天鹅昂首缓缓浮游似的高雅姿态的大提琴舒展的旋律,能给人愉快、安谧的感受,使人陶醉于音乐的美感之中,引起无限美好的遐思、向往。我们在欣赏这首乐曲的同时,也就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对音乐美的熏陶,使心灵得到净化,让教育与自我完整融为一体。总而言之,应利用一切教学手段使学生获取音乐中的美感和乐感。每个学生的成长,都收到生理、心理、生活环境、所受教育和遗传等错综复杂因素影响,每个人的个性不尽相同,他们对音乐的美感和乐感的感受当然也是不同的。所以要重视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让全体学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发展感受音乐美感的能力,让在音乐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学生能有施展音乐才华的舞台。

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就需要我们为之努力,为培养造就适应新时展的具有审美情趣和审美音乐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奋斗!以上谬误难免,敬请各位师长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