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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之歌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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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入 学

1. 沙窝子里走来的年轻人

金海是开学那天才赶到学校的,比“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晚了一天。许多天后,他还为没能参加上神圣的开学典礼懊悔不已。

这位内蒙古大学蒙文系的七七级新生在路上就走了三天。

头一天,他通过在乡里当乡长的舅舅搭了辆顺车,从沙尔利格去了旗府所在地嘎鲁图;第二天一早,又从嘎鲁图坐上班车,在沙窝子里晃悠了一天,太阳落山时才进了东胜,这就错过了去包头的班车;第三天,先坐班车去了包头,又从包头换乘火车,等去了呼市,已经是下午了。

他本来打算提前一天就动身的,临到跟前又改了主意。一则为搭那辆顺车,省两个路费;二则也为多待一天,给家里再干些活。他是家里的老大,妹妹弟弟都还小,两位老人虽然年纪不算大,但是身体都不好,他想把家里的事情尽量安顿好,走了才放心。这就弄了个一路紧赶,最终还是误了事。

好在一进校门就遇上了负责收尾的工作人员,人家帮他办完了各种手续,又领着他来到蒙文系的学生公寓。

“欢迎新学友”的标语牌还在楼门口立着,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显然已经撤了,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在那里放着。正这时候,两个学生模样的姑娘从楼里出来,跟他们走了个对面。

“请问是我们蒙古语言文学班的么?”其中的一个问。

“是,正是你们班的。”陪金海的那位工作人员回答。

“同学,请问你叫什么?”

“我叫金海。”

“林娜,快去告诉咱们班主任,就说金海同学到了!”她对另一位同学说。

被叫做林娜的那个女同学正要走,她们的班主任听到声音从楼里赶出来了。班主任大步走到金海面前,热情地跟他寒暄。两个女同学也一齐上手,一个帮金海提行李,一个替他拿挎包。

“金海同学,你会吹拉弹唱?”林娜同学见金海带着二胡和笛子,就好奇地问。

“不会,只是喜欢。”金海谦虚地回答。

“那咱们班上又多了一位文艺人才!”林娜跟那位女同学说。

“男同学住一楼,女同学住三楼。”班主任一边说,一边领着金海向一楼走去。

一入学就受到老师、同学的热情欢迎,吃的、住的都安排得那么周到,这让头一回出远门的金海感到分外地高兴。

当晚熄灯后,同屋的几个同学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唯有金海,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越躺心越亮。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他的家乡,回到了他的达来柴登。

达来柴登是金海的出生地,那地方归伊克昭盟乌审旗沙尔利格苏木管辖,是一个只有二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达来柴登在毛乌素沙漠的南端,一出家门就是大大小小的沙窝子,稍微平缓些的地方,长满了牛羊爱吃的芨芨草和艾草。夏秋时节,赶上雨水多的时候,山坡上绿绿的,再加上一卜一卜的椽柳,也还很有些看头。据说这里住过一位名叫“达来”的人,村子的名字就是跟上这人叫下来的。至于这个人是干什么的,谁也说不清,反正一辈传一辈,一直叫到现在。

从达来柴登再往南,走不多远就是美丽的巴图湾,巴图湾的旁边是著名的统万城;再往南,就进入陕北靖边的地界了。

达来柴登这一带,正好位于蒙陕两省的交界处,别看地势偏,却也出了不少有名的人物,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上,发生过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这让少年金海从小就记熟了他们的名字。

住在达来柴登的人们,世世代代以放牧为生,间或也种些玉米、糜子和土豆,量不大,主要是自己食用。

一九五五年初冬的一个夜晚,金海就出生在达来柴登一个普通的牧民家。那天按公历是十一月十一日,农历是九月二十七。他的父亲叫宝日其劳,母亲叫乌斯哈勒,都是土生土长的蒙古人。金海出生那年,父亲已经三十岁了,母亲小父亲九岁,二十刚出头。

金海的名字是他父亲起的,叫“阿拉腾达来”,是蒙名,译成汉语就是“金色的大海”,简称“金海”。小时候,人们都叫他“阿拉腾达来”;后来上了学,渐渐叫成了“金海”,“阿拉腾达来”反倒很少有人叫了。

金海是八岁上的学,学校在沙尔利格,离他们达来柴登有十五六里。路太远,金海只能住校。八岁的孩子就离开父母在外面独立生活,这使金海从小就养成了自立的习惯,洗衣、做饭,都是他自己干。

沙尔利格小学是公社的中心小学,蒙汉合校。金海上的是蒙文班,小学六年全部是蒙语授课。小学毕业后,要想上个好一点的初中,就得到几十里外的陶利中学或者更远的嘎鲁图中学去,那得支付很高的生活费,金海家穷,拿不起。这时沙尔利格学校正好开设了“戴帽子”初中,有汉语授课,这正中金海的意。他怕跟不上,主动退了两级,跟着汉文班的同学从头学习汉语。这样,等三年后初中毕业,他在这个学校就整整上了十一年。入学的时候八岁,一赶毕业,已经十九岁了。虽然多上了两年,但对金海来说,却益处多多。一九七四年他从这所“戴帽子”中学毕业时,不光蒙语好,汉语也不错,成了“蒙汉兼通”,这让很多同学羡慕不已。

初中毕业后的金海考上了嘎鲁图中学,他要在那里接着读高中。那是全旗最好的中学。

那年的暑假金海没有回达来柴登,他留在了沙尔利格,和他的表弟奇开福以及另一个叫做特古斯的同学给学校脱了一假期的土坯。假期结束的时候,他们每人拿到了一百四十多元的工钱。在一九七四年,这可是一笔可观的收入,除过支付开学的费用,还有一多半的结余。金海把余下的钱一分不剩地交给了父母。

两年的高中学习很快就结束了。高中毕业后的金海回到了达来柴登。回到达来柴登的金海没有接父亲手里的那根放羊鞭,而是接过了民办小学的教鞭。

他们达来柴登是个自然村,当时还是大集体。按大集体的体制,自然村属于生产小队,生产小队归大队管。管他们的那个大队叫红旗大队。红旗大队办了所民办小学,也有一百多名学生,五个班级,八九个教师。学校缺教师,就把毕业不久的回乡青年金海请去了。

民办小学的那几个老师文化程度都不高,最高的只有初中,有两个只念完了小学。这样,高中毕业的金海就成了他们当中学历最高的一个。加上他蒙汉语都会,越发成了学校的“香饽饽”。刚刚毕业的金海感觉自己找到了用武之地。他尽心尽力地带课,还主动帮校长出主意,别的老师有问题来找,他一概认真地帮助。没过多久,全校的老师、学生都很喜欢他,他成了红旗小学不可或缺的一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