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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3),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大诗人。它的诗语言简洁明了,形式上推陈出新,取材上农家生活而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充满了田园色彩,大自然的景色成为了构成弗洛斯特作品风格的基础。弗洛斯特的漫长刨作生涯及其成果,在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形成了独特的文学现象。
关键词:田园 自然 取材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一生获过四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是迄今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不像浪漫派、唯美派那样矫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土人情开始,渐进哲理的境界,朴实无华,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生动,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自然观比较复杂,他把自然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
《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还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稍长的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洛斯特的代表作《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在形式上,他不赞成自由诗,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已经很像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干生命力的营养,《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像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像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像《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弗罗斯特认为,对于一个诗人来说,大自然和宗教一样重要。他坚持在平淡的日常生活领域开拓诗歌的境界;他说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诗人。他认为现实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把大量带有脏土的土豆出示在人们面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土豆;另一种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他说他倾向于第二种,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净化生活。弗罗斯特用他的诗歌净化的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读他的诗,你会感到他那被净化的了的像水晶一样的生命。他那与众不同的体验找到了他与众不同的表达。从他那许多好诗中,你会听到源自生命的富于伸缩性的语调,那是弗罗斯特自己特有的朴素自然的语调,是从他的心里流淌出来的。他在生活和写作中不事夸张,不装腔作势,弗罗斯特的诗歌给人的一种强烈感觉是在平实描写之后出现的无穷无尽的难以阐释的意韵,你分明感觉到“此中有真意”,但是“欲辩已忘言。”
有些评论家说弗罗斯特算不了一个诗人:渊博、深奥、玄妙等现代派的特色在他的诗中找不到;有的说他一味地写田园,没有重大社会题材进入他的创作视野,说他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但弗罗斯特没有因为那些非议改变自己,他在自己认定的艺术道路上往前走,用他的话说:赶时髦和诗创作是两回事,诗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格的一部分,信念的一部分,是自己生活经历中最宝贵的一部分。诗创作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综上所述,弗洛斯特的诗作通过对我们身边自然景物的平时描写,展现出其深刻的洞察力,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诗之中,深化了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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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曼仪:《现代美英诗一百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霍雅楠,河北行政学院基础教研室。
赵 辉,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
李 刚,石家庄学院外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