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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投资,政府投资占了主导力量,这不仅形成通胀预期,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如今,政府投资增速放缓,民间资本的引入就成了必要的补充。
2009年,在政府4万亿投资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强劲复苏。但此番经济增长,90%以上依靠政府投资拉动,曲高和寡。而种种迹象表明,由于民间投资跟进缓慢,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与此同时,部分闲散的民间资本却成为国内热钱,不断涌入楼市、股市,营造虚假繁荣,滋生新的资产泡沫。在此情况下,中国经济出现二次探底。这可能不再是危言耸听了!
东奔西突成“内患”
中国经济经过30年高速发展,已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数量庞大、流动活跃、投资广泛的温州民间资本,无疑是当前中国民间资本流向的风向标。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温州约有6000多亿民间资本在流动。从被众多媒体爆料的“炒房团”、“炒棉团”、“炒煤团”……乃至此次遭遇迪拜债务危机现形,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代表的庞大民间资本成为游资,释放出极大的潜能,东奔西突,四处寻找利润增长点。
今年伊始,海南“国际旅游岛”概念吸引了4000多亿元的资金大举流入琼岛圈地。而在此之前,已有一批从山西煤矿等领域撤出的温州民间资本“潜伏”在海南房地产投资布局。早已先知先觉的民间资本看来又将在这场资本博奔中拔得头筹,但实际上这些疲于“奔波”的民间资本也并非像众人所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去年山西对煤炭行业进行产业整合后,在山西炒煤的温州民间资本损失了10%以上,约有100亿~200亿。而年末一场突如其来的迪拜危机也让他们中的许多人铩羽而归。
毫无疑问,民间资本流动频繁,给市场运行秩序带来不小隐患,同时资本自身也面临投机风险,那么为什么这些民间资本不回归实业呢?笔者认为其中原因是温州的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和传统制造业为主,多数企业的盈利空间实在太微薄,而且运作风险也不容低估,金融危机等经营环境的任何变化都可能让其游走于生死边缘。即便是转型也是步履维艰,转向重化工、机械等大型产业缺乏产业基础,转向高科技则缺乏产业技术和人才支撑,继续目前的轻工业加工与生产则面临着更加严格的市场规则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俄罗斯屡次发生的清理“灰色清关”事件。与其在小市场争夺微利,不如进入有一定资金门槛、较高回报率的领域,获得更高收益,这大概是大部分民间投资者目前的想法。
转危为安要靠引导与疏导
一份统计报告指出,温州民间资本目前主要投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投向科技研发、产品升级以及与原行业相关的新兴制造业;二是转向利润率更高而风险更大的地产业与资源性行业,仅就煤炭行业而言,2008年末山西境内60%的中小煤矿(包括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由温州商人经营或承包,年产量达到8000万吨以上,约占山两省煤炭年产量的1/5;三是逐步开始涉足私募、创投等形式的资本运作,如首华创投、云杉投资等引领了温州民间资本发展的一条新道路;四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实业与资本投资。
这份报告中首尾两类资金的流向显然是政府喜闻乐见的。但是,其在资本总数中所占比例却不大,笔者以为这与政府引导民间资本的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虽然《意见》从行政、税收等方面对民企给予扶持,为诸多民企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受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民企)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但是却忽略那些“不差钱”的民企。
长期以来,许多民企希望资本投入后快速获利,因而,它们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1%。特别是那些“不差钱”的民企更是热衷将盈利积累资金投资于短平快的投机项目,这使得社会流动性资金持续泛滥;而另一方面民企不能掌握核心技术,无法突破发展瓶颈,竞争力缺失,只能继续在低端市场寻找机会,从而形成了一个资金运行与企业发展的恶性循环。
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政府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通过税收等杠杆引导民企资金流向,鼓励民间资本投向科技研发、产品升级以及与原行业相关的新兴制造业。科技研发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因此许多国家以财政资金给予企业相应的补偿。例如在英国,中小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只要向政府提出申请,不仅能享受税收全免的优惠,政府还会以其当年科研经费投入24%的比例,给予企业一定财政扶持。
除了引导民间资本回归本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外,引导的另一个含义是指对民间资本跨行业发展的引导与帮助。从经济复苏的要求和民间资本投资的需求来看,《意见》还不足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特别在政策的操作层面,仍然以政府投资、国有投资为上,没有真正形成支持民间投资的局面。
以新能源为例,十年前民企就开始转型涉足新能源领域,太阳能发电是其主要阵地。十年来,在没有享受到任何国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民企将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2008年中国光伏电池产量达1.78GW,占全球总量的26%。但随着财大气粗的央企参与进来,(今年1月15日,中国华电和中国船舶重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家央企将跨行业重点在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产业环境发生变化,那些转型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民企只能被迫退出,因为其在资本、政策上等都难以同国企相抗衡。这种国进民退的情况不仅仅存在于光伏产业,笔者以为这种矛盾也是值得相关政府部门反思的。
至于笔者所言的疏导,其实很多业内人士曾呼吁过,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以小额贷款银行、创投、私募等形式将分散的民间资本集中起来,有的放矢地投入实业中,在保障民间资本收益的同时,避免其在楼市和股市的投机性投资,以稳定楼市和股市。第二,放宽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让民间资本具有更多的出路,这样民间投资跟进的速度才会快、跟进的力度才会大。笔者欣喜地看到,政府已经着手在做这一方面的工作了。比如去年,南京、成都等地运用信托投资的形式,筹集民间资本作为市政建设资金,既弥补了资金缺口,又满足了民间资本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