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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费率竞争成因和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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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迅速增加和保险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保险费率竞争成为保险市场竞争的主要焦点之一,但费率的竞争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否则保险公司将会出现偿付能力的危机,因此防范和化解费率的恶性竞争对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保险 费率 竞争 成因 防范对策

竞争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和内在要求。保险是商品,保险经济是商品经济的组成部分,因此竞争也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费率的竞争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不能低于保险经营的成本,否则保险公司将会出现偿付能力的危机,因此防范和化解费率的恶性竞争对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一、保险费率竞争的主要现象

保险市场通过保险价格的波动来调节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关系。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迅速增加,保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保险价格成为最先开始、最直接的竞争源,形形的竞争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一是给予投保人费率优惠。费率是保险商品价格的体现,部分保险公司采用各种各样的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手段降低保险费率,少则比标准费率优惠30%左右,多则优惠50%以上,甚至有的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率仅仅是对应风险费率的1/5--1/10,以此争抢保险业务。

二是给予较高比例的安全优待。安全优待本来是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加强管理而投入防灾防损费用后没有发生赔款的一种奖励,一般在续保时给予。而现在已变成了在投保时就“贴现”的竞争手段,有的还远远超过了合理的比例。

三是承诺给予固定赔付。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则给予一定额度的固定赔付,这是一种变相返还保费的形式,有的甚至在投保过程中就提前给予,而且可能不进入被保险人的账户,成为小团体的“小金库”。

四是通过不收保费而赠送附加险种方式变相降低费率。即除了投保的主险种收取保险费外,免费赠送若干项附加险种或者扩大部分保险责任范围。

二、保险费率恶性竞争原因分析

一是保险市场主体的迅速增加是保险费率竞争形成的基础。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保险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许多保险公司纷纷涉足中国保险市场,并依靠其资本实力和技术优势冲击中国保险市场。同时国内的省市为显示本地区有保险法人机构纷纷成立保险公司,一些民营企业也开始涉足保险业,并通过经营保险业来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地位。

二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为了尽快扩大市场份额,纷纷以较低费率的竞争策略争抢保险业务,而保险是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上的,只有不断扩展业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作为成立较早的保险公司为了保住市场份额,不得不跟着降低费率,经过如此这般多轮竞争,费率一降再降,参与费率竞争的保险公司共同吞下恶性竞争造成的苦果。

三是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和大型企业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往往采用“招标”的办法,由各家保险公司提出承保方案进行比较,而费率的高低是中标的关键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保险市场费率的恶性竞争。

四是保险费率是在预计损失率、经营费用、提取各种准备金以及利润的基础上厘定的,基本上没有考虑保险资金运用的因素,因此客观上存在费率浮动的空间。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理性和成熟,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速度将愈来愈快。

三、防范费率恶性竞争的对策

竞争意味着优胜劣汰,只有那些能够高效、准确地把握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保险公司才能生存和发展。相反那些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管理较差的保险公司将被无情地被淘汰,因此适度和理性的保险费率竞争有其积极作用。

当前保险市场费率竞争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保险市场机制与保险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表现,也是保险商品价格与社会对保险需求不相适应的表现。因此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尤其要重视和制止保险费率的恶性竞争,防范保险费率恶性竞争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一是加强非价格竞争,特别是服务质量方面的竞争,逐步缩小价格竞争的空间。保险不同于一般商品,它是准公共产品,保险产品提供的是一种服务,一种承诺,一种信誉。一个保险公司如果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和信誉,不能够提供一流的售后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它的产品再廉价,最终也会无人问津。

二是保险行业要严格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严格遵循价格必须围绕价值合理波动的价值规律,加强保险公司相互间的支持和合作,尤其是承保合作。首先对一些巨额标的可以在共保的基础上,直接实现承保力量的联合。其次相互提供最大的再保险支持,结成分保联盟,共同承担风险和经营成果。

三是保险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保险行业的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同时要引导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保险自律公约,并通过审计和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组织进行自律检查,对违反公约的保险公司给予经济处罚。

竞争促进需求,而保险需求是以广大投保人的购买力为前提的,并以保险费率水平为基础的,合理的保险费率促进保险需求。而保险需求的变化又会打破供求关系的平衡,引发新一轮费率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市场费率竞争将会一直存在。为此我们既要承认费率竞争在保险市场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要防范恶性竞争给保险市场带来的灾难性后果,通过保险公司和监管机关的共同努力,尽快形成一个讲规则和有秩序的保险竞争市场。

参考文献:

[1]肖殿荒.微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3

[2]郭文昌.中国保险业运行风险探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