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狰狞的租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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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县蒋李集镇茅坡河村的王建光在2000年1月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出狱后他曾下定决心改过自新,自食其力过日子,但做生意失败后的他又动起了歪脑筋。经过反复思考后,他以租房为幌子,专门联系房主为女性的出租人,趁女房主领其看房之机对其进行控制,勒索钱财,并先后于2010年8月和9月实施绑架犯罪两次,并致1人死亡。一时间闹得郑州市出租房屋市场人心惶惶。

2011年11月9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王建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王建光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河南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接到二审裁定时,王建光长叹一口气,嗫嚅着说:“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咋迷迷瞪瞪走上这条路的。”

真是这样吗?

惠州街头结伙持枪劫门店

由于家境较为贫寒,到初中二年级时,王建光便辍学回家。入伍三年后退伍回家,他发现家里的经济状况与之前相比没有太大改变,就跟亲戚学起了修摩托车。一年后,他自己开了间摩托车维修门店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在经营摩托车维修门店的同时,王建光与村里一些狐朋狗友朝夕相处,渐渐染上了吃、喝、赌的不良嗜好。虽然摩托车维修门店也挣了些钱,但由于他平时开销大,经常入不敷出,有时还得靠借债过日子。家里人多次苦口婆心地劝他,可没过三天,他就又恢复了老样子。家里人见他这样,慢慢地就不管他了,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后来把店铺也关了。

1998年10月,王建光跟随同村的石小营南下去广州打工。这是王建光平生第一次到大城市,他亲眼目睹了别人西装革履、出手大方、香车美女出入高级宾馆的做派,他变得对金钱越来越痴迷。但好吃懒做的王建光是大钱挣不来、小钱又不看在眼里,只好整日漫无目的地东游西逛,其间他认识了一个叫刘在伟的人,好像很有钱的样子,经常带着他出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1999年3月4日下午,刘在伟带着石小营、王建光到离广州不远的惠州市。晚上三个人吃完饭后来到长寿路上,闲走时,只听刘在伟指着街上的“宋联通讯”营业部说:“看见没,来这里的人都是有钱人,店里还卖手机,一天的收入肯定不少,你们俩今晚把情况看仔细了,明天晚上咱们来弄点钱花花。”当晚,三人一直在附近溜达,一直等到店门关了才回去。

第二天上午,他们又找到一个叫关永胜的当地人,四人一起到“宋联通讯”营业部观察情况。中午他们吃完饭回到住处后,刘在伟从身上掏出3支小口径左轮手枪放在桌子上说:“你们每人一把,带在身上,今晚咱们就去那个通讯营业部弄钱去。”

当晚10点多,四人携枪来到“宋联通讯”营业部附近,趁营业部快要下班关门时,他们一起持枪冲进营业部,石小营拉下卷帘门,刘在伟、王建光用手枪逼着被害人朱某、黄某打开钱柜和装手机的柜子,关永胜用胶带纸捆住三名被害人的手脚,石小营、王建光在店内搜出3800多元钱和手机若干后,四人乘出租车逃离现场。到刘在伟住处会合后,刘在伟当场给石小营、王建光二人各1200元和手机2部。

后王建光被抓获,并于2001年10月被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因王建光认罪态度好,又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入监后,王建光在广东服刑。

在服刑期间,也许是王建光从思想上受到了教育和感化,他服从狱警管教,几次获得了减刑机会。2008年8月,他刑满释放回家。

重入社会想做生意反被骗

王建光出狱后,曾暗下决心:一定要重新做人,找个正当的活,苦干几年,挣点钱过正常人的生活。回家后半年时间,王建光一直待在家里,过去经常找他玩的朋友,他也找借口不见。家里人怕他待时间长了受不了又出去胡混,就给他买了台电脑。有了电脑之后,王建光天天在家上网,父母以为王建光改过自新了,就借钱盖了新房,想赶紧给王建光找媳妇成家。

2009年春节,王建光的父亲就跟王建光的叔叔说了这一情况,他叔叔说:“我女婿崔向前有个建材门市部,他正缺人手,我也准备去帮忙,不行让建光和我一块去吧,自己人也有个照应。”

春节一过,王建光就和叔叔一块到崔向前的建材门市部做起了塑钢门窗生意。王建光对这份工作很满意,由于他年轻、能干,不到一年时间,他连工资带提成挣了5万余元。这下子他对自己有信心了,家里人对他也放心了,还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决定准备在2010年的“十一”国庆节结婚。

王建光的生活完全走上了正轨,幸福的未来正在向他招手。2010年春节的一天,王建光和崔向前一起吃饭时,他见崔向前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就试探着问:“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崔向前无奈地说:“你不清楚,其实我是东北人,家里出了点急事,要我马上回去,一回去就不再来河南做生意了,现在想把门市部卖出去,可找不到买家,我正发愁呢。”

王建光想,现在门市部生意很好,不如买下来自己干,就问崔向前:“你想卖多少钱?”崔向前回答:“家里催得急,差不多就行,总得20万元吧?”王建光趁势说:“不行就卖给我吧,过完春节我找人借钱,一凑够就给你送过去。”回家后,他把这一想法告诉了家人,家人都很支持他,并帮助他从亲戚、邻居家里借钱。

转眼到了5月份,王建光把东拼西凑的20万元送给崔向前。崔向前说自己手头还有点事,让王建光在家里等他两天,随后给他打电话。王建光在家里等了十几天也没等到电话,他就打电话给崔向前,可电话无法接通。他感觉事情不对头,就到崔向前的家里找他,结果房主说崔向前已经结清房租走好几天了。王建光又连忙跑到门市部,一问才知道门市部已经卖给别人了,人家还拿出合同等手续。王建光一见,感觉脑子一片空白,孤立无助,竟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发呆了十几分钟后,他马上想到崔向前是叔叔的女婿,应该知道崔家的住址,就精神恍惚地走到叔叔家。没想到他还没把话说完,他叔叔就气得又拍桌子又跺脚:“看来这个人真不是个东西,我还被他骗走了8万元,也正找他呢。”王建光这时才彻底死了心,他知道自己被骗了。

后来,王建光和叔叔去过东北一次,到地方后才知道崔向前并没有回东北老家。往后的日子对王建光来说可以用“暗无天日”四个字来形容:早上是被债主们的敲门声惊醒,有的债主因为王建光是坐过牢的人,生怕他跑了,就一步不离地跟着他,他只得整天东躲地过日子。

但他的女朋友并没有因此抛弃他,婚期也正一天天临近。

铤而走险绑架索钱未得逞

没有钱怎么办?债主们天天来催讨,自己的婚期又一天天逼近,一定得有钱才行啊。也许是利令智昏,也许是那个罪恶的犯意始终在王建光潜意识中被压抑着,也就是这个时候,那个罪恶的念头又在他的心中萌发了。

2010年7月,王建光打算利用租房的名义,将女性房东约至出租房屋内将其控制,逼着她服下安眠药,等其睡着后,将其装进大旅行箱进行绑架,再向其家人要钱。他怕在本地作案暴露目标,于是把目标选在郑州。

2010年8月23日,王建光带着胶带、大旅行箱等犯罪工具只身从许昌坐长途汽车来到郑州,伺机作案。

当天下午2点,家住郑州市的董女士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说要租她的房子,打电话的男子正是王建光,并约好半个小时以后看房。放下电话后,董女士赶到郑州大学医学院家属院2号楼的出租房间,在那里等了一会儿,只见一名男子手里拉着一个黑色的大旅行箱来到出租房门口,跟董女士说:“我就是刚才和你联系租房的人。”说着,就和董女士一起进屋看房。

董女士在前面走,她感觉到这名男子进屋后就把门关上了,没等她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名男子突然上前卡住她的脖子,她拼命反抗,并摔倒在地,王建光见自己马上要控制不了董女士,就顺手从卧室梳妆台上拿起一把刀指向她恶声说:“你再反抗,我就用刀捅死你。”董女士一听,吓得坐在地上不敢动了。见董女士不反抗了,王建光用胶带把她的手脚缠住,并把她挎包里的2000多元钱和一个白金镶钻手链搜出来装进自己的口袋。王建光逼着董女士吃下5片安眠药后,询问她家庭住址和家人电话号码,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纸和笔记下来。随后王建光把董女士装进箱子,董女士在箱子里不停地挣扎、,王建光只得又把她放出来,这样反复了好几次。但安眠药似乎没有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董女士一直没有困意。

眼看着天快黑了,董女士这时终于平静下来,她知道自己遇到坏人了,她想:决不能让他把自己带出去,得想办法跟他周旋,拖延时间,再想办法逃走。于是,她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边哭边说:“我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你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父母都是下岗工人,自己也下岗了,还离婚了,自己带一个孩子不容易……”

由于出租房位于一楼,王建光听到外面一直有人来人往的声音,而且又不能把董女士装进旅行箱,直接带她出去会被人发现,迫于无奈,王建光把董女士的手脚捆住后,就趁着夜色逃走了。

再度出手抢钱抢物害人命

第一次抢劫没有弄到多少钱使王建光很是郁闷,他想:下次一定得选准目标后再动手。2010年8月底,王建光来到洛阳,在洛阳买了一部手机和一张电话卡,联系了几个人,但他感觉没有合适的,然后就又坐车去了郑州。

2010年9月2日中午,他在郑州用在洛阳买的电话不断拨打报纸上的租房电话,问了好几个女子后,他与一个叫美芳的租房人约好第二天看房。

9月3日,王建光再次跟美芳联系,约定下午2点到租房处看房。下午2点左右,王建光到达约定地点。当两人一块查看卫生间时,趁美芳不注意,王建光用胳膊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倒在地,并用透明胶带把她捆住。王建光从美芳包里搜出600多元钱,钥匙、身份证等物品后,就问她家属的电话号码,并强行向她嘴里灌了10多片安眠药。美芳吃了药之后,又拼命地喊救命,并用力跺脚下的地板,以引起楼下邻居的注意,这令王建光有些惊慌害怕,他一手卡住美芳的脖子、一手捂住美芳的嘴,不一会儿美芳就没有了声息。王建光把美芳塞进旅行箱内,拉着旅行箱走出了出租房。当晚8点左右,王建光拉着装有美芳尸体的旅行箱乘出租车返回许昌,后将旅行箱投入路边的一机井内。

2010年9月5日,王建光再次返回郑州,把美芳的手机拿出来,找到她丈夫的电话号码,就用在洛阳买的手机给她丈夫打电话,向她丈夫索要15万元,最后经过反复打电话商量降到4万元,王建光还威胁他不能报案。

2010年10月,美芳的尸体被当地村民发现,经鉴定死因为:在安眠类药物中毒状态下,因致上呼吸道堵塞及口鼻颈部受机械性外力作用下,引起窒息死亡。

法网恢恢生命尽头迟忏悔

几天后,警方通过对王建光向美芳的丈夫勒索赎金的几段完整录音的分析和鉴定,经过缜密侦查后,将王建光抓捕归案。

法庭上,王建光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供认不讳。当审判长问王建光为什么要实施绑架的犯罪行为时,他振振有词地回答:“我做生意被人骗了,没有钱了,想弄点儿钱花花。”当审判长要求王建光发表辩护意见时,他只说了六个字:“我是犯罪,确实。”

接到一审判决书那天,王建光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谁都不想死,我准备上诉。”并且当场再次给法官提供了他弟弟的电话号码,想让家里人跟被害人家属协商一下,进行民事赔偿,留他一条命。

2011年11月,一个冬日的下午,阴暗的空中弥漫着湿重的雾霾,让人感觉压抑而寒冷。在许昌县看守所的审讯室里,王建光戴着脚镣坐在记者面前,不知是不是死刑判决书已经让他听到了死神即将来临的脚步声,他低头托腮,双眉紧锁,精气神远不如在法庭上。

因为此前记者了解到王建光那段时间经常上网,曾经有一个很奇怪的网名叫“撒旦DD”,这是不是他内心深处潜藏犯罪意识的一种自我表露呢?

记者问王建光:“‘撒旦DD’的网名与你出狱后再次作案有关吗?”

他摇摇头说:“没有关系,这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叫‘吸烟的撒旦’,台球打得很好,我很崇拜他,就取名当他的兄弟。”

“那你知道撒旦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西方故事里的魔鬼。”

“是不是在网上受到启发,萌生的作案想法?”

“没有,我不经常上网。稀里糊涂,我自己也不清楚咋又去作案。”他摇着头,似乎很懊悔。

在与王建光的谈话即将结束时,记者问他:“你知道你的行为给被害人家里造成多大的伤害吗?”

“知道,把我剥皮抽筋也解不了他们的恨。”他的眼眶里突然蒙上了一层水雾,“我也对不起我的父母……”

王建光的一生再次警示: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幸福的人生之路必须用正常的方式来经营,多行不义必然导致灭亡!

(文中人物除王建光外均为化名)

(摘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