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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很愿意崇拜点什么,而且年龄越小崇拜的东西越多,多的一天能换好几个崇拜对象。今天崇拜得要死,明天就忘得一干二净。小时候崇拜爹妈,崇拜会讲故事的,崇拜个子高大的,崇拜浑身肌肉块的,崇拜能打架的,甚至崇拜一顿能吃十八个馒头的“饭桶”!后来就开始崇拜影星、舞星、笑星、明星和英雄;崇拜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孩、武林高手、气功大师、科学家和艺术家。崇拜得乱七八糟荒唐可笑。还有一些可怕的崇拜,例如崇拜鬼神巫婆、狐仙黄仙、鲨鱼的利齿直到杀人恶魔……当然,神圣庄严的崇拜能上升到民族的高度,展示一个民族的魂魄。例如崇拜高山峻岭、江河湖海、日月星辰、龙凤狮虎、刀枪剑戟。说起来“崇拜”挺有点意思,你完全可以说是一种尊敬和热爱,但也可以说是一种恐怖和畏惧。
综上所述,崇拜的心态是极其复杂和矛盾的。是一种谦虚,同时又是一种自卑;是五体投地又是战战兢兢;是爱又是怕;是敬又是畏;是庄严神圣又是滑稽可笑。于是,人们对崇拜有天差地别的贬褒――崇拜是幼稚病!崇拜是哈巴狗!崇拜是追求和向往!崇拜是谦虚地学习!有的年轻人昂首挺胸地说――我谁也不崇拜,就崇拜我自己!这实在是惊人的胆量和自信,但你不觉得这又是惊人的无知和自负吗?
我小时候崇拜作家,崇拜到痴呆的程度。我觉得作家全是神仙,坐在艺术的殿堂里潇洒地挥笔;他们的脑门闪烁着智慧的光泽,眼睛深藏着深邃的神采,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是哲理。总之,作家绝对与众不同,住在又高又远的地方,我周围的肉眼凡胎同作家相比差之十万八千里。崇拜到高峰时,我简直认定作家走路的步伐,吃饭的姿势都和老百姓不一样。
后来我竟然当上了作家,一些同我当年一样痴呆的崇拜者纷纷给我来信。我挺得意,觉得自己了不起,走起路来故意摆出一副自以为是作家的步伐。渐渐地我发现,崇拜者全是遥远的读者,离我近的人和邻居们从来不把我当回事,最不当回事的是我的爱人和女儿。我终于悟出,崇拜是距离造成的,是不了解,是想象的夸张。最贴近所谓名人的,决不会崇拜到神化的程度。因为他看到名人和凡人一样咳嗽、吐痰、伸懒腰,也发火也骂娘,也提着裤子上厕所。
由于搞创作,我有机会接触一些真正有名的名人。同他们谈话,同他们吃饭,同他们来来往往。坦率地说,我发现他们有的比我还傻、还呆、还可笑。他们有的大大咧咧地用买五斤西瓜的钱,去买了一斤西瓜,竟傻乎乎地觉得合算;有的小小气气地连一个干巴苹果都舍不得给客人吃;有的为一点小事和妻子吵架,差点吵到法院;有的喝酒喝得晕头转向,连家都找不到了。这些在艺术上在事业上名震中外的名人,在生活方面却笨手笨脚,在人际关系方面更是一塌糊涂。
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凡是在艺术上和事业上成功的名人,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生活能力的弱者。一些为一篇作品而数月数年呕心沥血的艺术家,最终将作品完成得精彩绝妙,可他的家庭生活却惨不忍睹。看他穿一身陈旧过时的衣裤在街头蹒跚,你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他是什么名人!名人的缺点、名人的丑陋或许更多于常人,和他们在一起生活,你甚至会产生气恼和厌恶感。为此我觉得崇拜是一种缺少理智的行为。我们一些年轻的崇拜者见了名人惶然无措,唯唯诺诺得连名人抽烟喝酒的姿势都感到优美和伟大,这实在是一种悲哀。
作家们每接到一百封来信,至少有八十封信这样写──你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尽管我没看过你的作品……作家们笑不出来哭不出来,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读者是真诚的热情的,否则他不会在“时间就是金钱”的年月里,花这么大的工夫给他们写信。但没看过作品就这样崇拜,实在是太廉价了。要是看了作品呢?大概就不会那么崇拜了。所以,我认为凡是有崇拜心理的人,最好先耐着性子了解一下你所崇拜的那个家伙。
【原载2011年4月26日《广州日报・每日闲情》】
题图 / 盲目崇拜 / 王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