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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幻花开年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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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代,我遇到了方明。

方明翻来覆去地总给我讲一个笑话,从前有一个女孩,别人都叫她牙套妹妹加眼镜妹妹,走在校园里比棵草还要不起眼。一春又一春的,没有男生为她回头更没有男生为她停留。只有一次,一个男生回了头又停留了下来,她暗抚胸口摁住乱跳的心脏。男生终于追上来:同学,你的发卡掉了。说完,伸手递过一枚蝴蝶的发卡,然后头都没抬就急急跑开了。她抚着乱发站在风中红了脸。

我笑着猛捶方明的胸口,我知道他说的那个妹妹就是我。

尽管方明总是想方设法地损我,可我依然快乐。我唱着五音不全的流行歌曲,周末动辄就睡得天昏地暗,在晚霞里伸着懒腰和姐妹们道早安,或者盘腿坐在上铺带着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以对抗旁边一圈吃零食的声音。我还在宿舍里养了向日葵,它们像我一样开心,白天黑夜晴天雨夜地怒放着。

方明也是快乐的,他的青春在校园里飞扬,足球场上活跃的身影,不知迷倒了多少女生。他有资格在女生面前飞扬跋扈,他觉得他就是王子,整个世界都为他而开放。他在宿舍里养了乌龟,白天黑夜晴天雨夜地蛰伏着。

方明是女生的偶像,明眸皓齿,玉树临风,走在路上会卷起一路痴傻的目光。月月年年,他是王子,多少女生渴望成为他臂弯里一握纤腰。于是他发扬他博爱的精神,女友换了又换,都是才貌双全的美女。我说你这样迟早会遭报应,早晚会有个女生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而她却对你无动于衷。方明说得了吧,你以为我是你啊。

四年很快过去了,我们毕业。离别的日子里,每个人都疯了似的,没完没了的聚会,随时随地的流泪。最后一晚的聚会在小操场。不知谁发起的,反正就是玩起来了,每个人都要说句平时不敢说的话。

轮到我说话时我有点紧张,但还是昂起头走到方明面前,透过眼镜的厚镜片仰视着方明黑亮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相遇,然后说我爱你,可是当我们真正相遇的时候,却只能说再见了,亲爱的,再见。

此语一出,举座哗然。我按捺着心跳咧着嘴笑,露出亮闪闪的牙套,我看着方明说:能来个吻别吗?

大家立即起哄,啤酒罐子敲得叮当响。方明低头,在我的唇上轻轻一点。

聚会在前所未有的欢乐气氛中结束。第二天,我离校,方明也离校。搭的是南北两列火车,我去了深圳,方明去了北京。

弹指间,又是四年。深圳还是那样的喧嚣吵闹,歌舞升平灯红酒绿,而我却不依旧。我在同学录上发自己的照片,没人能够认出我来,体重从62公斤减到了48公斤,牙套没了,露出一口贝壳一样整齐的牙齿,水汪汪的大眼睛上永远卷翘着长睫毛。肌肤透明,红唇柳眉小蛮腰。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了,可我怎么忽然觉得不快乐了呢。每天忙得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何况在这一个物欲的城市,爱情,已经退让到最逼仄的角落,聊胜于无。

其实,我还是有男友的,他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主管。平时我们各自生活,只有节假日才会腻在一起做饭,排解身为异乡人漂流客的寂寞。男友曾敏感地说过:你心里似乎有个人。

这个南方城市的冬天和春天没有明显的界限,繁盛的绿叶常绿常新,鲜艳的花朵时败时开,连绵不绝。

春天刚过,我便开始发烧,大把大把地吞着药片,还是没有好转。我还得带病上班,越是高收入高职位的工作就越不能松懈,好东西总是有很多人觊觎。我在办公室里咳嗽,同事纷纷侧身,只有键盘敲得啪啪响,没有人问候。我有点黯然,想起大学时,同宿舍的姐妹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有人献技献药,中医西医草药偏方统统上阵。我有时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老了,都说年纪大的人才会怀念过去,我现在就开始怀念过去了。

那一天,中午的商务餐是老总亲自点名让我作陪,说是对方的谈判代表和我是校友。持续多目的低烧让我胃口全无,不过为了工作,我仍得在洗手间里补了精致的妆,挺胸收腹地前往。

方明就那样坐在那里,瞬间振奋了我因感冒和劳累而萎靡的精神,他没怎么变,一样的帅气迷人,只是由原来的俊朗无邪变成了现在的成稳内敛,眉宇间有了一种世故的沧桑。

我与方明握手,他居然没有认出我来。我咧嘴笑了,露出整齐雪白的贝齿:方明,你可是取走了我的初吻呢。

方明恍然,盯着我看了许久之后,他才说:女人真是妖精啊,一眨眼就变了身。

饭后,因为这特殊的关系,我与方明再度相约。这次是以老朋友老同学的身份,我带他逛逛街市。

那晚,从酒吧出来,我要送方明回酒店,而方明则坚持要先送我回家。我说我是主,他是客,而方明则说,我是男人,你是女人。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为我打开车门,胳膊挡在车顶边,怕把我碰到。一个细微的动作,让我心里一荡。心底深处的情感又攀爬上来,我笑着说,谢谢。他坐在我右边,手不时地碰到我的手。黑暗中我感觉脸颊微微地发烫,该是红了吧,好在有厚厚的粉底和胭脂。

出租车经过一家药店的时候,方明叫司机停车,然后他快速地下车,跑进了店堂豁亮的灯光里。我把脸贴在车窗上看着他急速的身影。

方明买来的是感冒和止咳的药,他把药递到我手里时说: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要照顾好自己。

我扭过头看着车窗外,眼睛瞬间朦胧。方明递纸巾过来:傻丫头,哭肿了眼睛,明天怎么参加谈判呀。

谈判桌上的方明是干练的,滴水不漏。他看着我笑得很温暖,言语间却一丝一毫都不肯放松。而我却有些语拙。

商业社会,利益为先,这点,方明比我明白。

深圳之行,方明全胜而归,比预料中还顺利地签下了合同。

在机场,方明把我紧紧地抱在胸前,他在我耳边说,我在北京等你来。

那一年似乎特别长,怎么也过不完似的。冬天的北京,风是凛冽的。我走在这样的风里一下子显得单薄了,要不是那个大大的行李箱拖着我,我感觉就要被风给刮回温暖如春的深圳了。

我的大皮箱里装着我的枕头拖鞋等杂物,我像一只鸟儿一样从南到北地迁移到了这个风沙凛冽的城市来,只因为这个城市里有方明。

方明没来接我,早在上飞机前我就有给他发信息说了航班到达的时间。在此之前,我们在电话里在MSN里,他总是说,你抬头看见飞机了吗?我正是以这样张开双臂的姿势在这里等你,你呢,也必须以相同的姿势飞过来哦。

现在我张开双臂飞来了,方明却没有如约张开双臂来接我。

我在机场忍着委屈的眼泪打车去了酒店。没有见到方明,我感觉我跌落得很惨重。酒店里的空调温度适中,可我还是更喜欢深圳冬天里的如春暖风。

方明是在两天后来找我的,北京有那么多好吃的特色餐厅,方明却只在酒店的中餐厅请我吃饭。我看着面前零落的食物,心里暗自嘲讽自己。看来,这一次,方明连尽地主之谊的心都没有,何况我期望的并不仅仅是做客。

席间,方明的电话响起来,方明接过电话之后说:“我女朋友这两天要从国外回来,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我笑着摇头:“恐怕没机会了,我明天就回深圳了。”

“为什么不多玩几天,北京有很多地方逛的。”

我微笑,看出他的心不在焉,或者说言不由衷。他是希望我快点离开的吧,或者说,他担心我会对他纠缠不休。至此,我才真正明白,他从来不曾爱过我,无论是纯洁的大学时代,还是复杂的现在,因为不爱才会看轻。

离开的时候,我送他到酒店门口然后以主人的姿态对他说:“再见。”

“再见。”方明在车窗里举起手掌对我轻轻地挥着。

我知道,这一生,我已经从心理上跟他真正告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