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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论在规模、功能上都趋向综合性。对于商场火灾防范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商场火灾的发生,已成为当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从商场的基本类型及其火灾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等方面阐述了商场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超大型商场市场数量与日俱增,功能日趋复杂,此类商场在消防设计方面均超出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多采用性能化设计,使用大量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再加上其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盲区,致使超大型商场市场的火灾风险和机率不断攀升,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都松森北郊超市发生大火,营业员为防止顾客偷东西溜走关闭超市安全疏散出口,使顾客逃生无门,酿成死亡500多人,数百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这起火灾事故,把超市特别是大型超市在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大型商场市场的火灾高危性和损失严重性,决定了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从根本上提高超大型商场市场的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一、现代商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1)此类商场多为单层或多层,建筑体积大、空间大、经营面积大。近年来,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建筑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以及人们经营理念的改变,商场出现了超大面积的营业厅。如,广州省中山市一幢特大型商品集贸市场的营业面积就达30万平方米。商场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由起火点首先向周围发展,向低燃点的商品和楼梯间方向发展,同时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如不及时发现和扑灭,火势将继续发展。由于一般营业厅的面积都较大,难以进行防火分隔,而且对于大型商场来说,上下层营业厅之间由楼梯、“中庭”、自动扶梯等相通,火灾蔓延将更加迅速。(2)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负荷大。商场经营的商品多为可燃物,大多都陈列在货架和柜台上,而且柜台后面还设有仓库,里面大多也是可燃物。一旦发生燃烧,由于商场内可燃表面积大,火势易向水平方向迅速蔓延,加上商品的立体堆积和摆放形式的立体组合,火势迅速扩大,并上下波及,随着火势蔓延迅速,容易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3)人员集中、密度大,疏散困难。商场内人员密集,特别是节假日,购物人群蜂拥而至,成千上万的人在商场购物,人流和物流交织在一起,把走道堵的水泄不通。顾客惯用扶梯、电梯及步行梯,而对用于安全疏散的楼梯出口不熟悉,加之有些商场出入口少,通道狭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好辨认。若有险情,极易导致人员惊慌混乱,造成心理恐惧,产生盲从心理,当疏散通道被堵时会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4)产生大量有毒及高温烟气,疏散及扑救困难。有些大型商场内商品种类繁多,大量的棉、毛、化纤织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高分子内装修材料等起火后,不仅产生大量烟雾使能见度降低,而且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使疏散人员在短时间内中毒窒息,无法逃生,同时也为火灾扑救带来极大困难。(5)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的问题。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的问题,既有业主思想意识上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主管原因,也有设计施工、建筑格局限制和资金等客观因素;主要表现为安全疏散出口先天不足,安全疏散出口上锁或者堵塞,疏散通道不足或者堵塞,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达不到要求等现象。(6)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任意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带险经营、冒险蛮干、随意抽烟等现象比较突出;员工消防素质较差,大多数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十分缺乏。
二、超大型商场市场的火灾防控对策
(1)健全消防管理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各部门、各楼层、各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总结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2)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单位应根据单位规模、员工数量等,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市场,专职消防队员人数不少于10人;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专职队员人数不少于20人;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专职队员人数不少于30人。专职队伍应配备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每名队员都能熟练应用。单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必须在每层设置专职消防队执勤点。同时要以楼层为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每个商户(摊位、摊点)至少有1人参加义务消防队。(3)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单位在营业期间应组织人员不间断巡查,并加强夜间巡查。应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检查应填写记录,并由专人保管,长期保存。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上级主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书面报告要求限期改正的部门;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有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及时将危险部位自行停业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4)大力推行技防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单位必须采用监控系统,监控室要设在消防控制室内,形成不间断、全覆盖的监控网络。应安装消防安全巡检管理系统,不能保证安全出口畅通的应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严禁商户“前店后库”经营,全面实行经营、仓储分离,严禁非营业期间存放大量货物。(5)完善安全疏散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全力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单位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应设置明显的通道标志线,通道地面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要合理设置柜台和摊位,留足人员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商品,禁止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外窗上安装栅栏、金属护栏等。应当在临外墙部位设置相对安全的区域,保证火灾时未及时疏散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时间等待救助。每个商户至少明确1名疏散引导员。(6)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加大灭火疏散演练力度。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个楼层、重点区域、重要部位要制定不同的灭火疏散预案,同时要针对人为纵火、危险物品爆炸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火灾,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义务、专职消防队,强化应急演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伍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及时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7)严格控制用火、用电、施工,积极消除潜在致灾因素。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改造、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作业。在非营业期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指派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区域消防安全。单位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实行无烟商场市场,严禁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商场市场内的餐饮场所、食品加工摊点、面包房等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的,必须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内,靠外墙设置,与其它经营部分实行有效分隔。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现场防护措施。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持有电气安装资质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8)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素质。单位应当在各楼层显要位置设置一定规模的消防安全宣传站点。在营业期间,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经营商户和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每季度要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员工上岗前、商户入驻前必须进行专业消防安全培训,佩戴岗位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卡,确保每名员工达到“三会”标准。
参 考 文 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
[2]建筑防火设计规范[M].中国计划出版社
[3]上海市地方标准.《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消防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