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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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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阿伦・艾弗森的一生注定孤独。从1996年到现在,他不停地改变着自己身边的战友,又或许他根本不需要他们?

1996年的斯塔克豪斯、1997年的科尔曼、1999年的库科奇、2000年的拉特里夫、2001年的穆托姆博、斯诺,2002年的范・霍恩一直到“大狗”格伦・罗宾逊,每个赛季,76人队管理层都会在交易市场上有所动作,试图为艾弗森添一个像样的搭档。但这么些年过去了,无论你是生猛扣将、纯正投手还是篮下巨鳄,但凡来访者均被艾大将军视为闲杂人等,不予重用。乔丹需要皮彭,马龙需要斯托克顿,邓肯需要大卫・罗宾逊……而阿伦・艾弗森不需要任何人,甚至不需要将其一手锻造成才的拉里・布朗。

NBA是篮球的盛宴,也是功利的角斗场。遥想1996年当阿伦・艾弗森终于踏入这个璀璨夺目的角斗场时,卑微的过去让他比任何人都更加急功近利。艾弗森对队友的惟一要求就是像吸食大麻一样的依赖于我。为76人效力至今,艾弗森曾有9场比赛得分不低于50分,在这9场比赛中,76人仅负两场。而在艾弗森单场得分不高于12分的35场比赛里,76人却狂输29场。无可否认,艾弗森在球场上所展现的决绝杀气和钢铁意志惊世骇俗,但同样无法回避的事实是:艾弗森是当今联盟顶尖后卫中场均投篮次数最多而命中率最低的一个。曾经是雄鹿队的主帅乔治・卡尔(现在在掘金队执教)这样不无讽刺地说:“艾弗森每场比赛里至少有?0次出手投篮是漫无目的的。”

八年的时光过去,走进第九个职业生涯年头的艾弗森终于迎来站在身旁的第九个人。

克里斯・韦伯,这个名字艾弗森做梦也不会想到。

当然韦伯自己也没有想到。

吉祥物,主场体育馆,队徽,这些都是球队的象征。球员可以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可这些象征物却很少变过。NBA历史上,只有为数不多的顶尖球员成为过一支球队,甚至球队所在城市的象征。和迈克尔・乔丹入主公牛一样,自从来到真正的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国王”韦伯就成了这支球队的象征。在去年夏天迪瓦茨离开后,国王的阵营里就不时传出阵阵不和谐的音符。迪瓦茨的小战友佩贾想要离开国王,从媒体到球迷都相信他只是想争一争老大的位置。就当韦伯认为自己可以安坐皇位的时候,一场宫廷哗变的阴谋已经开始悄无声息地酝酿了。“沙克知道该去哪里,他知道迈阿密是最适合他的地方,所以他就游过去了。”去年夏天在谈到奥尼尔的转会时,韦伯还在开着那个黑大个儿的玩笑。可是,当他接到阿德尔曼电话的时候,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却怎么也显露不出来了。被交易,听上去是冷冰冰的一句话,是那么的不近人情,但被交易却未必是一件坏事。起码,换个新鲜的环境生活,结识一些新邻居和新朋友,也不失为享受生活乐趣的一种途径。特别是在这个商业化的联盟里,偶像的迁移,不仅可以平衡球队甚至联盟分区之间的实力差距,还可以顺便促进一下球衣的销量呢。不过真的有人认为这是一项三对三交易,而不是国王的“老板不在家”清仓大拍卖吗?但无论如何,这又是一比让我们在见到新闻时心头会抽动一下的重量级交易。每当有这种交易发生,我总会觉得“NBA因此而改变了”,虽然事实上其实是没有……

国王队的总经理乔夫・帕特里在业界并非以“笨”闻名,也因为他的好名声,搞得大家虽认为“帕特里可能有神经病”,心里反而神经兮兮的担心“也许帕特里知道什么我们都不知道的事”。至于76人方面,当然是抱着能捞就捞的心态。有人要拿五百块来买三个土豆,你会不卖吗?从交易的逻辑来看,这确实是一比极其诡异的交易。从76人的角度来看,艾弗森日前才放风声对球队人事停滞不前表达不满,这宗交易是为了补强实力,当然更是为了满足小战神。最爽的是,76人不需要用到手上的“必杀王牌”大狗罗宾逊(当然这张王牌好久没有用过了),随后76人火速以大狗向黄蜂换来贾马尔・马什本和罗德尼・罗格斯,这证明了克里斯・韦伯恐怕还不会是76人的最后一块拼图。而罗格斯和马什本的生涯都已经临近终点,76人可以拿薪资余额来保住手上的“铁枝”伊古欧达拉、科沃尔、威利・格林和萨缪尔・戴勒姆波特。“我觉得天蹋了。”这是“前国王”得知自己被交易后的第一反应。很快,他便和另外一座古老城市的象征在场上并肩作战了。虽然没能在萨克拉门托成就霸业,但或许有一天和“答案”一起获得总冠军的感觉也肯定不错。

1682年,英国探险家威廉・潘恩登陆美洲大陆之后,发现了一块位于德拉瓦河与斯库基尔河中间的三角洲地带,并将其命名为“Philadelphia”。在希腊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兄弟之爱”,费城也从此得到了“兄弟之城”的美称。100年后,富兰克林在这里发表了《独立宣言》,费城成为美国自由、平等的象征。美国的首都也因此定在这里过。就在这样一座到处弥漫着“兄弟之爱”气息的城市中,“答案”艾弗森曾经和麦基共进烤牛肉,向好人斯诺倾诉心中的烦恼,但他却始终与真正能给自己提供帮助的搭档格格不入,找不到一位真正的兄弟。过去8年多,陪伴他的只有孤独、反叛、忧郁和愤怒。北卡的“飞人”斯塔克豪斯带着豪情来了,带着遗憾走了;具备全明星身手的拉里・休斯希望和天才小个子闯出一番天地,他留给球迷的同样是一片狼籍和失望;拉里・布朗收起名教头的尊严和架子,容忍了艾弗森的孤傲和任性,在吵吵嚷嚷和搂搂抱抱中,他将“答案”的才能发挥到极限,但他留给费城人的同样也是在2001年总决赛中被OK组合肆虐的遗憾;至于近两年的“大狗”,前些天在水火不容中刚刚被艾弗森赶出家门。“队友克星”,“教练黑洞”,1.83米的“上帝的礼物”,似乎注定“寡人”一生,要在众叛亲离中悲剧收场。就在这个时候,同样贴着“问题”标签的克里斯・韦伯出现在费城的街头。让人意外的是,艾弗森多年忧郁的眸子里,终于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上赛季,艾弗森是全联盟平均每场得分第二高的球员,为26.4分。但让他耿耿于怀的是,因为有伤,他的投篮命中率创下职业生涯最低值――39%,而且平均得分也是自1999年以来最低的一次。正是因为艾弗森伤病缠身,缺战34场,才使得76人队的成绩惨不忍睹,连季后赛都没有进入。然而,费城的媒体可不管艾弗森伤重还是伤轻,他们只要成绩,因此对大球星很苛刻。2002年和2003年的夏天,媒体对艾弗森做专访时,注意力还集中在他的纹身和技术是否成熟等问题上。到了去年,媒体追问的已经变成“艾弗森什么时候才变换位置”,甚至一度猜测“是到了艾弗森离开的时候了?”。当事人艾弗森将此称为“变相咒骂”,比直接往身上泼脏水还让他难过。

29岁的艾弗森能有机会转型,对他自己来说既是个挑战,也是种无奈。因为年龄的问题,伤病逐渐显示出威力,他调任消耗体力较少的控球位置,既有助于76人队整体的作战视野,也有助于他长久地保持良好的状态。与艾弗森共事时间最长的队友麦基说:“他的手仿佛总能粘住皮球,他的速度和感觉,已经在加快我们的反应速度。艾弗森的神出鬼没,足以让任何防守他的人头大,所以场上情况会自然地向有利于76人的方向发展,他也会是个出色的控卫。”艾

弗森是那种独一无二的球员,他不但让你非常愿意看他每场出手35次,甚至宁愿让他出手35次。他可以全身上下包得像从金字塔里溜出来的木乃伊,可以吞下自己的血,就是要上场打球。他即使被对手连续五次干倒在地,还是会爬起来,而且继续毫不留情的得分,好像没事一样。至于韦伯,我们不得不有些抱歉的说,虽然我很喜欢他,但他绝不会让对手有连续五次将他干倒在地的机会。因为只要干倒一次,他大概就躺平抬出去了。我这么说似乎太无情了,但容易受伤就是韦伯的宿命,难道大家忘了这位NBA著名的玻璃人上一次受伤休息了多长时间?299天!除了格兰特・希尔,韦伯恐怕没有对手!不过,我们倒也不能否认韦伯的全能天赋。如果身高是教不出来的,韦伯以208cm身高拥有的全能技艺、绝妙球感,也绝对是教不出来的,那是上帝给他的礼物。

艾弗森是百分之百出身贫困、来自街头的球员,我想这是为什么他被奉为现代NBA和Hip-hop精髓融合始祖的原因之一。他的那种霸气、杀气、街头气息当然还有男人味,都是那么的原汁原味,包上篮球天赋的外衣之后,竟是如此让人着魔和崇拜。无论“答案”如何学作好孩子,这种独特的气味都不会消失。或许是这种出身,或许是因为76人的队型实在烂到可以,更或许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饱尝世事冷暖,知道这世上你只能相信自己,只能相信自己的inner circle,让艾弗森成为一个习惯自己来的球员。他不是不重视团队,但他不习惯、不了解如何打团队,因为那不是一个存在他生命之中的模式。他对自己的哥们儿可以两肋插刀,可以为朋友而死,很可惜的是,NBA的教练和球员都不是他的生死之交。相反的,韦伯一向是个“装坏的好孩子”。在我的眼里,他其实是一个和格兰特・希尔、肖恩・巴蒂尔这些杜克毕业生同类型的人。我们必须清楚的是,韦伯的出身相当不错。光以他念的底特律私立高中CountryDay(也是巴蒂尔的母校),就不是一般孩子念得起的。而篮球,将他拉进了所谓“贵族”和“街头”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对比之中。

这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以杰伦・罗斯――克里斯・韦伯的好友而言,当初念的是底特律的西南公立高中,他也是百分百街头味的篮球员。在韦伯青少年时期的篮球朋友之中,他几乎是念私立学校的惟一一人,也是最不属于街头的一人。青少年的同侪压力和影响,让韦伯始终在“好孩子”和“坏孩子”(请先容许我如此定义)之间摆荡、拉锯。他想融入团体,尽管那似乎不是个属于他的个性。所以,他吸大麻,他说垃圾话,他会想做些坏事,虽然他总是做得很不上道,连有没有向密西根大学拿钱说法也前后不一,结果闹到最后,被安了一个“向陪审团撒谎”的罪名。

相由心生,当你每次见到韦伯那种纯真到仿佛不经世事的笑容,那才是真正的他。当你知道他私底下收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史料和纪录,那才是真正的他。现在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几个街头出来混的人会收集这种东西?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解释,韦伯的个性和出身,事实上是对篮球场上的他有影响的。其实,他并不太强悍(特别是在受伤之后),这是为什么他已经快变成一块鸡肋的原因。说到底还是他的抗压性并不太够,这是他为什么被批评为“无法接受失败”,总是喜欢将过错往他人身上推的原因,只因为他从小到大都太杰出。除了NCAA冠军战对北卡那一场的千古糗事之外,他曾经经历过什么重大失败吗?我几乎想不起来。ESPN的网站上的一个说法很有趣,也很贴切。它说,现在是让艾弗森担任No.1,同时学着如何有一个No.2(克里斯・韦伯)、如何和这个No,2合作的时刻,也是让韦伯能够以No.2的身份大肆发挥、作最真实的自己,而身边有个强悍的No.1可以仰赖的时刻。

阿伦・艾弗森向来和进攻型的球员搭不起来,如同我前文提到的那样,前前后后共有杰里・斯塔克豪斯、德里克・科尔曼、拉里・休斯、范・霍恩、格伦・罗宾逊几个案例。当然,这些球员好像也都有点个性上的问题,但要说艾弗森和其中任何一个人都配不起来,也太夸张了一点。这代表着,艾弗森本身的心态确有点问题。如今“答案”拥有了韦伯,自己也已将近30岁,该是觉悟的时候了。如果他能作球路上的改变,阿伦・艾弗森+克里斯・韦伯的组合,将有可能影响到东区季后赛的战况。不管76人交易之后的战绩如何,我很希望看到,同样具有过人才华,却宛如天壤之别、南辕北辙的艾弗森和克里斯・韦伯,到底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我也很好奇,这两个年纪已过三十、但是到五十岁都笃定还会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老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共同迈向NBA生涯的下坡呢?

不管怎样,我们可以高兴的看到两个人的态度还是非常积极的,至少艾弗森是这样。韦伯到来的第一天,痛恨训练的艾弗森第一个恭候在球馆的门口:“我已经等不及了,今天的感觉就像圣诞节的早晨。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真希望这不是“答案”一时心血来潮,对这对历经磨难、已经双双迈进而立之年的天才而言,这一次或许是将“兄弟之爱”演绎成华彩乐章的最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