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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标准《红木》(简称《红木》国标)的修订,最大的争议便是红木树种范围要不要扩大。
一种观点是范围要缩小,将刺猬紫檀和非洲崖豆木从标准中剔除。
另一种观点是原标准所规定的红木树种维持不变。
还有一种观点便是适时扩大现行《红木》国标的树种范围,将适宜制作红木制品的木材树种列入《红木》国标。
笔者持后者观点。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们鉴赏能力的提高,社会对红木制品的需求会越来越旺盛。但红木资源却变得越来越稀缺,市场上符合《红木》国标的木材越来越少。现在市场上很难见到香枝木的家具,紫檀木的家具也已经不多见,甚至连前些年随处可见的交趾黄檀也成为奇货可居。照此下去,若干年后,市场上将没有符合条件的红木制品,按照现行《红木》国标规定的红木制品产业将不复存在。
笔者以为,“红木”不应当是一个历史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概念,红木应当成为我国制作顶级家具和工艺品的贵重木质材料,应当是我国木材加工行业里最珍贵的用材。因此,《红木》国标应当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将符合红木家具及制品制作条件的木材吸收进来。
事实上,自打现行《红木》国标以来,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可以很好地制作红木制品的珍贵木材。这些木材已经经受了市场的检验,得到人们的认同,如果适时地将这些珍贵木材列入修订后的《红木》国标,对发展红木产业、振兴我国特有的红木文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有需求就会有生产。不管红木资源如何紧缺,红木市场不会关闭,红木产业还会发展。红木市场不会因为现在规定的红木资源枯竭了,就改成白木市场、黄木市场。2000年颁布的《红木》国标所规定的33种树种没有了,人们会找到相应的木材进行替补,而且,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看看现在摆在我们红木市场上售卖的许多非《红木》国标的木制品,我们就十分清楚了。非《红木》国标的越南黄花梨家具甚至摆在了红木市场里最显赫的位置,令《红木》国标规定的红酸枝、花梨木等红木制品黯然失色。此外,一些非红木的木材售价往往高于列入《红木》国标的某些木材,而且这样的木材制品也就摆在红木市场里售卖,也很少有人会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如果是这样,那我们的《红木》国标就应该把这样的木材收进来。否则,我们的《红木》国标总是处在这种尴尬的境地,终究要丧失其存在的价值。
我们必须明白,《红木》国标是为发展红木产业服务的,是为红木家具产业、红木工艺品产业及其他所有以红木为原料进行加工制造的产业服务的,也是为社会上广大的红木爱好者服务的。如果离开了产业的发展,离开了市场,《红木》国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红木》国标要跟上红木产业发展的步伐,为红木产业的发展服务。《红木》国标的修订要与时俱进,要适时将可以用来制作红木家具及红木工艺品,并得到市场和广大红木产品消费者认可的木材树种收进来。如果我们墨守成规,按照十几年前划定的圈圈行事,《红木》国标将会离红木产业、红木市场和广大红木爱好者越来越远,最终退出红木市场。
扩大《红木》国标所涵盖的树种范围,会引起相关国家提高木材的价格。我国2000年《红木》国标以后,东南亚及世界其他拥有红木资源的国家纷纷涨价,但并没有因此毁掉我们的红木产业,相反,这一产业在我国却越做越大。因此红木生产国提高价格,不应当成为我们不能扩大红木树种范围的理由。如果这种理由成立,那当年我们也没有必要制定《红木》国标。
扩大《红木》国标所涵盖的树种范围,有可能会使CITES相应扩大国际贸易的管控名单。但这种情况不会仅仅由于我国是否将某一树种列入《红木》国标,即使没有列入,如果这种树种由于市场原因被大量采伐,从而危及到这种物种的生存,同样也会被CITES列入国际贸易的管控名单。需要说明的是,《红木》国标的33种树种中,只有巴西黑黄檀被CITES列入了附录I,即被禁止商业性的国际贸易。其余6种被CITES列入附录II的树种木材并非禁止贸易的木材,而是在被许可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商业性的国际贸易。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是,如何合理利用那些“被许可的条件”,帮助企业进行合法的红木进口,而不是一味地抓人扣货。
一些企业对扩大《红木》国标所涵盖的树种范围心存顾虑,因为他们已经储备了自认为十分充裕的红木原料。他们有可能会认为,将其他树种列入红木树种,会影响到其已经贮存木材的价值。还有一些收藏家收藏了一些红木制品,他们也有可能会担心,将其他树种列入《红木》国标,会使他们收藏的红木制品不能得到预期的升值。其实这些顾虑完全是不必要的。我们当年鼓足了勇气,将我们的先人没有使用过的非洲崖豆木归入鸡翅木类,并没有影响同样是鸡翅木的白花崖豆木的价值。此外,不管你贮存了多少红木原料,总有用完的那一天。到了那个时候,你还得去寻找新的红木资源,如果找不到,你只能使用红木替代品。
当年在制定2000年版本《红木》国标时,我们就以极大的勇气,将与我国明清以来传统硬木家具毫不相关的一些热带非洲和热带美洲木材收进标准。我们今天修订这一标准,同样应当具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
1999年8月12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在北京举行“《红木》国家标准审定会”,我国著名的木材专家王恺先生在会上就明确提出,《红木》国标涵盖的树种范围应当扩大,要与时俱进。今天重温王老的教导,深感王老的高瞻远瞩。
当然,哪些木材可以收进修订后的标准,也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决不能良莠不分、一拥而入。
总而言之,《红木》国标的修订,应当有利于红木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特有的红木文化的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