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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行政级别 走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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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市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媒体称之为具有“破冰”意义。这次深圳的改革确实具有不同以往的特点,它是一个整体设计、系统推进的过程,是一个包括各方面改革内容,在深入调查、反复协商基础上提出的深思熟虑的方案,对全国的改革将起到示范作用。

改革的真正困难是人

事业单位是一个涵盖面很广、成分十分复杂的概念,教育、卫生、文化、科技、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城市管理等多种机构都包括在内,从政府的直属机构到寺庙道观都可算作事业单位。对这样一个庞杂的系统进行改革,必然涉及诸多方面和环节。如何抓住关键,牵住牛鼻子?

一般说来,事业单位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任何改革都必须以提高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共服务最优化为目标。“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样要体现在事业改革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是一切管理的核心,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所有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人事制度也不例外。

过去事业单位改革往往在机构撤并、功能划分等方面做文章,而人事制度改革却难以真正迈开步伐。然而国企改革的经验充分证明,改革的难点并不在于财产的归宿或所有权调整,真正的困难在于人。何时把国企职工的就业、分配与保障问题解决了,“大锅饭、铁饭碗”的体制真正打破了,国企改革才能到位。事业单位同样如此。只有彻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体制,才能真正改变“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激励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深圳的五项事业单位改革中,我认为,人事制度改革是重头戏,也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成功的关键。

告别行政级别回归市场

户籍制度、身份等级制度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各自有不同的权利赋予和政治、经济待遇,连管人的机构也泾渭分明。领导干部归组织部管,一般干部归人事部门管,工人归劳动部门管,而农民却没人管,或者都可以管。由此造成的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现象,迄今还未消除。

事业单位的职工多为专业人才,而所谓人才,无非是拥有人力资本优势的劳动者,属于劳动力市场中的高端市场,其经济社会待遇应由其实际贡献和竞争地位所决定,而这种贡献应由市场机制来评价。可是,过去的人事管理制度却是打上深深的“官本位”烙印。无论学校、医院或其他事业单位都有不同的行政级别,明明是不同职业的专业人士,都通通称之为“干部”,并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以至闹出“处级和尚”、“科级道士”之类的真实笑话。其经济待遇与社会地位并不取决于实际业绩和贡献,而是与其行政职级密切相关。这种行政化、官僚化体制既不公平,也不能有效激励专业人才发挥专长为社会服务,这是事业单位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深圳的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今后全面告别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和“雇员制”,推行职级制。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从行政化走向市场化,成为市场主体。其地位和待遇不来自于行政评价,而来自于市场评价。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将告别官本位,回归为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者。从事业单位来讲,这将产生有效的正向激励作用,使其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从全局而言,则将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深圳事业单位今后将告别财政“按人头拨款”,转变为“只养事不养人”,实行由编制等部门界定单位承担的公共职能和事项,由财政“以事定费”,这种改革体现的实际上也是市场原则,等价交换是市场有效运行的根本标志,但市场交换的方式则有不同。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埋单,但政府购买同样要等价交换、优质优价、物有所值。按照其实际承担的功能和实际贡献付费,必将有效地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人力资本定价交给市场

深圳的改革方案将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类: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其中经营服务类转为企业,监督管理类回归政府,即所谓“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承担的职能进行分类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应调整。

这种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但要获得预期效果,还必须深化改革收入分配体制,以真正调动职员和雇员的积极性。

劳动者(包括事业单位职员和雇员)的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是个人力资本定价问题。目前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本定价机制严重扭曲,行政化的工资制度带来两方面的缺陷。一是不能有效反映人力资本差异,如大学教授无论是北大、清华还是师专、职业学院,只要级别相同就拿同样工资,而其实际能力、水平、业绩的差距则相差很大。二是普遍实行垄断低价,担任现职10多年的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基本工资不过2000余元。现在社会上普遍认为这些人是高收入阶层,税务局、审计局也纷纷“看上”他们。实际上,其高收入并非来自体制内,而是来自于体制外,即主要收入是靠承担科研课题、咨询项目、讲学写稿等市场化机会。国立大学、国有医院的工作人员(实际上还有官员),国家给的工资只是收入的“小头”,“大头”往往来自于本单位或本人的“创收”,这是非常奇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这种状况不改变,则必然驱使事业单位的职员和专业人才“不务正业”,急功近利,追逐额外收益而偏离社会服务目标。

在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后,如何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合理公平的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将是需要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深圳已在这方面作了探讨,提出了相关思路和措施,但效果如何有待检验。在全国性的同类改革中,还需要考虑地区、行业差异,制订合理的制度和政策。政府管理部门则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尊重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律,完善人力资本的定价机制,而不能仅从对党员、干部的高标准要求出发,只强调“无私奉献”,人为压低人力资本价格。要知道,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驱动和调节过程中,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本所有者必然会要求获得与其人力资本相应的收入报酬。即便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也不能因其服务目标的高尚性而要求专业人才牺牲、放弃自己的正当利益,除非是其个人的自由选择。否则就必然带来人力资本的重新配置,导致人才流失,使公益性事业单位在人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