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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上班,路上唯一占满我眼睛的景致是车多为患。当双向若干排车道因红灯或交通事故成为露天大停车场时,很多心眼儿活络、行动力十足的司机便纷纷将座驾驶上人行道,且大鸣其笛,一副主子驾到,众人回避的皇帝老儿模样。行人中有皱眉的、有责骂的,也有思索的,如我。
道路是一种资源,你懂的。政府划出快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便是资源配置。当一方资源足够相应的权利人正常使用——如快车道上车辆相对较少,司机可以正常行驶,不会遭遇堵车——那资源利用的正常秩序就会得以保持。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慢车道之于自行车和人行道之于人。
反之,当道路资源供小于求,就是说,快车道上已堵得令机动车无法挪动一寸时,至少在中国内陆,资源利用的正常秩序顷刻就会瓦解。如开头所讲,司机们会将车开上慢车道、人行道。第一个结论出来了:当属于自己的道路资源几乎消失殆尽时,司机们就会去占用别人的道路资源。
读到这里,各位看官不妨联想一下,比如自然景观这一资源是属于全民的,任何人都有权无偿或低费享用,但偏偏就有权力部门横着膀子挤进来,不仅一占好多年,还频频抬高入门价,生生将属于全民的资源窃为己有。游客如行人,即便不满,也只能皱皱眉、骂几句,但绝不影响这些强权者在占有他人资源的同时,还要鸣笛示威:我就占了,你能咋地!
那么,机动车为何敢于无偿使用本来权属于自行车和行人的道路资源呢?一句话,它是强势,我这么个既庞大又带动力的铁家伙,你自行车和行人奈我何?问题是,强势就可以无端并无偿地占用别人的资源吗?不可以,至少在真正的法治国家不可以。不过,好像在中国内陆是例外。
在真正的法治国家,并非无人觊觎他人资源,但由于法治到位,觊觎者想而不敢,即便占用也会受法律干预。但在中国内陆,仅以道路资源来说,无端且无偿占用他人资源的那些机动车并未受到相应惩处。这对中规中矩的司机来说是一种激励,一种违法激励,令他们随违法者而行。即便有相关惩处也是运动的结果,绝非出于对资源及对资源权利人的保护。
那这些资源侵占者为何得不到惩处呢?原因很简单,我们也有法,但得不到贯彻和落实。这是欺法蔑法。谁在欺法蔑法?权贵是也,如那些横行无忌的特权车。没权有钱也行,可以大搞权钱交易,我有钱,买通了衙门,开宝马占了你慢车道又怎样?啥事儿都没有。这已是枉法渎法了。
以道路资源及道路资源被非权属人占用,看中国当下的所有问题、矛盾、危机,寻到根子,无不是资源占与被占,也就是权利与侵权问题。政府与市民、农民与土地、国企与利润、工人与工资、住房与折迁,等等,但凡出现差池,你撩开帘子往里一看,都会恍然大悟:很简单嘛,那资源不属于你,属于人家,你占着,就是侵犯了人家的权利。还给人家!
但是,还,进而还权,在我们这儿,真的那么容易吗?(作者供职于东北印刷厂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