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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视角下的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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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档案馆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数量、馆藏还是馆舍面积、工作条件与环境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这种进步的发展只是纵比的结果,从横向上比较,我们与发达国家公共档案馆建设的差距还很大,而且就国内来说,进步和发展也只是就整体而言,局部的情况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表现在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进步大,如我国东南沿海(如上海、深圳)的一些公共档案馆就发展得相对好些,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则不尽如人意。公共档案馆发展情况的好坏,除了经济等影响因素外,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就是政府的作为。

一、 政府的责任

政府是履行以下三大职责的集合体:首先是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其次是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侮辱或压迫;最后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它作为社会的中枢,发挥何种职能,对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关键性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档案馆作为一种公共服务部门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保障公民信息、知识权利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政府自身存在的正义性与合法性。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政府的公共事业管理职能明显弱化,使得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公共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记忆集散地的公共档案馆本应当成为政府精心呵护和扶持的花朵,却因冷漠和撒手而逐渐枯萎,而没有呈现出与经济蓬勃发展相协调的发展势头。

一些地方档案馆建设的滞后,政府担有责任:一是缺乏对公共档案馆作用的正确认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和其他文化事业(公共档案馆属于这类),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把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作为软任务,没有把它放在应有的位置,在一些政府报告中,对公共档案馆事业的发展问题往往只有只字片语,一笔带过。二是缺乏硬性的约束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中,经济指标比较明晰,如经济发展速度、财政收入等,而很少有公共档案馆等社会公共单位的发展指标。三是没有认清政府的真正职能。长期以来,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而忽略了应该管的事。政府直接投资和干预竞争领域的企业已是屡见不鲜,而忽略应该投入和扶持的公益事业发展①。

二、 政府推动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的障碍分析

1.创新动力的问题

从政府的角度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背景下,包括公共档案馆在内的公共事业改革和发展并不是十分重要、紧急的事情,所以,在促进公共事业发展上政府不但缺乏应有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而且常以地方财力不足来为自己推进公共事业发展的消极态度辩解,认为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有限的财力应该主要用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政府及其大部分官员从思想上就没有认识到公共档案馆等部门发展的重要性,创新动力自然也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的事情了。从公共档案馆的角度看,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使档案馆害怕担改革的风险,“等”、“靠”、“要”的思想仍然有很大的市场。从利用者的角度看,在人均收入比较低、人们更多地为物质生活而奋斗的阶段,再加上公共档案馆本身的非亲民形象,使人们对公共档案馆改革和发展并不十分关心,认为那是一件对自己还很遥远的事情。

2. 制度环境的问题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是“嵌在”制度结构中,只有当新制度与其他制度安排能够很好地兼容耦合时,创新才能真正发生。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涉及档案资源的整合、人员的分流、利益的调整和各种相关制度的创新,需要各方面的政策紧密配合才能完成。公共档案馆事业要得到真正的发展,需要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需要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共识和机制;实现公共档案馆资源的共建共享,需要打破条块分割的行业管理与财政体制体系,需要重塑政府与公益单位的关系,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公共档案馆人事体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共档案馆的服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支持与协助等。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都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改革往往表现出各自为政、单兵独进的特点,没有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去全盘考虑问题,从而延缓了创新的进程。

三、 政府推动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路分析

1. 借政务信息公开之东风,提升公共档案馆之地位

目前政府职能体系中并未设立政务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而又由于我国政府条块分割的官僚体制的存在,从而造成长期以来信息分散、各自为战,信息“寻租”现象常有发生。因此搭建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平台尤为必要, 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稳固的开诚布公的氛围。对此, 政府的制度保障就显得至关重要, 通过政府管理创新, 规定某部门从事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整合工作, 通过传统和现代技术手段公布政务信息。此部门虽可新设或可兼管,但考虑重新设立难度大、成本高, 兼管是比较可行的做法。具有信息服务职能的档案馆成了理想的当然首选。可以通过争取政府支持, 给档案馆重新进行制度安排: 各级综合档案馆作为当地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场所, 在机构设置中给予明确定位②。

2. 利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时机,理顺政府与公共档案馆之关系

公共档案馆应借此有利时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与明确政府与公共档案馆之间的关系:一是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公共档案馆的关系。法律是国家的象征,是公共档案馆发展的最有力保障。尽管我国《宪法》明确了国家发展公共档案馆等文化事业的使命,但作为规范和推进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的《公共档案馆法》却始终没有颁布,使得对于公共档案馆的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无法可依。二是建立公共档案馆投入预算约束机制。公共档案馆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费应像科技、教育等事业一样有硬性约束。三是发挥政府的行政调控能力,促进公共档案馆事业发展。在公共档案馆的建设上,政府应有所调控,使公共档案馆不仅外观应成为一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与形象,内部也应有先进的设备,严格的科学管理,合理的人员结构,并且制定具有扶持性的制度与倾斜性的政策。

3. 明确主体责任,启动创新之动力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③,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政府就应该有发展公共事业的主动性与责任,改善公共事业状况也是促进民众福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基本职能的体现,所以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应当向公共事业部分倾斜,政府及其官员在促进公共事业上应当具有必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向公共事业倾斜的财政政策,不仅是一种让利于民的举措,也是一种分配思想的根本变革,也是政府心系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激发公共档案馆等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开启其创新动力的有效手段。同时,调整权力的分配,给公共档案馆以恰当的权力,如部分人事任免权等,并且在给予权力的同时明确规定公共档案馆的对社会、民众的义务,并且吸引民众参与到对其的监督体系范畴中,充分发挥民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我们期待,公共财政的缕缕阳光能够尽快普照到社会的角角落落。

总之,公共档案馆事业的发展根本在自身,责任在政府,关键在体制,出路在创新,其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政府改革的整体进程。因此,公共档案馆管理体制的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本着对民众与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共档案馆事业,为其发展提供环境,为其壮大提供动力。

注释:

①韩安意,政府与公共图书馆关系的思考,乡镇经济,2002(9)

②王厉魏宝丽,政务信息公开中的档案馆角色研究,中国档案,2007(7)

③朱广忠,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中国行政管理,2007(9)

(作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大学历史系(前湖校区) 3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