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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人的“不完美”,给这个世界添了变数,也给爱情、性带来新格局。也好,假如男人完美地进化成女人的样子,那么,情况肯定会比当前这个两性世界更糟!
“感觉”两个字,由女人说,特别顺溜,男人却对感觉比较麻木。
应该说,女性感官特别发达,她们还有男人所没有的直觉和第六感,所以容易大惊小怪。男人在这方面显然远不如人家。问题是,男人又自以为是,迷信器官。我们用头脑思考,用眼睛眺望。用耳朵聆听,用嘴巴吃饭,我们用哪一个器官去跟自己所爱的人亲热呢?男人会毫不犹豫地一个箭步地想到性器官,女人则还会动用感官、诗意、才情。
两个器官不会相爱,两个人才可以相爱。
但是男人不会理解的,他会暴跳如雷:“每个女人的那个器官都差不多的。”尽管女人的那个器官相差不远,但是她们的心灵和个性却是独特的,是跟其他女人不一样的。
每个男人的那个器官也许都有差别,所以男人就想当然地认为女性是在乎自己的尺寸大小的,其实女人在乎的不是那器官的大小,而是它到底是谁的。
男人当然不会傻到以为接吻只是为了用唾液滋润喉咙的地步。我要说的是,男人太重视结果,而忘记过程。古猿会采摘果实。却不知道开花的春天有多美,更不知道种植过程里的憧憬、期待与惊喜。男人喜欢高潮,一步到位,却不知道边缘性的情调。男人不喜欢捉迷藏猜字之类的游戏,这可能与人类初期的两性劳动分工有关,男人负责打猎,不可能有心思与猛兽做游戏、玩追逐的快乐,他们只要目标,然后迅速把它制服。
而女性在家负责种植,观察云朵而发现了四季、鞠身松土而听到开花的声音、学会了祈祷、有了耐心、善于等待……等男人夜里回来,她便吹响树叶、点燃油灯。与他耕耘另外一种快乐。但是男人太累了,无心恋战,继续以打猎的方式快刀斩乱麻做自己爱做的事,从此之后。就没有进步过,一直到今天还是保持远古的原始原则:只问结果。不要过程。
远古时,男人的体力绝对有优势。所以重活多由他们干。由此,他们发现声音的力量,在搬动一个巨石的时候,喊起号子,力量倍增。可是在家的女人看到彩蝶或彩虹时,情不自禁地“呵”了起来,从此她们发明了歌谣、诗歌。仿佛宿命似的,男人开始用声音助燃,在里。也仅此而已:女性别有更高级的发展,用诗歌言情话语享受身心交流的快乐、表达感受与高潮。现代男人为什么不会或者怯于,就在于他没有为快乐而的神经。在为了得到爱之前,男人可以下跪、说肉麻兮兮的话,犹如喊号子:而一旦两脚一蹬高潮过后,又变回了哑巴。
女性则不一样,一路吟哦,诗情如泉。在爱的过程里可以一心二用,在接吻空隙会问:“阿宝,什么时候带我去巴黎喝露天咖啡々”打毛衣时,可以和先生聊克林顿的新书、鼻子和雪茄。男人就没有这样的能力,特别在时,至多“喔喔”几句无词号子,至于诗歌或者朗诵。那就由女人去做吧。真是可惜,曾经男人也发明了号子,但是没有了下文,女性的智商决定了她们更善于转化成果,显然,选也是两性进化过程中男人略逊一筹的原因。
然而因为男人的“不完美”,给这个世界添了变数,也给爱情、性带来新的格局。也好,或者说,好险啊,假如男人完美地进化成女人的样子,那么,情况肯定会比当前这个两性世界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