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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姗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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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呼之欲出的环境税仍处在半遮面的状态,只能通过零星的消息窥见其模糊的轮廓,但未来的形势明朗已是定局。

聚焦环境税

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联合主办的“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上透露,我国“可能要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的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

听上去陌生的环境税,事实上并不是新生的概念。它兴起于20世纪末的国际税收学界,虽然没有广泛接受的定义,但经过20世纪70年代雏形形成至今的数十年发展,通过税种细化等途径,环境税税制的内容已日趋成熟。

我国对环境税的探讨始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数据显示出我国正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环境部副部长张力军也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境部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基本的考虑。这消息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

今年初开始,环境税开征的消息再度不绝于耳。“两会”前后,环境部、财政部的相关人士在不同场合透露的信息表明,环境税确实在酝酿中。

7月3日,紫金山铜矿废水自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造成汀江流域局部污染;8月7日,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看似不相关联的悲剧的背后都潜藏着大自然狰狞地报复,环境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据有关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时间点上的巧合或必然姑且不论,但种种迹象表明,环境税的来临只是时间问题。

“环境税从理论上来讲,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情形,近四十年环境税的发展是发达国家给我们的警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如是说,“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那么污染达到一个高峰。我们现在人均是3000美元,已经很高了,我们不能说等到那个时候再做。我们现在是3000,已经有条件去做这个事情了,我们要吸取这个教训。”

在叶青看来,环境税的到来势不可挡。一方面税制改革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的税种。从税制理论来说,税是调节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比如,流转税调节消费的关系;企业所得税调节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至于环境税,它说明现有税收调节的关系已经延伸到人与自然,人与资源的关系,这是税制、税收调节作用的一个必然的延伸。这个调节必须靠税收完成,因为一般的行政、道德手段已经不够用了。税收调节功能作用的扩大,这是一个理由。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环境税出现的必然。随着民营经济的逐步发展发展,私营企业在市场上的表现越来越活跃。相比于计划经济所有的企业都是政府来做,市场经济需要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市场经济内所有的企业都是以市场为中心来进行活动,故而企业的利益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核心的问题,于是企业为追求利益使用很多非法的手段。其实环境税就是在处理企业利益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方面的行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企业成本降到最低,把社会成本抬到最高,比如企业把污水排到院墙以外,院墙内的企业成本就最低,墙外的社会成本最高。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会造成社会成本的最大化,所以我们要用一切手段阻止这种情况。

湖北先行

早在环境税征收处在更保密阶段,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即申请作为环境税的征收试点。据悉,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已经将在江西等四省试点开征环境税的报告上交给了国务院。

叶青认为,这四个省份有着各自的情况与特点,他们会主动申请成为环境税的试点也不令人意外。具体而言,湖南湖北结合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大背景,有义务去率先施行环境税征收,而且去年本身已经有省部共建的相关政策,通过省政府和国家税务局之间协调,国家税务局同意两型社会相关的税制改革的试验,发展到申请试点的过渡是必然的过程。江西作为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试点,以打造环大湖治理的国际平台为目标,未来发展立足于环境的改善,申请试点也不难想象。至于甘肃,生态薄弱,灾害频发,作为中西部地区保护的重点也有申请征收的理由。

就湖北来说,其在环境税开征前已经有了较好的准备――自2007年10月,排污费征收主体由环保部门改为地方税务机关。同时,叶青本人于去年参加的湖北省地税局有关研讨会。内容涉及武汉城市圈进行环保和资源税制上的改革,其中包括环境税。由于黄石钢铁厂水泥厂等高污染企业云集,将黄石作为排污税的征收试点。

记者试图联系湖北省地税局局长,得到的答复是目前环境税的情况还处于保密阶段,必须谨遵有关的规定。

环境税的波及面

事实上,学界对环境税的探讨已有多年。伴随有关消息的增多与深入,环境税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媒体讨论的焦点,而有关汽车税的征收成为普通民众最为关心的话题。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刚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环境税包括对直接的污染物征的税,比如碳税、硫税、污水处理费、垃圾税等直接污染物。其次是对一些可能产生污染的产品征税,比如说煤炭、石油、能源,还有汽车。不过,试点初期恐怕还有一个先易后难的过程,可能环境税一开始推出来的时候,首先只对某几项污染物征税。同时,针对相关污染对老百姓征收的税费,还是会按照目前已经有的办法来执行。因此将要开征的环境税,它的征税对象基本上是以企业为主,而非个人。

由此可见,环境税的最初征收对象会限制于企业。而且,鉴于循序渐进的作法,最初的税收所得与排污费大致相同,只是通过费转税使得行政效力转为法律拘束,提高效率并体现强制性。

在叶青看来,对于遵纪守法的企业,早期的环境税征收在增添企业成本负担上并无大碍,反倒是过去通过人为方式逃避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会被波及。在短时间内,追求GDP最大化的地方政府可能会不情愿对本地的高污染企业狠下治理,但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需要理性地考虑环境成本,环境税是以短痛避长痛。

几家欢喜几家愁,在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还在为环境税开征可能带来的成本提升担忧时,环保类企业的未来走势被外界一致看好。记者电致以处理固体废弃物见长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就环境税开征给环保类企业带来的利好征询意见,有关人士审慎地表示,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对未来的形势很难草率判断。从大行业来看,国家对环境的重视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环境税的利好效果,需要再根据细分子行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