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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个高物价时代,涨价既是令人纠结又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是,也不是所有“涨价”都让人感觉不爽,今天有种“涨价”就令人感到欣喜和慰藉。
日前,辽宁省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了有关见义勇为的奖励条例,均传出要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的信息。其中辽宁有望从目前的64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则表示,省政府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奖励30万元的数额太少,奖励金额应提高至100万元。欧广源为此给出的理由掷地有声:“这样规定谁也不会眼红,生命用100万元是买不回来的。谁眼红了谁也来干吧,我想给1 000万元也不会有人来干的!”
虽然辽宁和广东两个省关于调整见义勇为奖励金额的议题还在审议讨论阶段,尚未形成正式的决定,但两个省都不约而同地把这件事情摆上议事日程,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程,无疑是个好消息。这说明提高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正在成为社会的共识。
应该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人从古至今不乏见义勇为之士,我们的国度英雄辈出。无论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或者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体现着国人见义勇为的思想,而且都有人自觉践行。从20世纪80年代舍己救人的大学生张华,到2012年7月湖南娄底青年邓锦杰为救3名落水者英勇牺牲。英雄们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壮举和选择,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大义,始终是我们社会的道德偶像。同时,无数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也像天上划过的流星,虽然有的人生命短暂,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光照千秋并“感动中国”,形成推动这个社会文明前进的巨大正能量。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多元思想和价值观的冲击,尤其是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负面效应影响下,社会上出现了许多见利忘义,甚至唯利是图的丑恶现象,和产生了见义勇为值不值的疑惑。更为严重的是,在诸多人继续践行着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讹诈见义勇为人士的不耻行为,让伸出援手的好人陷于无休止的纷争,令人感到寒心和愤慨。因此,人们无奈地发出“好事做不得”的感慨。当然,还有“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哀。这种种现象,尽管也许只是个别或少数,但无疑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伤害。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大力褒奖见义勇为的人和事,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提高见义勇为的奖励额度,绝不只是物质层面的奖励,更是精神层面的价值导向。诚如欧广源所言,“生命用100万元是买不回来的”,事实上哪怕给更多的金钱都无法挽回生命。但是,对于活着的人们来说,却能够从中感受到精神上的慰藉,并对倡导社会正气、激励社会善举起到推动作用。正是从这层意义上说,见义勇为“涨价”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这是扬善抑恶所必需的。希望更多的地方政府能明白这个道理,也大胆地给见义勇为行为“涨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