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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的困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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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方面轻刑适用率和缓刑适用率较高,该特点反映了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对环境犯罪惩治乏力的现状。欲破解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难以满足当前大力惩治环境犯罪需要的困局,不仅要协调好立法层面重与轻之间、司法层面严与宽之间的横向关系,而且要平衡立法扩张与司法收缩之间的纵向关系。提升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的法定最高刑,限制其主刑之缓刑适用,这二者是破解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之困局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环境犯罪;主刑适用;轻刑;缓刑

中图分类号:D9226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4004606一、导言:案例来源及统计说明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环境犯罪的研究偏重于其构成要件方面,对其刑罚方面的直接性关注和针对性探讨较少。有关环境犯罪之刑罚的既有研究成果多侧重对刑罚设置的规范分析,而疏于对刑罚适用的实证分析。以可信性案例为材料来源,展开对我国环境犯罪主刑适用的实证分析,不仅可从研究对象的扩充、研究方法的丰富以及研究品位的提升三个方面促进环境犯罪研究在广度和深度层面的进步,而且可为相关实践困局破解和既有制度设计的改进提供切实有效的可行方案。我国环境犯罪主刑适用实证分析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源于样本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本文的实证分析资料来源于“北大法宝”的司法案例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以截至2011年5月4日该数据库收录的案例为对象展开相应的实证分析。

为保证分析的有效性,本文对我国环境犯罪主刑适用实证分析的对象不包括数据库中具有以下特征的案例:(1)适用1979年刑法典审结的案件,因为本文旨在探讨现行1997年刑法典规定的环境犯罪之主刑适用的完善问题。(2)被告人无罪或者构成他罪的案件,因为此类案件并不成立环境犯罪。(3)判决书中无法看出被告人所判具体刑罚、又无法说明为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4)减刑裁定书记录的案件,因为减刑裁定书中一般缺少对犯罪基本事实的陈述。(5)发回重审裁定书记录的案件,因为该类裁定书没有体现对被告人的具体量刑。(6)再审案件裁判书中只做发回重审处理的。(7)被告人为单位的案件。原因在于,经过统计发现,数据库中收录的单位犯罪案件较少,同时由于自然人犯罪案件中对自然人的刑罚处罚与单位犯罪案件中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刑罚处罚存在本质的不同而难以对二者进行比较。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7月第12卷第4期侯艳芳: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适用的困局破解本文所指环境犯罪是指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规定的十五个罪名。经过统计发现,数据库中收录案件数量超过十五个、可称为多发型环境犯罪罪名的仅有五个,按照数量多少依次为: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和非法占用农地罪。鉴于其他罪名涉及的案例数量较少,缺乏代表性,难以充分说明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本文不予探讨,只以以上五个多发型罪名为例进行探讨。

二、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之轻刑适用的实证分析我国现行刑法典对“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这四个罪名,规定了两个或者三个清晰明确且量刑区间较为均衡的法定刑量刑档次,本文将以法定量刑档次为依据将这些罪名的法定刑划分为轻刑和重刑。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盗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典规定了三个法定刑量刑档次,为了对立法文本进行有效分析,本文沿用刑法典规定的三个法定刑量刑档次,按照刑罚的轻重程度将三个法定刑量刑档次依次描述为轻刑、重刑和最重刑。鉴于本文探讨的是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之轻刑适用问题,因此对这两个罪名仍然以刑法典规定的三个档次为标准进行探讨,而在实证统计时以第一档次作为轻刑的标准。刑法典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刑只规定了一个法定刑量刑档次,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拘役和有期徒刑质不同,难以对其进行轻刑和重刑的划分,直接把拘役划归为轻刑。本文以刑法理论上的“中间线说”为标准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中间点确定为2年零9个月,即拘役与2年零9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为轻刑,2年零9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为重刑。基于上述标准,对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之轻刑适用的实证分析数据(如表1所示)。表1多发型环境犯罪之轻刑适用的实证数据

罪名数据被判处

刑罚的

总人数被判

处轻

刑者被判

处重

刑者被判

处最

重刑者轻刑

适用率

(%)滥伐林木罪129120993盗伐林木罪12911311588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55301695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2422292非法占用农地罪15150100注:表中的轻刑适用率为被判处轻刑人数/犯罪总人数。

通过表1中五个多发型环境犯罪之轻刑适用的实证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轻刑适用率普遍较高。这表明,我国环境犯罪司法实践中,轻刑被大量适用。

通过表2中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最高刑的立法规定状况可以看到,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的最高刑呈现普遍较低的特点,环境犯罪主刑的立法设置普遍较轻。表2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主刑最高刑的立法规定状况

主刑最高刑罪名数量主刑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2主刑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2主刑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6主刑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1主刑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4

我国多发型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主刑的最高刑普遍较低,环境犯罪惩治力度不足;环境刑事司法中主刑之轻刑适用率普遍较高,则进一步削弱了环境犯罪惩治的力度。多发型环境犯罪适用的刑罚较轻,刑罚的惩罚功能难以实现,是我国环境犯罪呈现多发趋势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