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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在纽约。
曼哈顿的路是古老的,拥堵的,但却是好辨认和好遵循的。我不知道专业术语如何去表达它,但是作为一个司机我却清清楚楚所有南北向的道路都叫Avenue(大道),东西向的道路都叫Street(街)。所有的大道和街,都会有一些主干道,比如第五大道,百老汇大道,42街,12街等等,是双向行驶的,而其余的,都是单向行驶。虽然有时候不免绕路,但是,作为一个菜鸟司机,我也能老老实实地知道该如何去寻找我要去的地方。
出了曼哈顿,当然,道路要复杂得多。
在纽约,最怕的是在小区里开车。那里面没有红绿灯,只有Stop(停)标志。看见Stop,必须停下来观察左右来车。如果不停,首先会被路人骂,接着会被其他司机骂,如果被警察看见,那就惨了。
所以,我会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因为我永远得知道自己要怎么去自己要去的地方,我会得到路标的帮助,然后我畏惧行人们和司机以及警察对我的冷眼。
后来回到广州。开始的时候我也想做一个好司机,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小心通过,不超速,不飙车。可是,我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不会开车的人。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让我疯狂,因为它们不断地在变化,此处不许左转,此处不许掉头,此处是单行道,此处八口封闭・道路上的其他车让我疯狂因为它们会从任何地方插入我已经辛辛苦苦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它们会在红灯时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它们会在我小心翼翼过斑马线的时候疯狂按喇叭,道路上的警察会让我疯狂:他们在的时候总是交通堵塞,他们在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沓罚款的单子,他们在的时候总是不那么遵守交通规则;到最后,道路本身也开始让我疯狂起来了明明是交通稀疏的高速公路,却限速80公里:明明是靠右边的线路却标着左转,明明一路是直行的标志到了最后10米变成了转弯道…
我于是变成了一个坏司机我到处乱掉头,到处超速,到处插队。我只留下了一个习惯:过斑马线的时候,我放慢速度。
1961年,简・乔布斯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她在导言中有这么一句话“那些规划者和老师们忽略了从真实的生活中去学习成功和失败,对那些以外的成功也毫不好奇,相反地他们仅仅遵循一些原则。这些原则的来源是已有的城镇、郊区、肺病康复中心、市场的行为和面貌,以及想象中的城市――来源于任何东西,除了城市本身。”
城市是什么?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和人们的生活形态、习惯和历史;这个城市的地理、物理和化学特性,人们衣食住行、思维、交往、发展的特性:他们与周边城市和城镇的交往关系。到最后,城市就是居民和他们的环境。城市交通,要服务的,就是居民和他们的环境。城市,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为什么我在纽约是一个好司机,而到了广州,就变成了一个坏司机,因为纽约的交通为我服务。道路服务于我,路标服务于我。我所需要做的,是不要逾越我作为一个司机的本分。
但是,广州并不如此,我为交通而存在。我必须去留意所有的交通标志,以免被罚款:我必须选择好交通线路,以免被堵车:我必须看清楚每一个路口,以免错过我的方向:我同时必须留意警察的存在以免被扣分
我压抑的心情使我在大家都犯规的时候赶紧犯规,在没有警察的时候赶紧飙车,在不被扣钱的前提下可以做任何的动作。如果交通不为我服务,为什么我要遵守这些规则,我只有~个前提:生命是宝贵的,只要不触及生命的安危,我不在乎。
可是我从心里知道,这是危险的。因为如果大家都没有了交通的规则,那么城市的交通就会变成杀手,就会变成反对居民的武器,变成反对车的武器。被冒犯了的城市,转而冒犯它的居民了。
因而,一个城市交通的生与死,并不仅仅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是否众多,也不在于城市的交通法规是否严厉,也不在于城市居民的素质是高是低,而确实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制度设定,是否服务和便利于这个城市的居民。
而我认为,我们多数城市的交通,都是反居民的。它们可能是为了经济的增长,为了管理的方便,为了城市的美观…是的,为了任何东西――除了城市居民以外。